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議批準的《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是未來五年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奮斗目標,是全省人民共同努力的行動綱領,是政府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的重要依據。確保《綱要》順利實施,全面完成《綱要》提出的主要目標和任務,對今后五年我省經濟社會保持又好又快發展,加快實現富民強省、“兩個率先”目標至關重要。為切實做好《綱要》的實施工作,省政府決定按照職責分工將《綱要》提出的主要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各地區、各部門。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分工原則
(一)突出主要目標和任務。圍繞《綱要》提出的發展目標和戰略任務,主要從規劃、指標、政策、項目、改革等方面進行落實,明確責任主體。
(二)明確政府職責和市場功能。充分體現政府與市場在《綱要》實施中的不同功能,對政府在公共服務領域和涉及公共利益職責范圍內的目標和任務進行分解;對主要依靠市場主體自主行為實現的目標和任務不作分解。
(三)落實責任主體。依據各部門職責,將《綱要》的主要目標和任務落實到相關部門。同時,根據《綱要》要求,將耕地保有量、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三個約束性指標的責任直接分解落實到各市。
二、責任主體及工作分工
根據上述原則,明確落實《綱要》提出的約束性指標、重點工程、發展任務和改革任務。
(一)約束性指標
《綱要》確定的約束性指標,具有法律效力,各地區和省各有關部門必須確保完成。
1. 約束性指標的責任部門
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力爭降低20%左右。(省經貿委牽頭)
完成國家下達的耕地保有量指標。(省國土資源廳牽頭)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議批準的《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是未來五年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奮斗目標,是全省人民共同努力的行動綱領,是政府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的重要依據。確保《綱要》順利實施,全面完成《綱要》提出的主要目標和任務,對今后五年我省經濟社會保持又好又快發展,加快實現富民強省、“兩個率先”目標至關重要。為切實做好《綱要》的實施工作,省政府決定按照職責分工將《綱要》提出的主要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各地區、各部門。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分工原則
(一)突出主要目標和任務。圍繞《綱要》提出的發展目標和戰略任務,主要從規劃、指標、政策、項目、改革等方面進行落實,明確責任主體。
(二)明確政府職責和市場功能。充分體現政府與市場在《綱要》實施中的不同功能,對政府在公共服務領域和涉及公共利益職責范圍內的目標和任務進行分解;對主要依靠市場主體自主行為實現的目標和任務不作分解。
(三)落實責任主體。依據各部門職責,將《綱要》的主要目標和任務落實到相關部門。同時,根據《綱要》要求,將耕地保有量、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三個約束性指標的責任直接分解落實到各市。
二、責任主體及工作分工
根據上述原則,明確落實《綱要》提出的約束性指標、重點工程、發展任務和改革任務。
(一)約束性指標
《綱要》確定的約束性指標,具有法律效力,各地區和省各有關部門必須確保完成。
1. 約束性指標的責任部門
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力爭降低20%左右。(省經貿委牽頭)
完成國家下達的耕地保有量指標。(省國土資源廳牽頭)
完成國家下達的COD減排15?郾1%、SO2減排18%指標。(省環保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人口自然增長率小于4‰。(省人口計生委牽頭)
衛生服務體系健全率達到90%以上。(省衛生廳牽頭)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率提高到90%以上。(省衛生廳牽頭)
城鎮養老、醫療、失業三大保險覆蓋率均達到95%以上。(省勞動保障廳牽頭)
城市綠化覆蓋率40%左右。(省建設廳牽頭)
森林覆蓋率20%左右。(省林業局牽頭)
2. 建立約束性指標公報制度
每年定期公布全省和各地區耕地保有量情況。(省國土資源廳、統計局負責)
每年定期公布全省和各地區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情況。(省經貿委、發展改革委、統計局負責)
每年定期公布全省和各地區主要污染物減排情況。(省環保廳、發展改革委、統計局負責)
3. 建立約束性指標考核制度
將約束性指標納入各地、各部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和績效考核,并將耕地保有量、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納入各地區、各相關部門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省人事廳配合省委有關部門落實)
(二)重大工程
對《綱要》提出的重大工程,省發展改革委要做好規劃編制和統籌協調工作;省各有關部門要根據項目性質,區分投資主體,分類抓好組織實施和監督評估工作;各地區要加強配合,協力推進。
1. 現代綜合運輸體系工程
建設7大綜合運輸通道,統籌各類交通建設,提高綜合運輸能力。(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建成高速公路1200公里、干線公路3000公里,建設7座過江通道,沿江沿海港口吞吐能力翻一番,整治內河航道650公里,新建鐵路1000公里左右。(省交通廳牽頭)
建設城市輕軌100公里左右。(省建設廳牽頭)
加強航空建設,機場旅客客運量達到1500萬人次,貨郵吞吐量達到55萬噸。(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2. 能源建設和保障工程
加強能源建設和電網建設,合理布局能源點,建立能源資源基地,保障能源供給,調整結構,新增電力裝機容量2000萬千瓦,過江輸電能力超過1000萬千瓦,煤炭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下降到63%左右,新能源電力裝機比重提高到15%。(省發展改革委、經貿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建立促進新能源發展的價格機制。(省物價局牽頭)
3. 信息化建設工程
發展電子政務,推進政府管理信息化,政府上網工程普及率、可上網行政審批事項網上辦理率達到100%;發展電子商務,推進企業信息化;推進社會信息化,抓好國家信息化試點城市建設;推進信息資源整合,促進“三網融合”。(省信息產業廳牽頭)
4. 防洪減災和水資源保障工程
完善防洪減災體系、水資源供給體系,全省絕大部分地區一般洪水不受損失,安全抵御建國以來最大洪澇,淮北地區和沿海地區新增供水能力20億立方米。(省水利廳牽頭)
5. 生態省建設工程
加強重點流域水環境整治,太湖流域COD、氨氮排放分別削減9?郾9%、5%,淮河流域COD、氨氮排放分別削減15?郾6%、5%。(省環保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95%,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65%。(省水利廳、環保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區域大氣環境治理,加大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力度,主要城市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準的天數增加10%。(省環保廳牽頭)
加強城鄉環境污染治理,城市污水處理率超過85%,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省建設廳牽頭)
加大環保投入,全社會環保投資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提高到3%左右。(省環保廳、財政廳、物價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 科技創新工程
實施4大類44個科技創新重大項目,建設9大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全社會研發經費占GDP的比重達到2%以上。(省科技廳牽頭)
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企業研發投入占全社會研發投入的比重提高到75%左右。(省經貿委、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完善多元化科技投入機制。(省科技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經貿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專利授權量達到3萬件以上。(省知識產權局牽頭)
7. 人才強省工程
實施“333”高層次人才工程、百千萬黨政領導干部培訓工程。(省人事廳配合省委有關部門落實)
實施長江工程師計劃、六大人才高峰行動計劃和千名蘇商海外培訓工程;推進人才柔性流動,引進急需的高層次人才。(省人事廳牽頭)
建立以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的人才評價機制,推進人才自由流動,健全完善用人機制。(省人事廳牽頭,并配合省委有關部門落實)
大力培養高技能人才,高級技工以上的技能人才比例提高到30%左右。(省勞動保障廳牽頭,省人事廳配合)
8. 教育現代化工程
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實行農村義務教育免學雜費制度,進一步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水平;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0%以上,保持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的規模大體相當,職業教育在校生達到120萬人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40%;人均預期受教育年限達到13年;學校辦學條件明顯改善,教師隊伍素質整體提高。(省教育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配合)
重點建設200個職業教育實訓基地。(省教育廳、勞動保障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9. 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工程
加快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優化衛生資源配置,建立健全衛生服務體系,建設1000個標準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的衛生服務量占總量的40%以上。(省衛生廳牽頭)
10. 食品藥品安全體系建設工程
進一步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監督體系、標準體系、檢驗檢測體系、信用體系,全面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各環節的監督管理,食品重大事故查處率達100%,藥品評價性抽驗合格率達到96?郾5%以上。(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 勞動和社會保障體系工程
努力擴大就業,鼓勵創業,加強就業指導,五年新增城鎮就業崗位400萬個左右,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郾5%以內。(省勞動保障廳牽頭)
加快建立統籌城鄉、覆蓋廣大勞動者的多層次社保體系,逐步做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提高保障水平。(省勞動保障廳、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切實關心困難群眾。(省民政廳、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2. 文化大省建設工程
加強公益性文化服務設施建設,重點建設江蘇大劇院、江蘇廣電城、江蘇省美術館新館、南京博物院二期等工程,加強鄉鎮文化站建設,改善基層文化設施條件。(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文化廳、廣電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進文化產業發展,繁榮文化市場,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省文化廳配合省委有關部門落實)
大力發展體育事業,全面實施全民健身計劃,增強人民體質。(省體育局負責)
13. 農業支持和保障工程
加強種養業良種、科技推廣服務、動植物保護、農產品質量、農業信息、農業資源與生態環境保護、農村經營與行政執法管理7大體系建設。(省農林廳、海洋漁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4.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工程(省政府辦公廳牽頭)
(三)主要發展任務
《綱要》提出的主要發展任務,各級政府應切實履行職責,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引導市場主體行為,確保如期完成。
1. 產業發展
(1)積極發展現代高效農業
高效農業種養殖面積達到30%以上,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種植業基地面積以及養殖業生產量比例分別達到80%、70%以上。(省農林廳、海洋漁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提高農業龍頭企業發展水平。(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促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規范流轉。(省農林廳牽頭)
培育壯大100家星火龍頭企業。(省科技廳負責)
(2)著力發展先進制造業
提高產業附加值,工業增加值率接近30%。(省經貿委負責)
培育產業集群。(省發展改革委、經貿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優化企業組織結構,前100位工業企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的比重達到40%以上。(省經貿委負責)
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產值比例提高到30%左右。(省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經貿委配合)
限制和淘汰落后生產能力。(省發展改革委、經貿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速發展現代服務業
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提高5個百分點。(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服務業從業人員占全社會從業人員的比重提高5個百分點。(省勞動保障廳牽頭)
加快重點領域服務業發展,優先發展與制造業配套、提升制造業水平的現代物流業、軟件業、金融業、商務和科技服務業;加快發展產業關聯度大、滲透性強的信息服務業、文化產業、旅游業和房地產業;積極發展現代商貿業和居民服務業。(省有關部門按省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分解下達的年度任務執行)
實施“千鎮萬村市場工程”。(省經貿委、供銷社按職責分工負責)
實施服務業品牌工程。(省質監局、工商局牽頭)
打造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4)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加快綜合交通體系建設。(省交通廳牽頭)
增強能源保障能力。(省發展改革委、經貿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水利保障能力建設。(省水利廳負責)
(5)加快信息化步伐(與“重大工程”分工相同)
2. 城鄉發展
(1)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大力提高農民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超過7500元。(省農林廳牽頭)
著力培育新型農民。(省教育廳、勞動保障廳、農林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實施“千村萬戶幫扶”工程。(省扶貧辦牽頭)
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實施農村新五件實事工程。培訓百萬農民,建設40000公里農村公路,實施農民健康工程,推進農村有線電視村村通,加強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農村河道清淤率、改廁率達到80%以上,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8%。大力開展以“六清六建”為重點的農村人居環境建設和環境綜合整治試點。(省教育廳、交通廳、水利廳、農林廳、衛生廳、建設廳、環保廳、文化廳、財政廳、廣電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建立城鄉統籌發展機制
有序推進農村人口向城市轉移。(省勞動保障廳、公安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統籌城鄉就業。(省勞動保障廳、人事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統籌城鄉市場。(省經貿委、工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統籌城鄉社會保障。(省勞動保障廳牽頭)
統籌城鄉規劃。(省發展改革委、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進城市現代化
提高城市規劃水平,提升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特大城市公交出行比例達到30%。(省建設廳牽頭)
健全城市化發展的體制機制,推進農村人口向城市轉移,城市化水平達到55%左右。(省發展改革委、建設廳、勞動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優化城鎮體系布局
建設沿江城市群,推動東隴海城市發展,發展沿海及蘇北腹地中心城市,壯大縣城和重點中心鎮,健全城市化發展的體制機制。(省發展改革委、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區域發展
(1)優化產業布局。建設沿江產業帶,提升沿滬寧線產業發展水平,建設沿東隴海線產業帶,加快開發沿海產業帶。(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2)加強區域分類指導。加快蘇北振興步伐,推動蘇中快速崛起,提升蘇南國際競爭力;壯大縣域經濟實力。(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3)構建空間開發新格局。明確空間功能分區,建立科學的區域調控政策。(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4)健全區域合作互動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4. 和諧社會
(1)堅持富民優先
積極鼓勵創業,努力擴大就業,擴大中等收入人群比重。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9000元,中等收入人群比重達到40%左右。(省發展改革委、勞動保障廳、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提高生活質量。建設便捷舒適高效的公共交通服務體系,基本實現城鎮每戶家庭居住成套住房,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省建設廳、交通廳、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工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文化大省、發展衛生事業(與“重大工程”分工相同)
(3)強化社會公共管理
建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體系。(與“重大工程”分工相同)
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全省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力爭每年下降2?郾5%。(省安監局負責)
加強氣象、地震、地質和風暴潮等災害監測預報、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健全自然災害管理體制,增強防災減災能力。(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國土資源廳、水利廳、環保廳、海洋漁業局、氣象局、地震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法治江蘇建設,推進政府依法行政。(省監察廳、法制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進平安江蘇建設,人民群眾對社會治安滿意率保持在90%以上。(省公安廳負責)
推進誠信江蘇建設,基本形成誠實守信的社會經濟環境。建立全省信用體系。(省經貿委負責)
5. 人口資源環境
(1)加強人口工作
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改善出生人口素質和結構,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保障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殘疾人權益。(省人口計生委、衛生廳、民政廳、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
以節地、節能、節水、節材、資源綜合利用為重點,構建節約型社會。(省發展改革委、經貿委、國土資源廳、水利廳、建設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
重點流域水環境整治、大氣環境整治、城鄉環境污染治理、建設“綠色江蘇”。(與“重大工程”分工相同)
(4)發展循環經濟
建立循環經濟發展的機制,建設“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循環發展模式,推進企業發展循環經濟。(省經貿委、發展改革委、環保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進產業園區發展循環經濟,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提高到70%,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2%。(省經貿委、發展改革委、環保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6. 科教人才
強化自主創新、優先發展教育、建設人才強省。(與“重大工程”分工相同)
7. 對外開放
(1)提高對外貿易水平。建設外貿強省,建立面向國際市場的營銷體系。進出口總額保持全國領先。(省外經貿廳負責)
(2)優化利用外資結構,全省服務業利用外資比重超過全國平均水平,外商直接投資保持全國領先。(省外經貿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3)提高經濟國際合作水平。積極開展對外經濟合作,加快“走出去”步伐。(省外經貿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4)提高開發區發展水平。(省外經貿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8. 規劃保障和規劃實施
(1)保持物價總體水平基本穩定,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漲幅控制在3%以內。(省物價局牽頭)
(2)積極提高消費率,最終消費率提高5個百分點左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3)合理配置財政資源。(省財政廳負責)
(4)建立完備的規劃體系、完善銜接協調機制、健全監督評估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四)主要改革任務
《綱要》中提出的改革任務是政府的重要職責。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強對改革的總體指導和統籌協調,省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明確各項改革的進度要求,不失時機地加以推進。
1. 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提高政府效率和公信力。(省編辦、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2. 推進行業協會改革和行業中介組織發展。探索擴權強縣、擴大縣(市)經濟自主權工作路子。(省發展改革委、民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建立健全規劃體制。(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4. 繼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省國資委牽頭)
5. 推進公有制經濟改革,增強國有經濟對國民經濟命脈行業的控制力。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省國資委牽頭)
6. 大力發展民營經濟,民營經濟創造的增加值占生產總值的比重提高到40%左右。(省經貿委牽頭)
7. 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健全投資項目核準制,建立政府投資項目決策責任追究制度。(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8. 推進財稅金融體制改革,健全公共財政體系,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優先投向公共領域,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推進縣鄉財政管理方式和農村信用社改革。(省財政廳、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9. 推進政府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改革,健全完善公益性人才市場體系,實現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高校畢業生市場的全面貫通。(省人事廳、教育廳、勞動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0. 推進公用事業管理體制改革。(省建設廳牽頭)
11. 推進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省水利廳牽頭)
12. 推進行政管理類和社會公益類事業單位改革。(省編辦牽頭)
13. 推進科技體制改革。(省科技廳牽頭)
14. 推進教育體制改革。(省教育廳牽頭)
15. 推進文化體制改革。(省文化廳配合省委有關部門落實)
16. 推進衛生體制改革。(省衛生廳牽頭)
三、評估和考核
(一)評估。每年年初,各市及省各部門對上一年度《綱要》的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報省發展改革委,省發展改革委根據上年度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完成情況,形成《綱要》年度實施情況報告,上報省政府,并作為向省人大匯報的重要內容。
2008年,由省發展改革委組織力量,對《綱要》的實施情況進行中期評估,檢查《綱要》落實情況,分析規劃實施效果,針對《綱要》實施中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形成中期評估報告,上報省政府,并向省人大報告。
(二)考核。“十一五”期末,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組織有關單位,對各市、各部門實施《綱要》的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其結果作為考核地方和部門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
全面完成《綱要》提出的工作目標和任務,是各地區、各部門的重要職責。要以《綱要》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層層抓好落實,確保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工作計劃,明確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實施意見。各市要迅速將《綱要》中提出的“十一五”耕地保有量、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等重要約束性指標分解落實到各縣(市、區)、相關行業和重點企業。各地區、各部門于2006年12月31日前將實施意見報省政府,并抄送省發展改革委。
(二)增強全局觀念,密切協作配合
抓好《綱要》的貫徹落實,是全局性的工作任務。各地區、各部門要增強全局觀念,認真履行職責,務求真抓實干,形成整體合力,共同推進《綱要》實施。《綱要》涉及多個部門的工作任務,牽頭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其他部門要積極支持和配合牽頭部門抓好落實。《綱要》中明確的重要指標任務,特別是約束性指標,上下之間、部門之間要通力協作,密切配合,確保完成。
(三)適時跟蹤分析,加強督促檢查
適時組織跟蹤分析,是抓好《綱要》落實的重要環節。各地區、各部門要對《綱要》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分析,加強督促檢查,注意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綱要》目標任務的落實和進展情況要及時向省政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