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省政府同意省經貿委制定的《江蘇省循環經濟試點實施方案》,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循環經濟試點實施方案
(省經貿委 二〇〇七年五月)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委《關于組織開展循環經濟試點(第一批)工作的通知》(發改環資〔2005〕2199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循環經濟試點實施方案編制要求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05〕2441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循環經濟試點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環保優先和節約優先,以優化資源利用方式為核心,以提高資源利用率和降低廢物排放為目標,以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為動力,加強法制建設,完善政策措施,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大力推進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促進循環經濟發展,增強資源環境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能力。
(二)目標
1.總體目標。到2010年,建立比較完善的發展循環經濟法規體系、政策支持體系、技術創新體系和激勵約束機制,資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比“十五”末下降20%,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提高到70%,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比2005年分別下降15?郾1%、18%,建成一大批符合循環經濟發展要求的示范企業和工業(農業)示范園區,部分地區生產用能、用水實現零增長,把江蘇建成我國發展循環經濟的示范區。
2.階段目標。到2008年,基本建立發展循環經濟的機制。資源消耗、污染物排放水平明顯下降,資源利用效率明顯提高。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降到0?郾80噸標煤(按2005年可比價),單位地區生產總值取水量降到249立方米,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提高到68%,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比2005年分別下降9%、11%。
(三)主要指標
序號 |
指 標 |
2005年 |
2008年 |
2010年 | |
1 |
人均GDP(2005年價,元) |
24560 |
—— |
比2000年增加2倍左右 | |
2 |
單位GDP能耗(噸標煤/萬元) |
0.92 |
0.80 |
0.74 | |
3 |
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能耗(噸標煤/萬元) |
1.67 |
1.44 |
1.30 | |
4 |
單位GDP取水量(立方米/萬元) |
285 |
249 |
228 | |
5 |
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 |
94.9 |
95.0 |
96.0 | |
6 |
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 |
65 |
68 |
70 | |
7 |
單位工業增加值取水量 |
65 |
53 |
45 | |
8 |
化學氮肥施用量(折純)(千克/公頃) |
363.7 |
353.6 |
346.9 | |
9 |
農藥使用量(折純)(千克/公頃) |
2.7 |
2.4 |
2.2 | |
10 |
秸稈綜合利用率(%) |
85 |
88 |
90 | |
11 |
畜禽糞便綜合處理利用率(%) |
40 |
80 |
90 | |
12 |
城鎮垃圾無害化處置率(%) |
46 |
65 |
80 | |
13 |
全省COD排放量(萬噸/年) |
96.6 |
87.6 |
82.0 | |
14 |
單位GDP COD排放強度(千克/萬元) |
5.3 |
3.81 |
2.83 | |
15 |
全省SO2排放量(萬噸/年) |
137.3 |
121.9 |
112.6 | |
16 |
單位GDP SO2排放強度(千克/萬元) |
7.5 |
5.33 |
3.88 | |
17 |
單位土地面積投資強度(萬元/畝) |
蘇南地區 |
>250 | ||
蘇中地區 |
>160 | ||||
蘇北地區 |
>120 |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產業轉型。按照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要求,積極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加快形成符合循環經濟要求的產業體系。具體抓好四個方面:一是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的實施綱要》(蘇發〔2005〕16號)和《關于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的若干政策》(蘇發〔2005〕17號),提高服務業發展水平。大力發展現代商貿業,運用連鎖經營、物流配送和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改造提升傳統商業,進一步加大對流通骨干企業的扶持,大力推進流通現代化建設。加快發展現代物流業,積極發展會展等商務服務業。到2010年,服務業增加值比重比2005年提高5個百分點。二是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突出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材料和軟件等優勢產業,高水平實施“產業倍增和雙倍增”計劃。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從以加工裝配為主向研發設計和品牌營銷等高附加值環節提升。加快發展生物產業、光伏產業,搶占產業發展制高點。到2010年,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產值比重達30%。三是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引導冶金、化工、建材企業改善品種,降低消耗,提高附加值。冶金行業重點發展市場短缺的板管帶材、不銹鋼冷軋板、深鍍層板、優質中厚板等優特產品,逐步形成以生產優質高效鋼材為主的產品結構體系;化工行業積極發展化工新材料、新型高檔涂料、功能高分子材料、膠粘劑及納米材料等精細和專用化學品,提高精細化工率;建材行業加快發展新型建材、非金屬礦深加工制品和無機非金屬新材料,整體提高建材產品附加值。四是堅決淘汰落后生產能力。發布工業領域限制、淘汰類工藝裝備、產品目錄和結構調整白皮書,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等多種手段,積極穩妥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在2007年前,做好落后高爐、轉爐、電爐、水泥粉磨設備、水泥干法中空窯、鍋爐、電動機、螺旋升降式鑄鐵水嘴、鑄鐵截止閥等工藝設備和產品的淘汰工作。加強產業、企業布局的調整優化,實現污染項目集中布點、集中治理、達標排放,努力形成資源循環利用的產業鏈。到2008年底,小型化工企業力爭搬遷進入化工集中區。從2007年起,對集中區以外的小型化工企業,不再批準任何形式的改擴建項目。2008年底前,淘汰所有草(棉)漿化學制漿、年產5萬噸以下廢紙造紙、年加工80萬張(折牛皮標張)以下的制革、年產1萬噸以下的酒精和淀粉生產線,淘汰水泥濕法窯和干法中空窯生產線。
(二)加強資源節約。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為目標,重點推動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工作。積極實施國家十大重點節能工程。突出抓好工業節能,重點抓好冶金、化工、建材、電力等高耗能行業和年耗能5000噸標準煤以上企業節能,組織實施一批節能綜合改造工程。加快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和利用。大力推行節約用水,完善節水管理制度,建設高效節水防污型社會。開展節水增效示范區、大型灌區續建配套和更新改造工程建設,將傳統粗放型灌溉農業建設成為節水型現代高效灌溉農業,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對重點用水企業實施定額管理,推動高耗水、高廢水排放企業節約用水,推廣工業用水重復利用、中水回用和“零排放”等節水技術與產品。建設一批節水型企業,積極開展創建節水型社區(小區)、節水型家庭、節水型城市等活動。健全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機制,提高土地投資強度和產出效益。蘇南、蘇中和蘇北開發區工業項目用地每畝實際投入一般不得低于250萬元、160萬元和120萬元。對投資額小于500萬元的工業項目,原則上不單獨供地。積極引導和推動中小企業使用標準廠房,引導工業項目向開發區和標準廠房集中。積極鼓勵零技改用地和廠房加層,提高工業用地投資強度和產出率。加強工業用地管理,促使企業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提高用地產出效率。加快發展新型墻體材料。推動綠色制造,嚴格設計規范,促使企業加強原材料消耗管理,提高原材料的使用壽命和使用效率。以城市“禁現攪拌”和農村達標縣創建為重點,進一步加大散裝水泥推廣力度,提高散裝化水平。
(三)全面推行清潔生產。組織實施《全省清潔生產行動綱要(2006—2010)》,以推行清潔生產為載體,最大限度地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從源頭控制污染。不斷完善清潔生產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逐步建立企業自覺實施清潔生產的機制。到2010年,納入強制實施清潔生產審核范圍的排污企業完成清潔生產審核,太湖、淮河、南水北調東線、沿江等重點流域的工業企業普遍開展自愿性的清潔生產審核,把太湖流域建成清潔生產示范基地。實施400項清潔生產高費方案,形成一批資源消耗少、環境污染小的清潔生產企業,培育5—10家“零排放”企業。積極引導企業開展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環境標志產品和其他綠色認證。大力發展高效生態農業,積極推廣沼氣等生物質能源,減少農藥、化肥、地膜用量,防止土壤污染,加快建立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生產基地,重點發展適應國內外市場需求的綠色名特優農產品。
(四)加強資源綜合利用。積極推進礦產資源深加工技術的研發,提高產品附加值,實現礦業的優化與升級;開發并完善適合我省礦產資源特點的采、選、冶工藝,提高回采率和綜合回收率,降低采礦貧化率,延長礦山壽命。加強尾礦回用,推進共伴生礦產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加強對冶金、電力、煤炭、石化、建材、造紙、釀造、印染、皮革等廢物產生量大、污染重的重點行業的管理,提高廢物的綜合利用率,推動不同行業通過產業鏈的延伸,實現廢物的循環利用。大力回收和循環利用各種廢舊資源。以再生金屬、廢舊輪胎、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回收利用為重點,推進再生資源微循環和回收利用,推進生活垃圾和污泥資源化利用。建立和完善廢舊物資回收利用體系,重點抓好廢舊家用電器與廢舊電子產品回收利用、廢舊輪胎和包裝物等廢棄資源回收利用。抓好蘇州高新區靜脈產業園建設和南通再生資源城市試點,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
(五)建設產業生態鏈。
1.以蘇州為重點,打造IT產業生態鏈。蘇州是我省IT產業的主要集聚地。要根據現有的產業布局特點,進一步整合重組,延長和拓寬生產技術鏈,最大限度地利用資源,將污染盡可能在生產企業內部消化處理。針對生態工業缺損部分,著力引進關鍵“補鏈”項目,形成多產品、多鏈條的生態工業網狀結構,促進區域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在產品代謝“補鏈”方面,重點引進和開發精密電子元器件、電子封裝和半導體晶圓等企業和產品,發展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企業。在廢物代謝“補鏈”方面,要針對電子類企業含重金屬廢物較多的特點,大力提升同和礦業公司等一批貴金屬回收加工企業的水平,深度解決電子廢物的綜合利用問題。在產業配套“補鏈”方面,要由精密機械加工業的橫向配套延伸到汽車配件生產等,增強主導產業抗風險能力。在精細化工產業引進為電子信息業配套的副產品,實現生態工業系統內部化,減少系統對外部環境的負面影響。
2.以南京為重點,打造石化產業生態鏈。重點發展以南京為中心,輻射鎮江、揚州的大石化產業區。大力發展煉油和乙烯工業。提升煉油加工水平和效率,在南京化工園區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級乙烯生產基地。積極發展合成樹脂、聚烯烴、聚氯乙烯、聚苯乙烯和ABS樹脂等乙烯下游石化產品,發展大型對二甲苯、異氰酸酯、聚酯和醋酸下游衍生物等產品,形成基礎石化原料—綠色中間產品—精細與日用化工品的化工產業鏈。
3.以江蘇揚子江國際冶金工業園為載體,打造鋼鐵產業生態鏈。揚子江國際冶金工業園將以特種鋼為主導,形成廢鋼冶煉—普通鋼材—特種鋼材—金屬制品—廢鋼回收的冶金產業鏈。通過實施1?郾22萬噸鋼渣處理、5?郾42萬噸礦渣微粉、鋼渣微粉工程、4?郾25萬噸煉鋼造渣劑加工生產線等固體廢物綜合利用以及煤氣發電、熔融還原煉鐵等重點項目,分別建成多個廢物綜合利用加工廠,并促使各項綜合能耗指標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建成企業內部水循環和梯級利用生態系統,實現一水多用、循環使用的目標,確保各類廢水“零排放”;建成企業內部冶金廢氣和能量循環利用系統,依托各類廢氣建設余熱發電、礦料燒結、石灰加工、“三氣”制氧等新項目,再返回到冶金生產循環使用;建成企業內部的固體廢物循環利用系統,提高水渣、鋼渣、除塵灰、焦粉塵泥的使用率。
4.以徐州、南京等為重點,打造建材產業生態鏈。“十一五”期間,根據我省建材工業的布局特點和各類廢棄資源情況,以徐州、南京地區為重點,以水泥、混凝土和墻體材料重點企業為核心,建設和完善一批建材生產的生態產業鏈。生態產業鏈以建筑渣土、生活污泥、各類尾礦和工業固體廢物為原料;以廢輪胎、廢塑料、城市垃圾作為水泥燒成的燃料,并充分利用造紙廠黑液、廢塑料作為生產減水劑的原料或混凝土的外加劑,形成原料加工、運輸和建材生產相配套,充分利用各類廢棄資源的水泥、混凝土、墻體材料生態產業鏈。
5.以南京、鹽城為重點,打造汽車產業生態鏈。至2010年,形成南京和鹽城年產50萬輛和30萬輛轎車的兩大轎車生產基地,形成南京、鹽城汽車動力總成生產基地。全省報廢汽車的回收加工形成完整的網絡體系,并逐步在汽車生產、使用、報廢回收、再制造等環節建立起以汽車生產企業為主導的完善的管理體系和循環經濟“補鏈”系統。到2010年,所有車輛的可回收利用率達到85%,其中材料的再利用率不低于80%。南京和鹽城兩大汽車生產基地,要與汽車零部件生產及再制造、報廢汽車回收和材料再生企業密切合作,逐步形成模具生產—零部件加工、回收拆解—功能型整機裝備的汽車制造業生態產業鏈。
6.以蘇中、蘇北為重點,打造農作物秸稈、農村人畜糞便、農林“三剩材”利用產業生態鏈。以建設綠色江蘇和生態省為目標,以實施“清潔田園、清潔水源、清潔家園”工程為重點,強化生態環境基礎建設,將農村豐富的農作物秸稈、人畜糞便、農林“三剩材”深度加工利用,形成產業生態鏈,實現生產技術生態化、生產過程清潔化、生產產品無害化、生活環境舒適化,逐步達到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協調統一。
(六)推進工業園區生態化改造。推進園區內基礎設施、物流設施、信息服務設施的共享。加強原材料入園前以及產品、廢物出園后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產品對環境的不利影響,促進園區內企業間物質流、水流、能量流的集成,實現資源利用最大化和廢物排放最小化。對于產業特征明顯的工業園區,圍繞龍頭企業,通過延伸上中下游產品鏈,促進企業集群化。對于多產業共存的工業園區,圍繞不同產業鏈上的核心企業,通過優化產品結構,拓展再生資源和廢物再利用渠道,構建不同的跨產業的產業生態鏈。凡啟動生態市、縣建設的,區內所有省級以上開發區都要創建生態工業園區,未啟動的地方也要選擇有條件的開發區創建生態工業園區。
(七)建設生態城市和生態農村。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保障公共交通路權優先,大力推動城市大運量交通設施建設,積極推進城市地鐵或輕軌建設,提倡使用節能環保型機動車。民用建筑的設計以及建材的選擇應充分考慮節能保溫以及節約資源的需要。民用建筑應全部符合節能建筑標準要求,并積極采用可再生能源。新建住宅區要實施太陽能熱水器與住宅樓屋頂的一體化設計與施工,并預留熱水器管道。配套設施應盡可能采用自然光,或采用太陽能照明,減少電力照明。發揮政府機關的引領和示范作用,逐步提高政府采購中使用可循環使用產品、可再生產品和節能節水無污染綠色產品的比例。在廣大農村鼓勵使用秸稈氣化、太陽能和沼氣,全面倡導推廣“組保潔、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城鄉一體化垃圾處理模式,鼓勵垃圾分揀和廢物回收利用,鼓勵農村垃圾通過堆肥等方式進行資源化利用,鼓勵使用節水、節電家電產品和用具。
三、工作重點
(一)實施重點工程。統籌規劃、分步實施一批重點項目,把循環經濟建設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一是節能工程。以冶金、化工、建材、電力、紡織等5個高耗能行業為重點,運用節電、節煤、節油、能量系統優化、余熱余能回收利用等技術實施一批節能技術改造項目。二是節水工程。以火力發電、紡織、造紙、鋼鐵、石化等高耗水行業為重點,實施一批工業節水技術改造項目。積極開展城市中水利用和節水型器具推廣應用工程,加快節水增效示范區和大型灌區的續建配套和更新改造工程建設。三是清潔生產工程。實施重點流域和重點工業污染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實施一批示范項目。開展國家級和省級開發區ISO14000認證,建成40個ISO14000示范園區。四是資源綜合利用工程。以綜合利用共生、伴生礦產資源、工業“三廢”、廢舊再生資源、農林水產廢物、城鎮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為重點,實施一批重大項目。建設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一體化示范工程、廢舊鉻鎳電池(二次電池)無害化處理示范工程、廢家用電器、電腦再制造及加工處理示范工程。培育5個具有一定規模和水平的再生資源回收、加工基地。五是清潔能源建設工程。建設一批地熱資源開發利用、沿海地區風能發電、生物質能發電項目。六是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建設。選擇基礎好、有條件的國家級、省級開發區或大型企業集團,建成國家生態示范園區。七是生態農業建設工程。主要包括以“三清一綠”、“六清六建”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程項目,生態農業縣建設項目,無公害農產品和綠色、有機食品基地建設項目,生物農藥、高效肥料等無公害投入品開發及示范項目,秸稈、畜禽糞便資源化綜合利用示范項目。八是循環經濟服務體系建設。主要建設循環型經濟信息化網絡平臺、廢物資源貿易交換中心和污染物排放交易中心。加快節能、清潔生產、資源回收和綜合利用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積極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節能自愿協議等節能新機制。九是科技示范工程。以產業結構生態化為核心,以水、能源和資源的節約與再生為突破口,選擇化工、冶金、紡織、印染、電子等產業及生物質資源綜合利用及原材料替代技術領域,以高新園區、特色產業基地和重點企業為主要對象,組織開展廢物減量化、資源化處置與再利用關鍵技術的攻關和集成應用研究,突破共性關鍵技術,建設一批科技示范工程,探索區域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和管理機制,提高我省產業結構生態化水平和水、能源、資源的利用效率。
(二)培育示范典型。一是示范企業。以冶金、電力、化工、建材、輕工等行業為重點,組織100家企業開展循環經濟試點。通過試點,提出重點行業發展循環經濟的有效模式、關鍵技術領域、各行業與相關產業實現資源循環利用的產業鏈接模式,培育一批資源生產率、廢物循環利用率和污染物排放強度在全國同行業居領先水平的循環經濟示范企業。二是示范園區。在蘇州高新區、無錫高新區、南京化工園區、江蘇揚子江國際冶金工業園等15個不同類型的國家級、省級工業開發區和農業園區開展試點,探索在充分考慮資源條件、產業布局、市場需求以及經濟和環境成本的前提下,按循環經濟模式規劃、建設和改造產業園區的思路,培育一批零排放園區。三是示范城市。在蘇州、南京、無錫、常州、揚州、張家港、江陰等15個城市開展社會層面試點,探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推動循環經濟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思路和對策措施,形成若干發展循環經濟的示范城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江蘇省循環經濟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分管副省長任組長,省經貿委、發展改革委、環保廳、科技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建設廳、水利廳、農林廳、統計局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經貿委,主要負責發展循環經濟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省各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落實相關政策措施,加快推動循環經濟發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確定一位領導同志負責循環經濟發展工作,明確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做到層層有責任、逐級抓落實。
(二)完善地方法規和標準。推進循環經濟法制建設,明確政府、企業和個人在發展循環經濟中的責任與義務,尤其要明確生產商、銷售商、使用單位、回收單位和消費者對廢物回收、處理與再利用的法定義務。與《清潔生產促進法》、《節能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相配套,研究起草《江蘇省循環經濟促進辦法》等地方性法規,形成循環經濟的法規體系,依法推進循環經濟發展。研究制訂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相關地方標準。積極引導企業開展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和節能、節水、環境標志產品認證,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
(三)提高建設項目準入門檻。新建項目萬元增加值能耗必須達到同行業能耗國際或國內先進水平,且產品能耗指標不得超過省制定的產品能耗定額指標。新建常規燃煤電力項目以60萬千瓦及以上超臨界、超超臨界機組為主,原則上不得建設30萬千瓦以下純燃氣或燃煤機組,嚴格控制13?郾5萬千瓦機組。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3000噸標準煤以上的投資項目,須由節能主管部門組織專家或專業機構對其合理用能作出評價,達不到行業節能標準和單位產品能耗定額要求的,有關部門不予核準。嚴格控制化工、造紙、冶金、印染等行業的污染項目建設。對不符合環保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建設項目,不得審批或核準立項,不得批準用地,不得給予貸款或以其他任何形式進行授信。禁止建設國家規定的“十五小”、“新五小”項目。
(四)健全價格杠桿調節機制。一是加大電價調節力度。重新核定發電企業煤耗,按照分機組社會平均煤耗標準核定發電企業上網電價。進一步規范熱電聯產企業上網電價,對達不到國家規定的熱電聯產企業,降低其上網電價。鼓勵風電、太陽能光伏發電、生物質能發電(含農作物秸稈、沼氣、垃圾發電),其上網電價可高于煤電價格,上網電量實行全額收購。繼續對列入淘汰類、限制類的水泥、電解鋁、電石、燒堿、鋼鐵、鐵合金等六大高耗能行業實行差別電價政策。峰谷分時電價范圍由城鎮居民用電、工業生產用電逐步擴大到農業生產用電、非居民用電等行業,同時在發電側實施峰谷分時電價。二是適時調整水資源費和水利工程水費,擴大不同水源及不同取水用途水費之間的差距。加快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制度,完善非居民用水超計劃、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對飲料、洗車、洗浴等耗水量大的行業實行限制性水價。合理確定中水再利用價格。三是工業用地進行生產性改造、提高容積率、增加建筑面積的,相應調減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達不到規定容積率的,按差幅增收基礎設施配套費。四是對包裝材料、容器實施有利于回收利用的材質分類認證標記,按照垃圾分類、可回收再利用等制定不同垃圾處理收費標準。
(五)加大財政扶持力度。一是設立省級發展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納入財政年度預算,用于支持發展循環經濟重大項目,并逐步增加專項資金額度。現有科技攻關、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產業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重點支持發展循環經濟共性和關鍵技術的科研攻關,組織實施循環經濟示范工程,建成高水平的循環經濟研發平臺。現有科技成果轉化、技術改造、新產品貼息、扶持民營經濟發展、污染防治等專項資金,加大對發展循環經濟的支持力度。對開展循環經濟工作成效明顯的企業和地方,給予適當獎勵(省里的獎勵資金可從省節能及發展循環經濟專項資金中留出來)。二是完善排污收費政策。從2007年起,開征城市施工工地揚塵排污費。在2007年底前,適當提高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污費征收標準。各地要出臺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調整完善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三是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用財政性資金進行采購的,應采購符合《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產品。不得采購危害環境及人體健康的產品,嚴禁采購能源利用效率低的產品和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和設備。
(六)落實稅收優惠政策。一是對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實行優惠扶持。對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減半征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優先保障用地。城市污水處理廠用電,按工業用電價格執行;對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發電(用量占發電燃料的比重必須達到80%以上),除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外,給予財政貼息扶持。對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委托自來水廠(公司)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免征增值稅。二是生產企業為降低能耗、水耗,改進工藝而發生的技術開發費按150%抵扣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當年抵扣不足的,可按稅法規定在5年內結轉抵扣。三是節能技術服務企業享受《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的若干政策》(蘇發〔2005〕17號)有關扶持政策。四是企業使用國家公布的節能、節水、環保國產設備,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加速折舊。
(七)加強監督管理。一是從2006年開始,每年7月底向社會公布上一年度各地區萬元GDP能耗、萬元GDP能耗降低率、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和萬元GDP電力消費量等指標。實施目標責任制,將能源節約指標逐級分解,簽訂責任狀,定期進行考核。二是省政府每年向社會公布各地區主要污染物減排情況,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對沒有完成減排任務的地區和單位,予以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對超過總量控制指標的地區及超過水環境功能要求的區域,暫停審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三是在“十一五”期間,依據國家下達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研究確定全省的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減排計劃,并以簽訂責任狀等形式分解落實到基層和重點排污單位。四是全面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對所有排污單位實行持證排污,禁止無證排污或超總量排污。按照水域納污能力,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對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水域納污能力或水功能區水質不達標的地區和水域,禁止新發排污許可證,并要逐步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五是年耗能5000噸標準煤以上重點用能單位須定期開展能源平衡測試,依法設立能源管理崗位,聘用能源管理人員,建立節能工作責任制,健全能源計量、能源統計和能源利用狀況分析制度,加強對本單位能源利用狀況的監督檢查。六是未建立節能監測機構的市要按《江蘇省節能條例》和《江蘇省節能監測辦法》的規定,盡快建立。七是加強建設用地管理,年度土地供地率達不到規定要求的,相應扣減下年度用地計劃。建設用地在批準后1年以上、2年以內未開工建設的,按規定征收土地閑置費;超過2年的,依法收回。八是凡年用水量在20000立方米以上的用水企業(單位),應按國家標準進行水量平衡測試,完善節水措施,制定合理用水計劃。
(八)加快機制創新。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加強礦產資源、水資源、海域資源、林木資源等各種資源費的征收管理。規范征收行為,將各類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及時足額上繳同級財政國庫或財政專戶。對各類資源費減免須按規定審批,并予以公告。征收的各種資源費須按規定用途使用,用于資源的節約、保護、管理和生態建設等方面。建立“污染者付費、治污者受益”機制,對治污投資按照略高于社會平均投資回報率核定價格和收費標準。采用“以獎代補”、財政貼息等形式加大支持力度,引導社會資本采用BOT、BT、TOT等形式參與經營性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用污水(中水)、垃圾處理收費許可質押貸款,籌集城市污水管網和垃圾收運設施的建設、改造資金。“十一五”期間,省財政對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環境治理基礎設施建設給予適當補助,并重點支持蘇中、蘇北地區。
(九)營造良好氛圍。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培訓活動,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雜志、互聯網等多種手段進行廣泛宣傳,普及循環經濟知識,宣傳典型案例,提高全社會對發展循環經濟重大意義的認識,引導樹立正確的消費觀,逐步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大力推動政府機構節能,通過政府的表率作用,引導社會團體和企業積極參與綠色消費活動。倡導理性消費與綠色消費。減少過度包裝和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實施家用電冰箱、房間空氣調節器能源效率標識制度,普及能效標識知識,使千家萬戶熟悉標識樣式,看懂了解標識信息,對相關行業的生產商、銷售商開展專題培訓,使其熟悉能效標識制度,增強自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