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2-1 2005年江蘇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情況
分類 | COD | NH3-N | TN | TP | ||||
排放量 (萬噸) | 比重 (%) | 排放量 (萬噸) | 比重 (%) | 排放量 (萬噸) | 比重 (%) | 排放量 (萬噸) | 比重 (%) | |
工業 | 20.57 | 35.1 | 2.64 | 41.1 | 3.51 | 35.7 | 0.04 | 7.2 |
城鎮生活 | 14.46 | 24.7 | 1.23 | 19.1 | 1.64 | 16.7 | 0.15 | 26.7 |
農村面源 | 23.56 | 40.2 | 2.56 | 39.8 | 4.67 | 47.6 | 0.38 | 66.1 |
小計 | 58.60 | 6.42 | 9.82 | 0.58 |
2. 水環境現狀。
(1)太湖湖體水質現狀。2005年太湖水質為劣Ⅴ類。東部沿岸區水質相對較好,為Ⅴ類水質,其他湖區均為劣Ⅴ類。太湖湖體水質總氮指標為劣Ⅴ類,其次為總磷,高錳酸鹽指數均滿足Ⅳ類水質標準。全湖平均為中富營養化程度,其中僅湖心區和東部沿岸區處于輕富營養水平。
2007年太湖湖體水質總體劣于Ⅴ類水質標準,總氮仍是污染最嚴重的指標,但是濃度相對于2005年有所降低,全湖總氮平均由3.6mg/L降低為2.6mg/L。湖心區和東部沿岸區水質相對較好,五里湖、西部沿岸區和梅梁湖污染最為嚴重。五里湖、西部沿岸區和梅梁湖總氮劣于Ⅴ類水質標準、總磷為Ⅴ類水質。各湖區高錳酸鹽指數均滿足Ⅲ類水質標準。
(2)其他主要湖體水質現狀。滆湖、長蕩湖和陽澄湖是太湖流域除太湖外水域面積較大的湖泊,水質污染也較為嚴重,2007年滆湖和長蕩湖均為Ⅴ類水質,陽澄湖為劣Ⅴ類水質。滆湖為Ⅴ類水質,總氮和總磷是主要污染因子,相對于Ⅲ類水質標準分別超標0.6倍和1.0倍;氨氮和高錳酸鹽指數均滿足Ⅲ類水質標準;長蕩湖為Ⅴ類水質,總磷污染最為嚴重,相對于Ⅲ類水質標準超標1.5倍;總氮和高錳酸鹽指數分別為Ⅳ類和Ⅲ類水質,氨氮滿足Ⅱ類水質標準;陽澄湖為劣Ⅴ類水質,總氮污染最為嚴重,超Ⅲ類水質標準2.6倍,劣于Ⅴ類水質標準;總磷和氨氮污染嚴重,相對于Ⅲ類水質標準分別超標1.4倍和0.7倍,均為Ⅴ類水質。
(3)出入湖河流水質現狀。對照《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計劃》2005年水質目標,太湖主要出入湖河流21個控制斷面中有13個達標,達標率為61.9%;45個行政交界斷面中有24個達標,達標率為53.3%。2007年,流域主要河流53個控制斷面水質達標率為40%,其中Ⅴ類和劣Ⅴ類水質的斷面占控制斷面總數的56.6%,Ⅳ類斷面占17.0%,Ⅱ類和Ⅲ類斷面占26.4%。
3. 水質變化趨勢。
(1)湖體水質變化趨勢。太湖湖體水質總體上呈顯著的惡化趨勢。20世紀80年代初期至90年代初期,太湖平均水體水質由以Ⅱ類水為主下降到以Ⅲ類水為主;90年代中期至今,全湖平均水質惡化為劣Ⅴ類。監測數據表明,1997—2006年高錳酸鹽指數在4mg/L和6mg/L之間波動;2000年以來氨氮濃度逐年增加,2006年超過Ⅱ類水質標準限值;2000年以來總磷濃度逐年下降,由Ⅴ類水質逐步變為Ⅳ類水質;總氮濃度一直劣于Ⅴ類水質標準,“九五”末以來呈現逐步惡化趨勢,2006年濃度超過Ⅳ類標準1倍以上。
(2)其他主要湖體水質變化趨勢。滆湖水質在“十五”期間逐步惡化,由Ⅳ類水體迅速惡化為劣Ⅴ類水質。總氮污染最為嚴重,相對于Ⅲ類水質標準最大超標2.4倍;“十一五”以來,水質惡化趨勢得到有效遏制,但目前水質仍為Ⅴ類水質。長蕩湖水質“九五”末污染非常嚴重,劣于Ⅴ類水質;總氮是主要污染指標,相對于Ⅲ類水質標準最大超標3.1倍;“十五”以來,污染程度有所減輕,但仍為Ⅴ類水質,且氮磷污染均比較嚴重。陽澄湖水質污染非常嚴重,2000年以來一直為劣Ⅴ類水質;總氮污染最為嚴重,相對于Ⅲ類水質標準最大超標4倍。
(3)出入湖河流水質變化情況。1998—2006年環太湖地區河流入湖水質平均濃度均為劣Ⅴ類,上游入湖河流水質明顯劣于下游入湖河流水質。直湖港、武進港、漕橋河、太滆運河、陳東河等河流入湖水質最差,占太湖入湖污染負荷的比例較大,是治污重點區域。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流域飲用水源安全形勢嚴峻。目前我省太湖流域部分飲用水水源地水質污染現象依然存在,河網地區水質更為嚴重,水源地水質仍然存在水質惡化的風險。環太湖地區大部分自來水廠深度處理能力不足,在水源地水質污染時,供水水質缺乏充分保障。部分城市備用水源建設不足,供水水源單一,區域供水聯網工程建設不到位,飲用水安全應急能力不足。
工業結構和布局不盡合理。“十五”以來,太湖流域經濟增長迅速,年均GDP增速超過20%,但經濟增長方式仍未根本轉變,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依然突出。傳統高污染行業如印染、造紙、化工、釀造等在工業中仍占較高份額,高新技術產業和服務業比重仍然相對較小。區域產業發展的過程中,產業結構和布局未得到很好規劃,部分地區尤其是村鎮一級沒有嚴格的流域內重點保護地區規劃,高能耗高污染化工、印染等行業依然是部分鄉鎮的支柱產業,流域并未真正形成優化的經濟發展模式。
工業點源治理整體水平不高。太湖流域循環經濟產業發展不足,清潔生產程度不高,企業污染治理能力距離治理要求還有很大差距,工業企業的污染控制目前還停留在COD達標為主的初級階段,氮磷等指標監測和控制還沒有全面開展。流域環境污染控制和環境執法能力還不能滿足環境管理工作的要求,部分地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現象較為突出,環境違法處罰力度不夠。企業偷排,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還時有發生,環境“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問題還有沒得到有效解決。
農村面源治理嚴重滯后。太湖流域農業集約化程度較高,種植、養殖業較為發達,污染治理重視不夠。2005年,流域內耕地畝均化肥施用量和農藥施用量分別為34.1kg和1.68kg,顯著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生豬存欄254萬頭,家禽2996萬只,奶牛5.35萬頭,畜禽養殖量大,分布區域廣,糞污處理率低。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嚴重,未得到治理直接排放附近水體。污染治理的投入不足,致使農村面源已成為流域的重要污染來源之一。太湖及上游滆湖、長蕩湖等的圍網養殖面積過大,密度過高,未達到國家和有關規劃的壓縮要求。太湖90%以上的網圍以河蟹養殖為主,其余為魚類,過度的投餌造成水體嚴重污染,全年太湖網圍養殖氮的凈入湖量為299.73噸,增加了湖體的內源污染。
流域水體缺乏水質水量交換。太湖是典型的淺水型湖泊,水體流動性差,循環周期長,引排出路不暢。近年來實施的望虞河“引江濟太”工程增強和改善了太湖東部部分水體流動和水質交換,但解決不了梅梁湖生態補水問題,也遠不能滿足太湖生態補水的需要。此外,望虞河作為太湖北部區域主要的尾水排放通道,實施調水期間關閉入望虞河的口門,導致望虞河西岸地區排水不暢,污染加重。因此要統籌考慮流域的引排通道問題,形成新的太湖湖體調水引流循環,并完善京杭運河以北地區的河網水體,促進流域水體水質、水量有序交換。
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廣度和深度不夠。城鎮生活污水收集及處理率低,城鎮生活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污水處理廠建設規模未充分考慮人口迅速增加,城鎮規模擴大等因素,污水收集管網建設總體滯后,廠區、管網不配套現象比較普遍,部分已建污水處理廠還未充分發揮應有的處理能力。村鎮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建設滯后,部分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不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規范化處置尚比較薄弱。2006年底太湖流域形成城鎮污水處理能力324萬噸/日,實際處理量僅有198萬噸/日,其中生活污水處理量115萬噸/日,占實際處理量不到60%。流域污水處理廠處理深度不夠、中水回用率低,重視COD控制輕氮磷治理,除磷脫氮處理標準普遍偏低。
污染監測和預警應急能力不足。現有環境污染監測和預警能力還不能滿足環境污染管理和事故預警的客觀需要。水環境監測體系不完善。重要水體的水環境實時監控能力不足,也缺乏衛星遙感影像接受站等宏觀大尺度環境監測體系,環境綜合信息管理能力薄弱,區域間環境污染糾紛缺乏統一的斷面水環境狀況實時信息反饋。重點污染源的監控能力不足,急需建立重點企業污染排放的監控體系和信息發布平臺。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應對能力需要進一步加強。農業面源作為流域環境污染的重要來源之一,農業面源的污染監測、監控體系和預警能力均比較薄弱,需要重點加強。
各級財政環保投入不足。污染防治工程建設需要大量的資金,各級財政投入普遍不足。國家僅在重點流域污水處理廠專項資金投入約占20%左右。其余投入主要靠地方各級財政、銀行貸款和市場化融資解決,“十五”期間,地方財政投入普遍不足,銀行貸款落實難度較大,投融資機制尚不健全,市場機制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污水處理費與污水治理建設資金的需要相比,總體征收標準偏低,征繳率不高。
(四)“十五”治理回顧及經驗總結
1. “十五”以來治理成果。
建成一批重點治污工程。建設和實施“十五”規劃確定的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生態修復、面源治理等9大類255個項目,完成224個項目,占計劃數的87.8%。新增城鎮污水處理能力234.8萬噸/日,新增垃圾處理能力8000噸/日,建成了環湖134公里、入湖河道兩側53公里的生態防護林帶。五里湖的綜合整治取得了明顯成效。
污染減排取得明顯成效。圍繞污染減排中心工作,在產業結構調整、工業污染防治、城鎮生活污染控制、農業面源污染控制等方面相繼取得了一系列成效。保障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流域污染加劇的趨勢得到遏制,太湖局部水體污染指標有所好轉。
“引江濟太”效果明顯。2002年開始實施“引江濟太”,通過望虞河從長江引水,增加了太湖水量,改善水質,促進水體流動。五年來共調引長江水102億立方米,其中入太湖45億立方米,入河網57億立方米。在應對2007年因藍藻暴發造成的無錫供水危機、提高太湖水環境容量、緩解水質的進一步惡化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環保機制體制不斷創新。一是建立了“污染者付費、治污者受益”機制。二是采取財政貼息、以獎代補等方式,引導社會資金參與環境保護,在全國起到了積極的帶動作用。三是利用市場機制,促進了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營。
科技創新發揮重要作用。通過實施水污染控制和水體修復技術示范、農業面源污染控制示范、底泥生態疏浚方案優化、水生植被恢復示范等科技項目。水利部門連續六年組織實施了“引江濟太”調水實驗,對太湖水環境治理起了積極作用。五里湖治理效果顯著,為湖泊治理積累了豐碩的成果。
2. 治理經驗總結。
調整產業結構是減少污染源的重要舉措。調整產業結構是從源頭減少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手段。通過關停污染企業,嚴禁新建高污染、高消耗的項目,積極發展高技術、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的“兩高兩低”產業,對減少污染源取得明顯效果。“十五”期間太湖流域關停了500多家重污染企業,COD年排放量減少了235噸;256家印染企業實現了達標排放,COD年排放量減少了8400噸。
經濟杠桿是減少污水排放量有效手段。發揮經濟杠桿調控作用,實現資源的節約和優化配置。我省率先調整水價,包括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和排污費,對節約用水和污染減排起到重要作用。
綜合治理和突出重點是污染防治的根本要求。“十五”以來的污染治理,逐步形成了綜合治理的模式。工業點源、農業面源、城鎮生活污水治理,以及產業結構調整、生態修復、“引江濟太”、加強監測等措施相互結合,多管齊下,治理工作取得明顯進展。在統籌規劃、綜合治理的同時,突出對農村面源污染的綜合治理。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1. 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把太湖流域水環境治理放到更加突出、更加緊迫、更加重要的位置,堅持科學規劃、遠近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以調整產業結構和工業布局、推進污染集中治理和提標改造為主要手段,高標準實施工業和生活污染源控制;以推行生態農業和循環型農業為主要措施,削減農業面源的污染貢獻;以實施調水引流和河湖的生態化整治為重點,提高水環境容量;以完善流域監測體系和加大執法力度為保障,建立健全流域水環境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把治理太湖作為建設生態文明的重中之重,用10到20年的時間或者更長時間,實現流域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形成流域生態良性循環,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宜居環境,逐步恢復太湖地區山清水秀的自然風貌,讓太湖明珠重現碧波美景。
2. 基本原則。
(1)遠近結合,標本兼治。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系統推進、分步實施,在著力解決當前突出環境問題、確保飲用水安全的基礎上,采取治本之策,加強污染源頭治理,提高環保標準,切實控污減排,從根本上解決影響流域水環境的各種問題。
(2)科學規劃,綜合治理。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全面考慮流域內經濟發展、城鄉建設、土地利用、資源開發以及旅游、畜禽養殖、船舶運輸等各方面的因素,統籌兼顧,科學規劃。采用工業點源治理,污水和垃圾處理,農村面源污染防治,調水引流、生態修復,節水減排,產業結構和工業布局調整等多種措施,大力推進綜合治理。
(3)突出重點,有序推進。重點突出控源截污治理措施,根據流域內污染源結構和分布,加大流域上游地區的污染整治力度。根據治理效果和影響范圍,按輕重緩急有序實施污染治理項目和工程。抓住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和重點污染源的治理,實行由污染總量控制向容量管理轉變,由控制COD為主向控制COD和氮磷并重轉變,綜合治理太湖水污染和水體富營養化。
(4)創新機制,狠抓落實。建立跨行政區域的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協調機制,加強區域間、部門間協作,合力治污。加強機制創新,把治污控源納入科學化、法制化、市場化的軌道。落實省、市、縣(市、區)各級政府水環境治理責任,建立健全目標責任制、評估考核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強監測體系建設,建立定期公告制度,接受社會輿論和公眾監督。
(二)規劃目標
根據國家總體方案,確定化學需氧量(COD)、氨氮(NH3-N)、總磷(TP)和總氮(TN)作為太湖流域污染物控制指標。湖體水質控制指標為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和總氮,河道水質控制指標為高錳酸鹽指數、總磷和氨氮,湖體富營養化主要控制指標為總磷和總氮。
1. 近期目標。
(1)水質目標。
太湖湖體。到2012年,太湖湖體水質由2005年的劣V類提高到V類,其中高錳酸鹽指數達到Ⅲ類,氨氮達到II類,總磷達到IV類,總氮基本達到V類。東部沿岸區水域水質由V類提高到IV類;富營養化趨勢得到遏制。
表2.2-1 太湖湖體近期水質目標 (mg/L)
水質 | 高錳酸鹽指數 | NH3-N | TP | TN | |
基準年 (2005年) | 濃度 | 4.90 | 0.47 | 0.08 | 2.95 |
類別 | III | II | IV | 劣V | |
近期目標年 (2012年) | 濃度 | 4.50 | 0.46 | 0.07 | 2.00 |
類別 | III | II | IV | V |
太湖流域其他主要湖泊。到2012年,滆湖、長蕩湖湖體基本達到IV類水質標準,陽澄湖湖體由當前的劣V類提高到V類水質,富營養化趨勢得到改善。
飲用水源。流域內主要飲用水水源地及其輸水骨干河道水質基本達到Ⅲ類。
流域主要河流。2010年流域內主要河流水質執行省政府與無錫市、蘇州市、常州市和鎮江市政府簽訂的《“十一五”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標責任書》水質目標要求,其中無錫市考核斷面12個,蘇州市24個、常州市11個、鎮江市7個(表2.2—2)。2012年河網水(環境)功能區水質有所改善,達標率不低于40%。根據國家即將完成的污染源普查,結合2010年目標完成情況和監測設施的建設情況,2011年、2012年及時增加縣區級水質考核斷面,并確定目標值,建立完善的省、市、縣水質斷面考核體系。
表2.2-2 江蘇省太湖流域主要河流控制斷面水質目標表
序號 | 斷面名稱 | 河流名稱 | 考核 地市 | 2010年目標(毫克/升) | |||
高錳酸 鹽指數 | 氨氮 | 總磷 | 水質類別 | ||||
1 | 百瀆港 | 漕橋河 | 無 錫 市 | 6 | 2 | 0.3 | Ⅴ |
2 | 殷村港 | 太滆南運河 | 6 | 2 | 0.3 | Ⅴ | |
3 | 社瀆港 | 社瀆港 | 6 | 4 | 0.2 | 劣Ⅴ | |
4 | 官瀆橋 | 官瀆港 | 6 | 1.5 | 0.25 | Ⅳ | |
5 | 大浦港 | 大浦港 | 6 | 1.5 | 0.2 | Ⅳ | |
6 | 烏溪港橋 | 烏溪港 | 6 | 1.5 | 0.2 | Ⅳ | |
7 | 大港橋 | 大港河 | 4 | 0.3 | 0.2 | Ⅲ | |
8 | 洪巷橋 | 洪巷港 | 6 | 1.5 | 0.2 | Ⅳ | |
9 | 陳東橋 | 陳東港 | 6 | 1.5 | 0.2 | Ⅳ | |
10 | 北國大橋 | 張家港河 | 8 | 1.5 | 0.3 | Ⅳ | |
11 | 望亭上游 | 京杭運河 | 7 | 5 | 0.3 | 劣Ⅴ | |
12 | 碼頭大橋 | 張家港河 | 8 | 4 | 0.4 | 劣Ⅴ | |
1 | 戴溪橋 | 武進港 | 常 州 市 | 6 | 4 | 0.3 | 劣Ⅴ |
2 | 黃埝橋 | 太滆運河 | 6 | 3 | 0.3 | 劣Ⅴ | |
3 | 連江橋 | 京杭運河 | 5.5 | 1.5 | 0.23 | Ⅳ | |
4 | 戚墅堰 | 京杭運河 | 7 | 2 | 0.3 | Ⅴ | |
5 | 指前橋 | 丹金溧漕河 | 6 | 1.9 | 0.3 | Ⅴ | |
6 | 大東蕩 | 常溧河 | 6 | 0.5 | 0.2 | Ⅲ | |
7 | 新村里 | 丹金溧漕河 | 10 | 2 | 0.4 | Ⅴ | |
8 | 五牧 | 京杭運河 | 6 | 1.5 | 0.2 | Ⅳ | |
9 | 閘口 | 武宜運河 | 6 | 3.5 | 0.3 | 劣Ⅴ | |
10 | 潘家壩 | 南溪河 | 6 | 2.5 | 0.3 | 劣Ⅴ | |
11 | 百瀆港 | 漕橋河 | 6 | 2 | 0.3 | Ⅴ |
1 | 太浦閘 | 太浦河 | 蘇 州 市 | 6 | 1 | 0.2 | Ⅲ |
2 | 瓜涇口西 | 吳淞江 | 6 | 1.5 | 0.3 | Ⅳ | |
3 | 擺渡橋 | 蘇東河 | 6 | 2 | 0.4 | Ⅴ | |
4 | 航管站 | 胥江 | 4 | 0.5 | 0.1 | Ⅱ | |
5 | 善人橋 | 木光河 | 6 | 1.5 | 0.2 | Ⅳ | |
6 | 虎山橋 | 滸光河 | 5 | 1.5 | 0.2 | Ⅳ | |
7 | 312國道橋 | 望虞河 | 6 | 1.5 | 0.2 | Ⅳ | |
8 | 瓜涇口北 | 京杭運河 | 7 | 5 | 0.2 | 劣Ⅴ | |
9 | 王江涇1 | 京杭運河 | 7 | 3 | 0.3 | 劣Ⅴ | |
10 | 王江涇 | 京杭運河 | 6 | 1.5 | 0.3 | Ⅳ | |
11 | 界標 | 太浦河 | 10 | 1.5 | 0.3 | Ⅳ | |
12 | 江里莊 | 吳淞江 | 6 | 1 | 0.2 | Ⅲ | |
13 | 趙屯 | 吳淞江 | 6 | 1.5 | 0.2 | Ⅳ | |
14 | 朱家村 | 婁江 | 6 | 2.5 | 0.4 | 劣Ⅴ | |
15 | 振東渡口 | 瀏河 | 6 | 2 | 0.2 | Ⅴ | |
16 | 潭涇村 | 元和塘 | 6 | 1.5 | 0.3 | Ⅳ | |
17 | 張橋 | 望虞河 | 6 | 1 | 0.2 | Ⅲ | |
18 | 江邊閘 | 望虞河 | 6 | 1 | 0.2 | Ⅲ | |
19 | 鵝真塘 | 望虞河 | 6 | 1 | 0.1 | Ⅲ | |
20 | 高墩涇 | 鹽鐵塘 | 6 | 0.8 | 0.2 | Ⅲ | |
21 | 瀏河閘 | 瀏河 | 6 | 1.5 | 0.3 | Ⅳ | |
22 | 千燈浦口 | 千燈浦 | 6 | 1.5 | 0.3 | Ⅳ | |
23 | 朱厙港口 | 朱厙港 | 6 | 2 | 0.3 | Ⅴ | |
24 | 急水港大橋 | 急水港 | 6 | 2.5 | 0.3 | 劣Ⅴ |
1 | 王家橋 | 京杭運河 | 鎮 江 市 | 5.5 | 1.5 | 0.2 | Ⅳ |
2 | 呂城 | 京杭運河 | 5.5 | 1.5 | 0.2 | Ⅳ | |
3 | 前塍莊 | 丹金溧漕河 | 5 | 1.5 | 0.2 | Ⅳ | |
4 | 林家閘 | 九曲河 | 4 | 0.5 | 0.1 | Ⅱ | |
5 | 黃埝橋 | 丹金溧漕河 | 6 | 1.5 | 0.2 | Ⅳ | |
6 | 戴家棚 | 簡瀆河 | 6 | 0.5 | 0.2 | Ⅲ | |
7 | 舊縣 | 通濟河 | 6 | 1.8 | 0.2 | Ⅴ |
(2)污染物控制目標。根據國家總體方案,嚴格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2012年,太湖地區COD、氨氮、總磷和總氮允許排放總量分別為47.46萬噸、4.88萬噸、0.56萬噸和7.54萬噸。其中,2010年太湖地區工業和城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控制在26.38萬噸,氨氮排放量控制在2.78萬噸。各市要將污染物控制目標分解到縣區,編制年度污染物排放量控制計劃,并逐級分解,將控制指標落實到基層和企業。
表2.2-3 2012年太湖流域各市主要水污染物允許排放量 萬噸
地市名稱 | COD | NH3-N | TP | TN |
鎮江市 | 5.63 | 0.46 | 0.05 | 0.73 |
常州市 | 7.60 | 0.95 | 0.10 | 1.42 |
無錫市 | 10.25 | 0.93 | 0.11 | 1.45 |
蘇州市 | 23.98 | 2.54 | 0.30 | 3.94 |
合 計 | 47.46 | 4.88 | 0.56 | 7.54 |
表2.2-4 2010年各市工業和城鎮生活污染物允許排放量 萬噸
地市名稱 | COD | NH3-N | 備注 |
無錫市 | 7.0 | 0.40 |
|
蘇州市 | 11.2 | 1.05 |
|
常州市 | 5.9 | 0.50 |
|
鎮江市 | 1.19 | 0.78 | 丹陽、句容 |
南京市 | 1.09 | 0.05 | 高淳、溧水 |
合計 | 26.4 | 2.78 |
2. 遠期目標
(1)水質目標。2020年,基本實現太湖湖體水質從2012年的V類提高到IV類的目標,其中部分水域達到III類。富營養化程度有所改善,達到輕度~中度富營養水平。太湖湖體主要水質指標TN控制在1.20mg/L以下,TP、NH3-N、高錳酸鹽指數分別控制在0.05mg/L、0.45mg/L、4.00mg/L以下。滆湖、長蕩湖湖體基本達到Ⅲ類水質標準,陽澄湖湖體水質滿足Ⅳ類水質標準。流域內主要河流水質達到《江蘇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規定的標準。
表2.2-5 太湖湖體遠期水質目標 (mg/L)
水質 | 高錳酸鹽指數 | NH3-N | TP | TN |
濃度 | 4.00 | 0.45 | 0.05 | 1.20 |
水質類別 | II | II | III | IV |
(2)污染物控制目標。2020年太湖地區主要污染排放量全面執行《總體方案》的污染物允許排放量控制目標,COD34.57萬噸、氨氮2.64萬噸、總磷0.34萬噸、總氮4.08萬噸。
表2.2-6 2020年太湖流域各市主要水污染物允許排放量 萬噸
地市名稱 | COD | NH3-N | TP | TN |
鎮江市 | 4.10 | 0.25 | 0.03 | 0.40 |
常州市 | 5.54 | 0.51 | 0.06 | 0.77 |
無錫市 | 7.47 | 0.50 | 0.06 | 0.78 |
蘇州市 | 17.47 | 1.37 | 0.18 | 2.13 |
合 計 | 34.57 | 2.64 | 0.34 | 4.08 |
三、水環境治理主要任務及重點工程項目
(一)保障飲用水安全。保障飲用水安全是關系到人民生活、社會安定的大事,是太湖水環境綜合治理的一項最緊迫的任務。要進一步優化水源地布局,完善多水源供水體系,開展自來水廠強化處理和深度處理工藝改造,建設飲用水安全監測系統和預警系統,確保飲用水安全。
1. 主要任務。近期各地要編制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區綜合整治,強化飲用水源地監測預警,并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開展現有自來水廠的強化處理和深度處理工藝改造;加快應急備用水源建設,有條件的地區應當建設兩個以上相對獨立控制取水的水源地;不具備條件的地區,應當與相鄰地區實行供水管道聯網聯供。到2020年實現長江、太湖和水庫等飲用水源的合理配置,使飲用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2. 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
(1)實施水源地保護和建設工程。積極采取清淤、生態修復等水質改善措施,實施水源地保護工程,2012年前重點實施橫山水庫、天目湖、陽澄湖、滆湖等水源地保護工程,金墅取水口、漁洋山水源地清淤,以及無錫南泉水源廠取水頭部延伸工程、錫東水廠取水口清淤及退漁還湖工程;重點實施無錫市長江、武進區滆湖、溧陽塘馬水庫、常熟尚湖水廠停產應急供水工程、昆山市長江引水、丹陽市黃崗取水口延伸工程、昆承湖、宜興油車水庫、金壇長蕩湖、吳江市橫扇等第二水源地和備用水源地工程。2020年前重點實施無錫—江陰沿江地下水備用水源地、蘇州市陽澄湖第二水源地建設工程以及蘇州市地下水應急補充工程。
表3.1-1 水源地保護和建設工程重點項目匯總
行政區 | 項目數量(個) | ||
小計 | 水源地改造和水源地保護區項目 | 多水源供水和區域應急備用水源地建設工程項目 | |
無錫市 | 7 | 3 | 4 |
蘇州市 | 13 | 6 | 7 |
常州市 | 5 | 2 | 3 |
鎮江市 | 2 | 1 | 1 |
南京市 | 2 | 1 | 1 |
合計 | 29 | 13 | 16 |
(2)實施區域聯網供水工程。推動區域聯網供水工程建設,實現“原水互補、清水互聯、科學調度、井水應急”,并對部分老化、漏損嚴重的供水管網進行改造。2010年底前在蘇錫常鎮地區建成清水聯絡通道13處(其中跨地級市4處),包括清水管道170.85公里,連通流域內無第二水源或應急水源各城市間供水管網,使相鄰供水片間不同水源的供水管網互聯互備,全面實現蘇錫常鎮地區區域聯網安全供水。
(3)加快自來水廠深度處理工藝改造。以有效去除藻類和有機污染物為重點,按照《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的要求,通過強化處理和改造自來水深度處理工藝,保證供水水質。2009年7月1日前,現有區縣級以上水廠在常規處理工藝基礎上,通過強化常規處理或增加深度處理設施,使城市供水水質全部指標滿足《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2012年前重點實施無錫市中橋水廠、宜興氿濱水廠、蘇州市白洋灣水廠、橫山水廠、昆山第三水廠等深度處理改造工程。其余以太湖為水源的自來水廠深度處理改造視太湖原水水質改善程度擇時實施。
(4)供水危機的防范和應急。
完善和落實應對供水危機的各類預案。制定切實可行的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確保處置及時、應對有效;建立監測預警體系,增加監測斷面和檢測頻次,及時發布信息,以利于科學決策;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和應急物資儲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實施藍藻打撈作業。全力組織藍藻打撈,建立專業打撈隊伍,配備高效打撈設備,加強藍藻監測巡查,努力做到“日產日清”。科學布局藍藻收集和處理站點,實現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避免二次污染。
科學實施調水引流。按照“引清釋污,以動制靜,以豐補枯,改善水質”的要求,建立調水引流的長效機制。通過常熟樞紐抽引長江水,縮短太湖換水周期;通過梅梁湖泵站引流,促進水體有序流動,改善水源地水質。實施望虞河、梅梁湖樞紐改造和梅梁湖備用泵站建設,保證“引江濟太”效果。
建立“湖泛”的監測應急體系,在重點湖區、主要河流入湖口,加強巡測巡察,配備必要的監測設施,及時發現和預報“湖泛”發生的情況。
(二)調整產業結構。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的矛盾突出,是太湖流域水環境惡化的重要原因,因此通過科技進步、結構優化、管理創新等途徑,大力發展“低消耗、低排放、高科技、高產出”產業,加快形成節約、環保、高效的產業體系,實現經濟集約增長,是我省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的重要方面。
1. 主要任務。按照省政府“調高、調優、調新”產業結構的要求,編制太湖地區產業發展指導目錄,大力發展節能降耗的新興產業,發展先進制造業,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高端服務業,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其中一級保護區內全面禁止原料工業發展,嚴格限制一般加工工業,全面推進研發中心集聚、商務服務集聚、教育文化集聚,建成現代服務業高地,形成以高新技術產業為主導、現代服務業為支撐的產業發展新格局,從根本上解決太湖流域水環境污染問題。主要產業調整措施和工程項目應納入省“十二五”發展規劃。
2. 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
(1)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在推進實施《江蘇省“十一五”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專項規劃》基礎上,加強對太湖地區的政策引導,建立優化資源配置的競爭機制,因地制宜培育和發展多種形式的高新技術產業群、高新技術產品群和高新技術產業基地,重點抓好太湖地區電子信息、新材料和生物技術三大高新技術產業帶建設。積極支持和引導企業加強自主創新,積極引進國內外高新技術成果和研發資源,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到2010年,降低第二產業比例,在第二產業中,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工業增加值的比重要達到40%。
(2)積極發展現代服務業。充分發揮太湖地區人文、旅游和制造業三大優勢,緊緊圍繞面向企業的生產性服務業、面向居民的生活性服務業和面向社會的公共性服務業三大領域配置資源要素。通過規劃和政策的支持,重點推進三個方面的突破:一是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重點發展現代物流、金融保險、信息服務、科技服務和商務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促進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互動并進。二是推進服務業集聚區建設,結合城市總體規劃和開發區規劃,建設一批現代物流園、科技創業園、創意產業園、中央商務區和產品交易市場等現代服務業集聚區。三是推進服務業招商引資實現新突破,努力擴大服務業利用外資,主動承接國際服務業轉移,重點吸引金融、軟件、研發、物流等高端服務業落戶太湖地區。
(3)限制和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制定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產業、產品目錄,開展重污染行業專項整治,加大限制、淘汰落后產能和工藝裝備、產品的力度。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限制不符合行業準入條件和產業政策的生產能力、工藝技術、裝備和產品。淘汰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嚴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藝技術、裝備和產品。壓縮過剩生產能力,推進技術改造。
(4)進一步提高環境準入門檻。一是對新上項目實施嚴格的環境保護審批制度,紡織染整、化工、造紙、鋼鐵、電鍍及食品制造(味精、啤酒)等重點工業行業新上項目審批嚴格執行《太湖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重點工業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二是實行項目限批制度,停止審批新增氮和磷等污染物總量的建設項目,新增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總量必須通過老企業減排的兩倍總量來平衡,實施“減二增一”。三是實行區域限批制度,對排污總量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不能按計劃完成污染減排任務的地區,違反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規定,違法違規審批造成嚴重后果的地區,環評暫停審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暫停安排省級污染防治資金和其他財政專項資金。
(5)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積極推進循環經濟試點,在抓好蘇州高新區等國家級試點單位和首批省級試點單位的試點工作的基礎上,推進太湖流域的第二批試點,進一步探索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循環經濟實踐形式,培育一批符合循環經濟發展要求的示范工業企業、示范工業園區和示范城市,引導各級各類開發區開展生態工業園建設。到2012年列入國家重點試點項目6項,列入省級試點項目70項。
在試點的基礎上,加快推廣資源節約和替代、相關產業鏈接、綠色再制造等技術。電子行業,大力提升稀貴金屬回收加工水平,深度解決電子廢物資源化問題,削減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化工行業,大力推廣余熱余壓利用、能量系統優化、“三廢”的綜合利用和副產品產業鏈延伸技術;冶金行業,全面推行高爐、轉爐、焦爐煤氣的綜合利用,高爐爐頂壓差發電,干法熄焦,熔融還原煉鐵和廢水零排放技術;印染、食品、制革、釀造等行業,運用清潔生產工藝和技術,推進廢水、廢液、廢渣的資源化和循環利用,大力削減COD排放。
(三)強化工業點源污染治理。太湖流域工業企業眾多,中小企業比重大、布局分散,污染物排放總量處于較高水平,工業點源治理是綜合治理的重點任務。
1. 加強重污染行業提標改造和深度處理。
(1)主要任務。以實施《太湖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重點工業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為重點,2012年前太湖流域所有重點行業的工業企業按照新標準完成提標改造任務,對污染企業全面實行限產限排。新建以接納工業廢水為主的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必須配套建設除磷脫氮設施,已建的污水處理廠按新的排放限值進行提標改造。推廣一批先進實用技術,做好有關服務工作。
(2)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對紡織染整、化工、造紙、鋼鐵、電鍍、食品(啤酒、味精)等六大重點行業的排污企業,實施工業廢水提標改造和深度處理工程。2008年重點對377家工業企業和54家以接納工業廢水為主的集中式污水處理廠按照新標準實施提標改造。到2010年底,凡達不到排放標準的工業企業一律停產整頓或關閉。
表3.3-1 2008年太湖流域工業廢水處理提標改造工程
地市 | 集中式工業污水處理廠(個) | 工業企業數量(個) |
無錫市 | 24 | 144 |
蘇州市 | 24 | 128 |
常州市 | 6 | 63 |
鎮江市 | 0 | 42 |
合計 | 54 | 377 |
按照環境保護部《關于太湖流域執行國家排放標準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時間的公告》(2008年第28號)和《關于太湖流域執行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行政區域范圍的公告》(2008年第30號)要求,自2008年9月1日起對規劃范圍內屬于制漿造紙、電鍍、羽絨、合成革與人造革、發酵類制藥、化學合成類制藥、提取類制藥、中藥類制藥、生物工程類制藥、混裝制劑類制藥、制糖、生活垃圾填埋場、雜環類農藥等13個行業企業執行國家排放標準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2. 加強工業廢水集中收集和處理。
(1)主要任務。加強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建設,凡是能接入污水處理廠處理的工業廢水必須接入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提高工業廢水集中處理能力。各類開發區須配備完善的環境治理設施。加強管網建設,實施雨污分流。全面實施排水許可制度,工業廢水須經預處理達標后方可接入集中污水處理設施。積極開展污水處理廠尾水再生利用,2012年全流域平均再生利用率逐步提高到20%以上。
(2)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加強工業園區或集中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所有工業園區均要建設處理能力配套的污水處理廠,優化污水處理工藝,完善配套管網。加強分散企業的廢水收集和處理。完善污水處理廠集中收集和處理設施,對規模較小的分散排污企業原則上向園區集中,不能集中的企業,將廢水接入污水處理廠進行集中收集和處理。加強企業廢水預處理和排水管理。嚴格執行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保證污水廠穩定運行。加強污水處理廠尾水利用設施建設,配套出臺相應鼓勵政策,加強科技攻關和示范工程,提高尾水利用率。
3. 對重污染企業進行專項整治。
(1)主要任務。對太湖地區的化工、醫藥、鋼鐵、印染、造紙、電鍍、釀造(味精)等重污染行業進行專項整治,對污染嚴重、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立即停產并限期整改,對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務,仍達不到排放標準的企業堅決關閉和淘汰。
(2)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繼續對不能達標排放的紡織染整、化工、造紙、鋼鐵、電鍍、制革、醫藥、食品加工企業進行重點整治,在2008年關閉1807家的基礎上,進一步對流域內重污染行業企業進行重點整治。各市縣要編制年度整治計劃,對經過整改確實不能達標的企業堅決實施關閉和淘汰。
4. 提高工業企業的清潔生產水平。
(1)主要任務。對流域內污染物排放不能穩定達標或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核定指標的,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全面實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并向社會公布企業名單和審核結果;鼓勵和推進工業企業開展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到2012年,力爭使全流域80%以上的工業企業達到清潔生產國內先進水平,30%以上的工業企業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2)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以紡織染整、化工、冶金、電鍍、釀造等重污染企業為重點,定期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工業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每年公布一批企業名單,不斷提高其清潔生產水平;每年實施260家以上的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在審核的基礎上,按照清潔生產標準完成清潔生產改造,全面提高工業企業清潔生產水平。2008年實施太湖流域工業重點點源循環利用及清潔生產改造項目57個;其中,蘇州市22項、無錫市4項、常州市22項、鎮江市9項。各市縣要制定清潔生產改造年度計劃,完成清潔生產改造任務。制訂清潔生產審核計劃、推進企業清潔生產實施。根據《江蘇省清潔生產行動綱要(2006—2010)》,省經貿委、省環保廳制訂清潔生產審核年度計劃,依法推進清潔生產審核;加快實施清潔生產改造方案,堅持“積極主動、先易后難、持續實施”的原則,優先實施無費、低費方案,穩步實施中、高費方案;嚴格標準、規范清潔生產審核行為,加強督促檢查,全面提高太湖流域工業企業清潔生產水平。
表3.3-2 2008年太湖流域工業重點點源循環利用及清潔生產治理項目
地市名稱 | 項目數量(個) |
蘇州市 | 22 |
無錫市 | 4 |
常州市 | 22 |
鎮江市 | 9 |
合計 | 57 |
5. 加強船舶污染治理。
(1)主要任務。2010年在太湖通航水域入湖口和蘇南運河、望虞河等重點區域建設船舶垃圾和油廢水回收站,并配套建設輔助道路,確保太湖流域船舶污染物實現集中處理。到2012年進入太湖水域的船舶要配備油水分離器和垃圾儲存器,配備率達100%,船舶垃圾和油廢水集中收集率達90%以上,基本實現零排放,全面完成船舶污染物回收處理設施建設。2009年底前完成船舶污染事故應急救助體系建設,提高處置船舶溢油事故的快速反應能力。太湖水域危險品船、客船安裝衛星跟蹤定位儀,完成太湖流域船舶污染應急救助設備庫的建設。
(2)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提高船舶污染物的收集能力。太湖流域12萬條船舶中,座艙機船必須全部安裝油水分離裝置,掛槳機船加裝接油盤等防污設施,旅游船舶設置糞便存儲容器,30噸以上的船舶應當配備并正常使用糞便存儲器。運輸化學品的船只增加化學品洗艙水接受處理處置裝置。完善船舶污染物岸上接收設施的建設,形成配套體系。在太湖和蘇南運河、望虞河、蕪申運河等重點區域建設船舶垃圾收集站15個,船舶油廢水回收站15個,并配套建設輔助道路,實現垃圾和油廢水的岸上集中處理。加大船舶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力度。對裝運危險品的船舶堅持實行進出港報港制和實船簽證制度,提高海事管理機構對船舶裝運危險貨物管理的預控能力。配備危險品船跟蹤定位儀,對重點航段、重點船舶(危險品船、客渡船、旅游船)實現全天候動態監控,確保不發生重大污染責任事故。切實提高處置船舶溢油事故、化學品污染事故的快速反應能力。地方海事管理機構必須配備必要的防污應急設施設備,加強船舶污染應急救助設備庫建設,提高船舶污染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6. 提高重點污染源的監管能力。
(1)主要任務。建立健全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完善排污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提高企業環境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2)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對重點企業排污口和所有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尾水排放口安裝自動監控裝置,與各市污染源監控中心聯網,實行實時監控、動態管理。2012年前建設省、市、縣、區域4級50個污染源監控中心,完成約4000家重點工業企業和污水處理廠的在線監控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強對排污企業的現場監督檢查,對違法排污企業按高限予以處罰。結合流域、區域排污總量控制計劃,完善排污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把各項排污總量控制措施落實到每一家企業。各類企業必須建立環境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配套建設應急處置設施。全面實行重點污染源監管責任制,將監管責任落實到人。
(四)加強城鎮污水和城鄉垃圾處理。隨著城市的擴張和人口的快速增長,太湖流域的生活污水和垃圾排放量迅速增加,城鎮生活污染日趨加重,是影響太湖流域水環境的重要因素,因此需進一步增強城鎮生活污水和城鄉垃圾的處理能力,提高處理率和處理標準。
1. 提升城鎮污水處理能力。
(1)主要任務。流域內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必須在2010年前完成除磷脫氮技術改造。所有新建和擴建的污水處理廠必須采用具有除磷脫氮功能的處理工藝,達到《太湖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重點工業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的要求;加快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和配套管網建設,到2012年太湖流域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5%以上,建制鎮污水處理率不低于70%;到2020年底前太湖流域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建制鎮污水處理率不低于80%。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資源化利用和安全處置工作,避免二次污染。
(2)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
實施除磷脫氮改造工程。除磷脫氮改造根據不同情況采取不同工藝經研究示范成熟后推廣,2010年前對169座(污水處理規模402.46萬立方米/日)已建和在建城鎮污水處理廠進行以除磷脫氮為主的工藝技術改造,使排入水體的水質達到《太湖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重點工業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有條件的可采取人工濕地處理措施,進一步提高除磷脫氮效果。
表3.4-1 擬改造污水處理廠(含建制鎮)情況
行政區 | 處理廠數量(個) | 處理規模(萬m3/d) |
蘇州市 | 85 | 203.06 |
無錫市 | 54 | 122.85 |
常州市 | 21 | 63.45 |
鎮江市 | 3 | 7.50 |
南京市 | 6 | 5.6 |
合計 | 169 | 402.46 |
開工建設一批污水處理項目。2008年年底前,太湖流域所有城鎮開工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并配套建設污水收集管網,達標排放。2010年前新、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工程214項,總規模452.45萬立方米/日。
表3.4-2 新、擴建污水處理項目情況匯總
行政區 | 處理廠數量(個) | 處理規模(萬m3/d) |
蘇州市 | 81 | 217.60 |
無錫市 | 59 | 118.55 |
常州市 | 33 | 65.40 |
鎮江市 | 26 | 39.70 |
南京市 | 15 | 11.20 |
合 計 | 214 | 452.45 |
提高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覆蓋率。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工程建設,對于新建污水處理設施,必須“廠網并舉,管網先行”;已建和在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加快配套管網建設,提高城鎮污水處理率;太湖流域管網建設逐步完善雨污分流。依法清理直排太湖的污水排放口;太湖流域一級保護區內禁止從事水上餐飲經營活動,保護區內飯店、療養院、旅游度假村對產生的污水進行預處理達到接管標準后接入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不得直接排入水體,逐步取締滆湖、長蕩湖、陽澄湖內將餐飲污水直接排入湖體的水上餐廳,近期重點加強太湖一級保護區和上游地區鄉鎮管網建設,提高鄉鎮生活污水收集率。
重視污泥處理處置和資源化利用。2012年前,太湖流域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污泥要全部進行無害化處理,大力推進污泥焚燒、穩定化填埋和資源化利用,杜絕污泥的二次污染。凡污泥產生量較大的又有條件相對集中處理的區域,可集中建污泥處置工程。重點實施22個污泥處置項目,其中:無錫市7個、蘇州市10個、常州市3個、鎮江市2個。
2. 完善城鄉垃圾處理體系。
(1)主要任務。一是逐步推進城鄉垃圾分類收集、分類處理,實現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2010年末全面完成太湖流域城鄉生活垃圾的收運體系建設;二是穩步推進太湖流域城鄉垃圾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并全面停用不符合環保標準和達到使用年限的垃圾處理設施,2020年前流域全面實現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
(2)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加快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等工程措施控制生活污染源,推進餐廚垃圾處理示范工程建設,完善城鄉垃圾收運體系,建立農村垃圾保潔、收運長效投入機制,對現有垃圾填埋場進行擴容改造,實施垃圾處理廠(場)垃圾滲瀝液處理設施提標工程,逐步對老垃圾填埋場進行規范化封場,杜絕二次污染。
(五)農村面源污染治理。按照太湖流域水環境治理的要求,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用科學的發展理念和先進的科技手段,改進農業生產方式,促進農民生活方式轉變,大力發展生態循環農業和綠色有機農業,建成一批規模化種植和生態養殖基地,形成結構合理、良性循環的農業生產體系和生態良好的農村環境。
1. 種植業治理。大力發展有機農業,調整優化種植結構,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全程質量控制,全面推廣農業清潔生產技術,減少化學氮肥、化學農藥施用量。
(1)主要任務。建設有機農業生態圈,恢復和增強環太湖地區的生態功能,構建生態屏障。按照有機農業標準和生產方式,從源頭上禁止施用農用化學投入品。到2012年,在太湖流域一級保護區內初步建成有機栽培農業生產基地30萬畝;全面實施測土配方施肥,擴大商品有機肥補貼規模,推廣行之有效的秸稈還田技術,引導農民種植綠肥,化學氮肥施用量在2005年基礎上下降20%以上;加強病蟲監測預報,推廣生物農藥和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開展植保專業化防治,化學農藥施用量比2005年降低30%。2013—2020年,有機栽培農業在太湖一級保護區內全面推廣。
(2)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
有機農業工程建設。在環太湖1公里以及15條主要入湖河流上溯10公里兩側各1公里范圍內,建設有機農業生態圈,實施有機農業建設工程。區域內種植業全部按照有機農業栽培方式組織生產,參照有機農業國際通行標準,逐步向有機農產品轉換。2008—2012年建成30萬畝有機農業栽培生產基地,其中水稻20萬畝、茶果9萬畝、蔬菜1萬畝。2013—2020年,逐步向太湖一級保護區1—5公里擴展。
化學氮肥減施工程。2008—2012年,在蘇錫常三市及鎮江所轄丹陽市實施測土配方施肥、商品有機肥和緩釋肥推廣應用、綠肥種植等綜合措施。2013—2020年,在太湖地區測土配方施肥技術全覆蓋,商品有機肥、緩釋肥替代化學氮肥50%。
表3.5-1 2008-2012年太湖流域化肥減施工程 (萬畝)
項目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測土配方施肥 | 660 | 910 | 910 | 910 | 910 |
商品有機肥推廣 | 75 | 100 | 100 | 100 | 100 |
緩釋肥推廣 | 50 | 100 | 100 | 100 | 100 |
綠肥種植 | 20 | 20 | 20 | 20 | 20 |
化學農藥減施工程。積極示范推廣生物農藥、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新型高效藥械,以生物防治、物理防治部分替代化學防治,控制農作物蟲害發生頻次,減少化學農藥用量。采取覆蓋防蟲網、推廣生物農藥、安置頻振式殺蟲燈等手段,全面開展植保專業化防治,提高農藥利用率。2008—2012年,在無錫、蘇州、常州三市及鎮江所轄的丹陽市實施化學農藥替代工程,每年安裝頻振式殺蟲燈5000個,防蟲網8000畝,推廣生物農藥和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790萬畝次,建立專業化防治服務網點100個。2013—2020年,太湖地區生物農藥和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推廣應用全覆蓋。
2. 面源氮磷流失生態攔截農業濕地工程。太湖流域鄉村氮磷流失除農田排水和徑流外,還有鄉村生活污水及農戶畜禽養殖尾水的排放,具有面廣、量大、分散、間歇的峰值和高無機沉淀物負荷的特點,且太湖地區許多溝渠塘由于缺乏管理,淤積嚴重,雜草叢生,不僅無法有效攔截農田徑流氮磷流失直接進入水體,同時又成為鄉村生活污水、分散畜禽養殖尾水的排放通道和固體廢棄物的堆積場所,是農業污染源的重要傳播途徑。南京土壤所“863”科技計劃研究成果表明,生態攔截溝渠對總氮、總磷的去除效果分別達到48.36%和40.53%,另對示范工程跟蹤監測,對排水溝渠塘生態化工程改造后,可削減面源氮磷流失主要污染物40%以上。
(1)主要任務。加快采用生態田埂、生態溝渠、旱地系統生態隔離帶、生態型濕地處理以及農區自然塘池緩沖與截留等技術,利用現有農田溝渠塘生態化工程改造,建立新型的面源氮磷流失生態攔截系統,攔截吸附氮磷污染物,大幅削減面源污染物對水體直接排放。
(2)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加快在太湖、滆湖、長蕩湖、陽澄湖周邊及主要入湖河道兩側建立面源氮磷流失生態攔截系統。2008—2012年,重點在太湖流域建設生態溝渠294.8平方米;建設生態池塘總面積為868萬平方米。2013—2020年在太湖地區計劃建設生態溝渠500萬平方米,生態池塘面積500萬平方米,基本建成面源氮磷流失生態攔截農業濕地系統。
表3.5-2 2008-2012年面源氮磷流失生態攔截系統工程實施計劃表
市別 | 生態溝渠 | 生態池塘 | 工程量 比例(%) | |
面積(萬平方米) | 數量(個) | 面積(萬平方米) | ||
無錫市轄區 | 112.6 | 857 | 259.1 | 32 |
常州市轄區 | 109.9 | 1183 | 384 | 42.5 |
蘇州市轄區 | 48.9 | 141 | 142.2 | 16.4 |
鎮江市轄區 | 23.4 | 466 | 82.9 | 9.1 |
合計 | 294.8 | 2647 | 868.2 | 100 |
3. 畜禽養殖場廢棄物處理利用工程。
(1)主要任務。對流域內畜牧生產進行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分區管理,劃定畜禽禁止養殖區、限制養殖區和適度養殖區。按照“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生態化”要求,進一步提高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的技術水平,重構養殖業發展和廢棄物綜合利用模式,推進農牧結合,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業產業結構的可持續循環生態鏈。到2012年,基本完成流域內規模畜禽養殖場污染治理,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到2020年,太湖地區基本實現畜禽養殖場糞污零排放。
(2)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
禁養區內取締或遷移所有畜禽養殖場,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限養區和適養區內全面推廣應用雨污分流、干濕分離、沼氣發酵、發酵床生態養殖和糞便集中處理等綜合治理技術,實施畜禽場循環農業工程。環太湖1公里及主要入湖河道上溯10公里兩側1公里范圍為畜禽禁養區,禁養區內現有養殖場(戶)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關閉或遷移。環太湖1—5公里為限養區,禁止新建畜禽養殖場,對現有養殖場完善干濕分離、雨污分流等環保設施,實行糞污無害化處理和農牧結合,達到零排放;對不符合環保要求的畜禽養殖場,限期治理或強制關閉。
適度養殖區:環太湖5公里外的養殖區要實行總量控制,實際載畜量控制在600萬頭豬單位。對新建規模養殖企業,要合理布局,配套建設糞污處理設備設施,提高糞污處理能力,嚴格執行環評制度。同時,積極引導和鼓勵在丘陵山區利用山地、林地、果園、茶園等資源發展生態養殖。大中型規模畜禽養殖場建設“三改兩分再利用”治理工程,即改水沖清糞為干式清糞、改無限用水為控制用水、改明溝排污為暗道排污,固液分離、雨污分流,糞污無害化處理后農田果園利用。鼓勵和扶持畜禽養殖場通過沼氣工程、有機肥生產及沼渣沼液還田技術,進一步提高畜禽糞便的綜合利用率;中小型畜禽養殖場大力推廣發酵床生態養殖技術,以生物發酵床為載體,快速消化分解糞尿等養殖排泄物,實現豬舍(欄、圈)免沖洗,無異味,糞尿零排放。對畜禽分散養殖實行糞便集中收集處理,實現物業化管理、專業化收集、無害化處理、商品化造肥和市場化運作的目標。按照人畜分離、集中管理的原則,在養殖大戶相對密集的區域,建設清潔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廢棄物集中處理的利用工程,包括建設畜舍建筑、飼養設備、通風保暖設施及糞便污水處理設施等,建立統一防疫系統。到2012年,太湖流域畜禽養殖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治理大中型畜禽規模養殖場716個;建設30個畜禽糞便集中處理場;在1600個養殖場推廣生態發酵床養殖技術;建設清潔養殖小區140處。
表3.5-3 近期大中型畜禽養殖場治理工程計劃表 單位:個
年度 | 蘇州市 | 無錫市 | 常州市 | 鎮江市 | 合計 |
2008年 | 44 | 21 | 32 | 4 | 101 |
2009年 | 52 | 33 | 62 | 18 | 165 |
2010年 | 45 | 39 | 69 | 36 | 189 |
2011年 | 32 | 32 | 83 | 28 | 175 |
2012年 | 10 | 27 | 31 | 18 | 86 |
合計 | 183 | 152 | 277 | 104 | 716 |
4. 水產清潔養殖工程。通過實施池塘循環水養殖技術示范工程,控制流域內水產養殖對太湖水體的影響。對現有養殖池塘進行合理布局,在同一區域內規劃為主養區、混養區、濕地凈化區和水源區等四個功能區,構建養殖池塘—濕地系統,實現養殖小區內水的循環利用。同時采用多級生物系統修復技術,對養殖池塘環境進行修復。根據水生態狀況,有選擇投放草食性動物群,種植浮水、挺水、沉水植物,改善池塘生態系統。
(1)主要任務。2008年底完成池塘水循環利用工程示范區建設。2010年,環湖五公里百畝連片養殖場全部實施池塘水循環利用工程,整體推進池塘水循環利用工程,太湖流域地區百畝連片養殖場20%實施池塘水循環利用工程,連片面積不足百畝的,15%養殖面積建立人工濕地。2012年,太湖流域地區百畝連片養殖場50%實施池塘水循環利用工程。2020年,太湖流域地區百畝連片養殖場全部實施池塘水循環利用工程。
(2)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無錫、蘇州、常州、鎮江四市現有池塘連片養殖150萬畝,規模以上連片養殖魚塘總數約1919個,共69萬畝,從2008年—2012年完成池塘水循環工程34.5萬畝,2013—2020年再完成34.5萬畝。
表3.5-4 太湖流域規模池塘連片養殖調查表
市 別 | 池塘養殖總面積(畝) | 100畝以上的連片養殖場 | |
數量(個) | 面積(畝) | ||
蘇州市 | 610875 | 1011 | 370000 |
常州 | 449955 | 434 | 134000 |
鎮江(丹陽) | 123838 | 67 | 22000 |
無錫 | 317295 | 407 | 164000 |
合計 | 1501693 | 1919 | 690000 |
5. 網圍養殖整治工程。
(1)主要任務。太湖流域圍網養殖整治工作是減少湖體污染的重要措施,太湖流域網圍養殖主要集中在太湖、滆湖等湖泊內。為減少網圍養殖帶來的水體污染,應逐步拆除圍網養殖面積,壓縮網圍養殖規模,重點做好太湖、滆湖、長蕩湖、陽澄湖等湖泊的圍網清理工作,同時落實湖泊生態和環境修復措施,探索生態放養的相關機制,著力恢復湖泊生態功能,提高水體自凈能力。在圍網拆遷的同時,對退養還湖帶來的經濟損失,地方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拆遷補償安置辦法,合理進行補償,做好漁民安置工作。
(2)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逐步實施圍網拆除工程,近期重點做好太湖、滆湖、長蕩湖三個湖泊的圍網清理工作。到2020年,基本取消太湖網圍養殖。
太湖圍網拆除。東太湖現有網圍養殖面積16.9萬畝,按照統一規劃,分步實施,合理補償的原則,大力壓縮網圍養殖面積,近期壓縮到4.5萬畝。
滆湖圍網拆除。滆湖現有網圍養殖面積7.7萬畝,實施全面整治,拆除4.92萬畝,其中滆湖無錫部分拆除網圍面積為30781.5畝,滆湖常州部分拆除網圍面積為11194.9畝,滆湖總體圍網面積近期壓縮到3.5萬畝
長蕩湖圍網拆除。長蕩湖現有圍網養殖面積6.4萬畝,實施全面整治,到2009年,圍網面積壓縮到3.5萬畝。
陽澄湖圍網拆除。陽澄湖現有圍網養殖面積8.04萬畝,實施全面整治,到2008年底,圍網面積壓縮到3.2萬畝。
6. 鄉村生活污水生態凈化處理工程。
(1)主要任務。凡具備接管集中處理條件的村鎮,要擴大城鎮污水管網的延伸覆蓋,提高污水集中處理率;不具備接管條件的農村地區,按照因地制宜,分類處理的原則,采取微動力、少管網、低成本、易維護的生態處理模式。到2010年,太湖一級保護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70%;到2012年,太湖流域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40%以上,到2020年,達到70%以上。
(2)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集成組合厭氧好氧和土壤植物生態系統,構建鄉村生活污水生態凈化處理模式,通過沉淀、排除、吸收和降解有機物質,有效去除污染物。重點推廣出水水質達到一級B以上標準的處理技術。2008—2012年在3264個自然村建設鄉村生活污水處理工程,2013—2020年建設3600個。
表3.5-5 2008-2009年鄉村生活污水工程實施計劃表
市別 | 鄉村生活污水 工程量(個) | 處理規模 (戶) | 工程量 比例% | 實施時間 | 重點實施區域 |
無錫市轄區 | 250 | 79908 | 22.5 | 2008-2009年。其中2008年和2009年分別211個和903個 | 以太湖一級保護區、15條主要入湖河道(如漕橋河、武進港、烏溪港等)和太湖上游地區為主。 |
常州市轄區 | 416 | 58390 | 37.3 | ||
蘇州市轄區 | 331 | 46737 | 29.7 | ||
鎮江市轄區 | 117 | 13375 | 10.5 | ||
合計 | 1114 | 198410 | 100 |
(六)生態修復。生態修復是改善太湖流域水環境、提高水體自凈能力的有效途徑,工程面廣量大時間緊迫,按照先急后緩、因地制宜、統籌兼顧的原則,重點對太湖上游的湖濱、主要入湖河流及入湖口、流域重點湖泊(如滆湖、長蕩湖、三氿、陽澄湖等)和其他重要濕地開展保護與修復。生態修復內容主要包括河湖清淤、濕地保護與建設、生態林建設和水體生態修復等方面。
1. 太湖生態清淤。
(1)主要任務。底泥是湖泊內源污染的主要來源,生態清淤可以有效減少湖體內源污染物含量,減少“湖泛”發生機率,改善水生態環境,保證飲用水安全。在科學論證和試點的基礎上,對底泥沉積嚴重、有機污染物含量高、“湖泛”多發區實施底泥生態清淤。實施生態清淤的主要湖泊有太湖、滆湖、長蕩湖(洮湖)、陽澄湖、尚湖、三氿等。2020年前清淤總面積約236平方公里,清除淤泥6700萬方,其中,近期完成太湖93.65平方公里的清淤任務,
(2)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
太湖底泥生態清淤。對太湖內的梅梁湖、竺山湖、貢湖水源地、東太湖及入湖河口進行底泥疏浚,面積約93.65平方公里,清淤量約3000萬方。其中梅梁湖清淤面積為47.42平方公里、竺山湖清淤面積為24.14平方公里、貢湖水源地清淤面積為8.56平方公里、東太湖清淤面積為13.53平方公里。
滆湖生態清淤。滆湖湖區清淤總面積約為60平方公里,清淤量約1300萬方;其中武進所轄范圍45平方公里,清淤量約900萬方,宜興境內清淤面積約15平方公里,清淤量約400萬方。
長蕩湖(洮湖)生態清淤。對長蕩湖保護區、入湖河口、沿岸污染嚴重湖區進行生態清淤,清淤總面積約30平方公里,清淤量約800萬方。
陽澄湖生態清淤。對陽澄湖重要入湖河口、取水口、淤積嚴重湖區實施生態清淤,清淤面積約40平方公里,清淤量約1000萬方。
其他重點湖泊生態清淤。尚湖、三氿等湖泊總清淤面積約15平方公里,總清淤量600約萬方。
2. 濕地保護與恢復。
(1)主要任務。加強流域內濕地的生態保護和恢復,建立濕地自然保護區和實施生態示范工程。充分發揮濕地的生態功能,促進濕地生物多樣性恢復,同時改善和豐富太湖流域湖泊及河流的濱岸景觀。2008—2012年,重點實施太湖流域一級保護區內太湖湖濱、上游主要入湖河流及河口、上游重要湖泊濕地的保護與恢復工程,在適宜區域恢復濕地約8萬畝。2013—2020年,在完善和鞏固前期濕地恢復工作的基礎上,加強對流域內其它濕地的保護與恢復,到2020年,流域內恢復濕地約21萬畝,太湖流域濕地面積、生態功能基本恢復。
(2)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在太湖湖濱、入湖河流自然堤岸等地區開展濕地保護及恢復工程,恢復基底整理、種植水生植物、生境改造、生態護坡或自然堤岸建設、收割水生植物、生物墻建設、生態廊道建設等。
環太湖湖濱濕地保護與恢復工程。在太湖環湖湖濱適宜區域恢復約100米的湖濱濕地植物帶;選擇湖濱濕地植被帶保存較完整、重要水產資源或水生植物集中分布區或水源區,建立蘇州東太湖、無錫貢湖灣2個濕地自然保護區。
上游主要入湖河流及河口濕地恢復工程。根據濱岸結構現狀,在漕橋河、社瀆港、烏溪港等重要入湖河道恢復約5—10米左右的濱岸濕地植被帶。在河流沿線的節點建設小型濕地,在硬質護岸區域主要以河道清淤為主。
上游重要湖泊濕地保護與恢復工程。主要針對流域內上游大中型湖泊,主要包括滆湖、長蕩湖、漕湖、宜興東氿、西氿、團氿、浯溪、徐家蕩、臨津蕩、陽山蕩、馬公蕩、錢墅蕩、嘉菱蕩、宛山蕩等,在環湖適宜區域恢復約50米的湖濱濕地植被帶,在出湖和入湖河道口、重要水源區域根據湖濱水深情況恢復濕地植被50—100米。
凈化型人工濕地建設工程。充分利用人工濕地的功能,對工廠處理的污水或農業面源污染物進行深度處理,提升水質,同時展示濕地生態功能,發揮濕地宣教作用。通過合理的設計,結合城鄉污水尾水排放,在無錫鴻山、蘇州三山島、三角咀等地建立人工濕地19處,約1.6萬畝。
水生植物控制性種養工程。在充分示范試驗的基礎上,按照采用集中圈養、集中管理、集中打撈和集中處置的原則,對太湖湖灣和入湖河流實施水生植物控制性種養工程,主要包括水葫蘆控制性種養、科學化管理、機械化打撈等內容。2008年種養面積1.5萬畝,2009—2012年每年種養面積2.5萬畝,其中在太湖十八灣、竺山湖年種養1萬畝,非航道入湖河道及支浜1.5萬畝,5年累計種養11.5萬畝,打撈水葫蘆約460萬噸,可吸附氮、磷分別為9246噸、1380噸。
3. 生態隔離帶及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
(1)主要任務。在環太湖一級保護區5公里范圍內建設隔污緩沖林帶工程,選擇耐水吸污能力強、凈化隔污效果好的樹種,科學造林、合理配置、喬灌草結合,加大封山育林和中幼林撫育力度;在主要出入湖河道兩側及河口等地建設通湖水質凈化林工程,選擇種植吸污能力強、凈化隔污效果好的樹種,促進河道水質的根本好轉;在太湖流域主要湖泊水體(太湖、陽澄湖、尚湖、傀儡湖、貢湖、梅梁湖、橫山水庫、沙河水庫等)的飲用水源地開展清水涵養林工程,逐步在飲用水源地周邊建立一個穩定、高質、高效的森林生態系統,促進水體凈化、水質提升。
(2)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
在太湖一級保護區共封育造林233300畝,其中蘇州143280畝,無錫81714畝,常州8306畝。2012年前全面完成新造林任務,2020年前完成封山育林和中幼林撫育工作,增強綜合防護效能,形成高效生態隔離帶,阻隔、吸附、消解和過濾進入太湖的各類污染物質。其中2008年啟動實施環太湖1公里范圍生態防護林建設工程62300畝。
在主要出入湖河道兩側及河口等地人工造林189000畝,其中無錫160000畝,常州27000畝,蘇州2000畝。2012年前完成望虞河、直湖港、漕橋河、大浦港、烏溪港、小溪港、洪巷港、陳東港、梁溪河、太滆南運河、社瀆巷、官瀆巷、大港河、武進港、太滆運河等15條主要河道的通湖水質凈化林工程建設任務,其中2008年啟動實施主要入湖河道兩側生態防護林建設工程4230畝。2020年前完成所有出入湖主要河流及部分重點支流的水質凈化林建設。
建設飲用水源地清水涵養林220000畝,其中蘇州80000畝,無錫70000畝,常州60000畝,鎮江10000畝。2012年前完成工程建設80000畝,2013—2020年完成工程建設140000畝。
4. 東太湖綜合整治工程。東太湖整合整治是《太湖流域綜合治理總體規劃方案》確定的區域整治工程。2008年水利部和江蘇省人民政府聯合對東太湖綜合整治規劃進行批復(水規計〔2008〕72號),明確了主要任務和相關工程措施。東太湖是國家《太湖流域防洪規劃》確定的主要泄洪通道,是下游杭嘉湖、淀泖區及浦東浦西區的主要水源地和吳江市飲用水水源地,也是太湖生物多樣性重點保護湖區,在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態安全中具有十分重要地位和作用。
(1)主要任務。根據太湖治理的需要,實施東太湖綜合整治工程,綜合整治范圍自環湖大堤吳江市陸家港起,經太浦河閘、戧港閘、大鲇魚口閘、大缺港東閘至東茭嘴所包圍的區域,綜合整治面積185.4平方公里。主要對東太湖部分區域實行生態修復,增加湖區面積、湖泊有效蓄洪容積及東太湖泄洪流量。實施圍網拆除、退墾環湖、生態清淤及行洪通道工程。
(2)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重點實施退墾還湖工程,對東太湖現有面積55913畝圍墾區進行退墾還湖;實施東太湖行洪通道工程,疏浚清淤523萬立方米;實施東太湖湖體生態清淤工程,污染底泥清淤1800萬立方米。
(七)資源化利用工程。在太湖水環境綜合整治的過程中,資源化利用工程主要包括太湖清淤的底泥利用、藍藻打撈后的處理利用、水葫蘆種養及其他濕地水生植物資源化利用、畜禽養殖廠畜禽糞便綜合利用、餐廚垃圾的資源化利用、農作物秸稈利用等方面。
1. 主要任務。加大對資源化利用技術的研發和推廣投入,利用先進的工程技術,積極開展資源化利用工作,提高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
2. 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
(1)底泥資源化利用。在開展湖體、河網清淤的同時,本著節省臨時占地、減少環境影響、利于排泥場循環利用等原則,積極開展淤泥固化技術的應用和研究,綜合優化比選,探索研究河湖底泥及固化土在農業種植、土地利用、制造填方材料和建筑材料、生物堆肥等方面的資源利用途徑,全面推廣底泥的資源化利用工程,并開展效果評估,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根據不同河、湖水域清淤底泥的物理及生化特征,優化比選各類淤泥固化技術,重點實施淤泥固化土資源化利用工程、利用清淤底泥實施濱水生態濕地建設工程等。
(2)藍藻打撈與資源化利用。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點、分步實施的原則,在太湖流域藍藻重點發生區域,實施藍藻巡查—打撈—運輸—處置—資源利用一體化工程。組建專業藍藻打撈隊伍,配置藍藻打撈及運輸專用設備,建設水藻分離裝置,將分離出的藻泥進行沼氣發電、有機肥生產、水解氨基酸等資源化利用,逐步形成覆蓋太湖岸線和陽澄湖岸線的藍藻打撈、處理和利用的能力。重點實施藍藻機械化打撈工程(撈藻船購置)、水藻分離站建設、藍藻沼氣發電項目、藍藻有機肥生產等資源化利用工程。2012年前建設無錫錦園、閭江口、楊灣、新安街道、壬子港、月亮灣以及宜興丁蜀鎮、周鐵鎮和武進雅浦港等9座固定式藻水分離站;并根據需要建設移動式藻水分離設施。
(3)水葫蘆及其他水生植物資源化利用。對人工種養的水葫蘆和其它濕地水生植物進行資源化利用,進行商品有機肥生產、還田利用、飼料制作、沼氣發電等技術研究和應用,實現水生植物吸附氮磷等養分的資源化利用。
(4)畜禽養殖場糞便資源化利用。創新發展資源化工程技術,建設以畜禽糞便為原料的商品有機肥生產示范工程,逐步加大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規模。
(5)餐廚垃圾的資源化利用。積極推廣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逐層提取,分步利用,進行工業(飼料)用油脂原料提取、飼料原料、肥料制作等技術研究,在示范的基礎上逐步推廣應用,充分提高餐廚垃圾的回收利用率。
(6)農作物秸稈資源化利用。建設秸稈綜合利用示范區,重點推廣粉碎還田、過腹還田、腐熟漚制、生物反應堆、秸稈氣化、秸稈發電、秸稈纖維等秸稈資源化利用工程技術。到2012年,秸稈綜合利用率提高到85%以上,基本控制焚燒、丟棄等帶來的污染。
(八)引江濟太提高水環境容量。結合流域水資源配置和防洪工程,以現有治太工程布局為基礎,通過實施調水引流工程,擴大引江濟太規模,增加引江入湖水量,實現太湖與長江、周邊河網互動,促進水體有序流動,縮短換水周期,增加水環境容量,改善水質。同時,逐步完善京杭運河以北地區的河網水系,使整個地區河網水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1. 實施引江濟太工程。
(1)主要任務。完善望虞河工程,提高現有望虞河引江濟太的效益和效率,保障望虞河引長江水進入太湖的水質,增加進入太湖的水量,改善太湖水環境,提高流域水資源配置能力;延伸拓浚新溝河,增加直武地區北排長江的能力,削減直湖港、武進港入太湖污染物量;延伸拓浚新孟河,平水年增加引江入湖水量25.2億立方米。2010年完成走馬塘拓浚延伸工程、望虞河西岸控制工程、開工建設新溝河和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視投資情況開工建設海洋涇引排綜合整治工程。積極配合國家對望虞河后續工程和太浦河清水廊道工程的論證和實施。
(2)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
實施走馬塘拓浚延伸工程。走馬塘拓浚延伸工程是望虞河調水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南起京杭運河,利用現有河道拓浚至錫北運河,沿著錫北運河拓浚至無錫與蘇州交界,然后平地開河立交穿張家港,沿著常熟、張家港兩市交界平地開河與七干河相接,由七干河入江。
實施望虞河西岸控制工程。在西岸入望虞河支流上設置控制,避免西岸支河水質對望虞河引水走廊的影響,減少望虞河水量從西岸流失,同時提高望虞河泄洪能力。
實施新溝河延伸拓浚工程。為改善太湖水環境,應對太湖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新溝河利用東支向太湖送水,對沿線口門進行封閉,同時妥善安排西岸地區排水出路工程。工程北起長江,利用現有河道拓浚至石堰分成東、西兩支,東支利用漕河、五牧河,西支利用三山港,分別立交穿京杭運河后,與直湖港、武進港相接,再拓浚至太湖。
實施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工程規劃線路(暫定)北起長江,沿著現有河道拓浚至京杭運河,立交穿京杭運河,平地開河至北干河,利用湟里河、北干河入滆湖,接太滆運河入太湖。入江口門及調水線路要進一步進行科學論證,從有利于引、排水的角度進行多方案比選,擇優確定。
2. 建設調水引流通航設施配套工程。
(1)主要任務。調水引流和航運是水資源綜合利用的兩個重要方面,在實施太湖調水引流工程的同時,建設相應的通航設施,盡可能減少調水引流工程對航運帶來的影響。
(2)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采用“保大放小”的原則,即盡量不在國省干線航道上增設梯級,調水引流工程采用立交穿越國省級干線航道;對于地方性規劃的干線航道,為保證調水引流工程的實施,同時保證航道通航功能,根據規劃航道等級增設通航建筑物設施。通航配套建筑物工程納入調水引流工程統一規劃、統一研究、統一立項,與調水引流工程同步實施。
(九)河網綜合整治。太湖地區河網密布,水系復雜,水質狀況總體較差,直接影響太湖水質。對太湖地區的河網水系進行綜合整治,有利于區域水系的暢通,有利于控制內源污染積累,改善供水、調水條件,改善河網生態環境,對提高河網水體的環境容量具有重要意義。根據河道的分布特點,主要對出入湖河道、流域骨干河道、城市河道和縣鄉河道進行綜合整治,減輕內源污染,促進水體有序流動,提高水環境容量。
1. 出入湖河道清淤整治工程。
(1)主要任務。太湖及其主要湖泊有眾多的出入湖河道,加強出入湖河道綜合治理對改善湖體水質具有重要意義。為促進河湖水系有序流動,近期重點對太湖、滆湖、陽澄湖、長蕩湖等主要湖泊的出入湖河道進行生態清淤,遠期實施其他小型湖泊(水庫)水體的出入湖(庫)河道生態清淤整治工程。
(2)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
環太湖河道生態清淤整治工程。近期完成無錫、蘇州、常州等地環太湖179條河道的生態清淤工作,清淤總長度547公里,清淤土方量約1727萬立方米。對環太湖河道的主要支流1017條實施清淤,清淤土方量約2675萬立方米。
滆湖出入湖河道生態清淤整治工程。對湟里河、北干河、中干河、夏溪河、丹金溧漕、武南河等進行疏浚整治。(漕橋河、燒香港、殷村港、湛瀆港、太滆運河等作環太湖河道)
長蕩湖出入湖河道生態清淤整治工程。對北河、趙村河等進行疏浚整治。(湟里河、北干河、中干河等作為滆湖入湖河道)
陽澄湖出入湖河道生態清淤整治工程。對七浦塘、楊林塘、濟民塘、黃埭塘—蠡塘河、冶長涇—渭涇塘、廟涇河、大滃等進行疏浚整治,建設必要的控制性水利工程。
其他湖(庫)出入湖(庫)河道生態清淤整治工程。對橫山水庫、尚湖、錢資蕩、昆承湖等湖泊出入湖河道進行疏浚整治,建設必要的控制性水利工程。
2. 骨干河道整治工程。
(1)主要任務。流域內除主要湖泊出入湖河道外,對其他重點骨干河道實施綜合整治,采取清淤、拓浚、生態修復、控制性水利工程建設等綜合措施,提高河網引排能力,改善河流水質。重點實施《江蘇省省級水系規劃》確定的太湖流域的流域性河道、區域性河道和其它重要河道的綜合整治。
(2)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2020年前共需對約150條骨干河道實施綜合整治,其中流域性河道33條,區域性河道60條,其它重要河道57條。按行政分區,鎮江市18條,常州市30條,無錫市32條,蘇州市70條。近期主要對常熟市海洋涇、七浦塘、白茆塘、永昌涇、廟涇河(東段)、雉城塘河、北興塘、富貝河、應天河、青祝河、環城古運河、剩銀河、浦河、洛陽河、椏溪河等河道進行整治。流域內骨干河道整治情況見表3.9—1。
表3.9-1 骨干河道綜合整治情況表
市域 | 小計 | 流域性河道 | 區域性河道 | 其它重要河道 |
鎮江 | 18 | 2 | 5 | 11 |
常州 | 30 | 10 | 13 | 7 |
無錫 | 32 | 9 | 12 | 11 |
蘇州 | 70 | 12 | 30 | 28 |
合計 | 150 | 33 | 60 | 57 |
3. 縣鄉河道生態清淤整治工程。
縣鄉河道是太湖流域水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鄉鎮工業廢水和農業面源的污染,淤積嚴重、引排不暢、水質較差,是影響骨干河道水質的重要因素。根據區域水環境改善的要求,實施縣鄉河道清淤工程,可減輕流域內源污染。近期實施縣鄉河道疏浚清淤1650條、5574公里,疏浚土方量9391萬立方米;完成村莊河塘清淤土方量1.2億立方米。
(十)節水減排工程。實施節水減排工程,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可從源頭減少污水排放,緩解水資源供給壓力,減輕水污染負荷,因此在太湖流域水環境治理中有必要以節水防污為重點,推廣應用節水新技術,鼓勵企業實現“零排放”,工業園區、開發區循環用水、串聯用水。從用水的源頭減少點源和面源污染物排放,改善太湖流域水生態狀況。
1. 主要任務。實施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通過控制區域用水總量,引導地區經濟結構和產業布局的調整,以及城市化發展的布局與進程;以節水型灌區、節水型企業(單位)、節水型社區和節水型城市建設為抓手,用水結構實現農業用水負增長,工業用水微增長,生活用水適度增長;建立節水宣傳和教育體系,通過公眾參與,在全社會逐步形成節約用水的社會行為規范。到2012年,太湖地區萬元GDP用水量較2007年下降20%,農業灌溉平均渠系水利用系數達到0.7,50%的高耗水用水企業和單位建成節水型企業,50%的城市建成節水型城市,完成節水型社會試點建設任務;到2020年,萬元GDP用水量較2012年下降15%左右,全面建成節水型社會。
2. 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
(1)農業節水。
建設節水型灌區。進行中小型泵站改造,加強灌排渠系建筑物與田間建筑物的配套改造,2012年前,完成1100公里的骨干渠道改造,建設1050座骨干渠系建筑物。實施灌區節水技術改造和設施農業建設,建設灌溉計量工程,實現渠首計量供水。到2012年,50%以上的灌區建成節水型灌區。
節水農業技術推廣工程。全面推廣水稻“淺、濕、控”和“旱育秧”等節水灌溉技術,實施渠道防滲與精確定量栽培技術相結合;推廣耕作保墑、覆蓋保墑、抗旱作物品種篩選、化學制劑保水等技術,提高土壤保墑能力。到2012年,推廣水稻節水灌溉面積25萬畝。
設施園藝作物噴微滴灌工程。在太湖一級保護區范圍內,大力推廣噴灌、滴灌、微灌技術。到2012年,新增設施園藝20萬畝,設施園藝作物噴微滴灌面積2.5萬畝。
(2)工業節水減排。
火電行業節水工程。對直流式電廠、循環式電廠實行行業節水措施。在建有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地區,積極推廣利用城市再生水用作冷卻水技術。到2012年,實施火電行業節水減排示范工程10項;循環冷卻水的濃縮倍率應普遍達到3—5倍,提高用水循環率。
化工行業節水工程。提高生產系統的用水效率,提高生產用水循環利用率和水的回用率;開發新型藥劑,增加循環冷卻水的濃縮倍數,推行廢污水處理回用技術;氯堿工業中推廣干式電石法乙炔發生技術、開展氯壓機中冷器冷卻水回收利用技術、聚合母液的回收利用,到2012年,實施節水減排示范工程42項;示范企業水循環利用率達到85%,化學工業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90%以上。
造紙行業節水工程。采取先進的節水制漿工藝技術,推廣制漿封閉技術、中濃技術、廢水循環回用技術(主要是紙機用水封閉循環)、白水循環回用、漂白濾液循環回用等技術。提高工序間的串聯利用率和水的重復利用率。到2010年,實施節水減排示范工程10項;全流域造紙企業實現達標排放。
冶金行業節水工程。推行一水多用、串用、回用和水—氣熱交換的密閉循環水系統等技術,推廣干法熄焦、耐高溫無水冷卻裝置、干式除塵技術、圖拉法爐渣粒化裝置等節水措施;積極開展清潔生產,努力構建水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形成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跨行業耦合,使全行業工業用水復用率達到95%。到2012年,實施節水減排示范工程20項。
紡織行業節水工程。積極推廣蒸汽冷凝水回收節水成套技術和工藝串聯用水,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在印染、紡織、化纖等行業積極推廣節水型新工藝、新技術,加強對廢水的回收利用。減少化纖、印染等行業污染物排放總量。到2012年,實施節水減排示范工程32項;行業工業用水重復率達到90%。
建材行業節水工程。積極發展新型干法水泥,大力采用新型干法工藝,全面推廣建材行業污水處理、冷卻廢水回收利用、鍋爐冷凝水回用等先進節水技術,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到2012年,實施節水減排示范工程8項。
食品行業節水工程。在淀粉、酒精、味精和檸檬酸等發酵產品生產中推廣采用取水閉環流程工藝。推廣高濃糖化醪發酵、高濃母液提取和多效濃縮工藝。對酒精、啤酒、罐頭等制造業推廣節水和冷卻新工藝技術。到2012年,實施節水減排示范工程7項。
機械行業節水工程。改直流用水系統為循環用水、循序用水或串聯用水。推廣含酚、電鍍、含鉛等廢水處理回用技術、逆流漂洗技術、提高污廢水回用率,積極推廣全排放廢水處理回用技術。到2012年,實施節水減排示范工程14項。
(3)節水型城鎮建設。積極推進建設節水型城市、節水型社區、節水型院校、節水型企業活動;積極推廣節水型器具使用,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全面強制推行節水型器具;加強城鎮供水管網改造,提高供水輸配效率,近期對漏損嚴重的供水管網進行改造,到2010年,太湖流域城市供水管網漏損率不大于12%,到2020年,太湖流域城市供水管網漏損率不大于10%;統籌城鎮排水系統布局,完善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系統,因地制宜建設污水再生利用和居民小區中水利用工程。到2012年共實施24個尾水再生利用工程項目,其中:無錫市8個,蘇州市11個,常州市3個,南京市2個。
(4)節水政策措施。實行企業定額用水和總量控制,實行嚴格的取水許可和計劃用水制度。支持鼓勵企業節水技術改造,對“零排放”和少排放企業免征或減征相關費用;鼓勵非傳統水源利用,加大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尾水再利用,對節水形成的減排績效實行考核獎勵政策;落實國家規定的節水減排有關稅收減免政策。制定階梯式水價和差別水價,對污染嚴重的企業實行懲罰性水價,優惠中水價格。
(十一)建設完善監測預警體系
1. 建立健全流域水環境監測預警體系。
(1)主要任務。按照統一的水環境監測規范,統一標準、統一布點、統一方法和統一發布,建設流域水環境監測體系,實現資源共享。在現有的監測站網基礎上,通過升級改造,增建必要的新站網,在國家整體監測體系框架下,構建我省太湖流域統一的水環境監測體系,建設省級水環境監測信息共享平臺。省自動監測站建設要與國家控制斷面、太湖局監測斷面(監測點)、中科院南京地理湖泊研究所監測點所建設的自動監測站進行銜接,統一規劃、合理布局、資源共享,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實施,避免重復建設,實現投資與效用的最大化。
(2)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
建設太湖流域水質自動監測網。在流域內省市縣(區)行政交界斷面、主要入湖河流、調水沿線、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等建設水質自動監測站202個,其中新建190個,改造12個。根據省政府批準的《太湖水環境監控體系建設規劃》,啟動江蘇省太湖水質監測中心站建設。
實施太湖流域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無錫、蘇州、常州及鎮江分局水質監測化驗室升級改造工程,有效提高對太湖流域調水沿線、太湖湖體和主要水源地、環太湖出入河道及蘇南運河等重要水體水質、水量的監測化驗能力。
建設太湖藍藻預警監測系統。一是配置太湖湖體應急監測船和環湖巡測應急監測車,加強太湖湖體水質快速應急監測能力。二是建設太湖野外水質與藍藻綜合觀測站,配備藍藻生命觀測系統。三是建設太湖湖體浮標站和預警站。四是建設太湖流域遙感實時數據接收與解譯系統。
建設太湖流域水環境管理綜合信息平臺。整合環保、水利、氣象、農林、建設、漁政等部門的數據資源,實現部門間數據與信息共享。平臺建設主要包括兩大部分。一是系統應用平臺建設,包括功能需求分析、系統設計、軟件代碼編制和系統調試部署。二是數據資源建設,包括數據共享機制建立、數據規范化整合,數據管理和維護。
2. 建立農業面源污染監測預警體系。
(1)主要任務。建立省、區域、縣三級分布式、層次式農業面源污染監測信息系統。建設農業面源污染監測信息專網,開發并應用LIMS等決策及管理輔助系統,全面提高整個監測系統預警預報和快速反應能力。建立農業面源污染產排污監測網。加強濕地監測能力建設,提高太湖流域的濕地保護、恢復以及管理水平。
(2)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
農業面源監測網絡體系建設。建設農業環境監測與保護省級中心監測站1個,省級重點區域站5個,重點縣級監測站16個,省級太湖農業濕地監測中心站1個。針對農村生活污染源、種植業徑流小區、畜牧業污染源,建設一批省級農業面源野外監測點。
建立省級農業面源污染監測信息平臺,實現覆蓋太湖流域農業面源污染數據的快速采集、審核、傳輸、反饋,以及對農業面源污染的預測預報。
3.濕地監測能力建設工程。
(1)主要任務。加強流域內濕地生態環境動態監測能力,對濕地進行監測和研究,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2)主要措施和重點工程。根據濕地生態系統的分布特征和內在特性,在無錫、蘇州、常州適宜濕地區域,建設3個流域濕地監測站,建設監測用房,配置必要監測設施設備。
(十二)強化科技支撐作用
由于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的復雜性,尚有很多問題需要研究和解決,所以從根本上解決太湖水污染問題,必須堅持“科技治太”的方針,強化科技支撐作用。應通過先進的技術手段解決太湖治理實際過程中存在的治理難點及重大問題,加強對現有科技成果的推廣與應用、重點項目技術攻關和水專項已有成果的推廣應用。
1. 現有科技成果的推廣與應用。根據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的總體目標,圍繞當前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需求,選擇一批技術成熟、治理效果好、有推廣基礎、能夠落實的應用技術,作為綜合治理的重要技術推廣應用,提高太湖水污染治理水平。
(1)城鎮生活污水氮磷深度處理提標改造示范工程。根據省建設廳研究出臺的《江蘇省太湖流域城鎮污水氮磷處理提標改造技術規范》的要求,建設城鎮生活污水治理科技示范工程,推廣城鎮污水氮磷深度處理等關鍵技術的應用,提高城鎮污水處理水平。
(2)畜禽養殖場廢水處理技術示范工程。建設大中型畜禽養殖場沼氣、有機肥生產和廢水處理示范工程,中小型養殖場發酵床生態養殖技術的示范工程。(注:發酵床生態養殖技術ZL200610096358.0)
(3)建設鄉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示范工程。推廣塔式蚯蚓生態濾池、毛細管滲濾溝處理模式、人工潛流濕地生態床處理模式、復合生物裝置處理模式、土壤植物—穩定塘處理模式等鄉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注:1.塔式蚯蚓生態濾池、毛細管滲濾溝處理模式。南京大學“十五”863課題,發明專利CN1235817C,實用新型專利CN2707745Y。2.人工潛流濕地生態床處理模式。江蘇省科技廳成果鑒定,鑒定編號:蘇科鑒字〔2006〕第895號。3.復合生物裝置處理模式。南京林業大學科技成果,專利號CN1042090、專利申請號ZL200710135011.0。4.土壤植物—穩定塘處理模式)
(4)建設農業面源氮磷流失生態攔截技術示范工程。推廣農業面源氮磷流失生態攔截專項課題的技術成果。(注:“用于農田污染控制的生態攔截型溝渠系統及其效果”,國家科技部“十五”重大科技專項資助項目·2002AA601012;“十一五”國家支撐計劃“長江中下游水稻土區沃土技術模式研究與示范(江蘇)”專題·2006BAD25B07—03;IPNI合作項目“集約化耕地養分非均衡化調控技術研究”·JIANGSU—10;國家支撐計劃“長江三角洲集約化農田循環生產技術集成研究與示范”)
(5)建設水葫蘆種養及凈化水質技術示范工程;推廣“基于水體修復的水葫蘆種植及資源化技術研究與示范(BS2007117)”的省太湖專項技術成果。
(6)建設利用水葫蘆、污泥、藍藻、畜禽糞便、秸稈制造有機肥技術示范工程,推廣有關資源化利用專項課題研究的技術成果。(注:國家科技部攻關項目“規模養殖場糞便生物處理技術研究”·96—015—01—03;科技部水治理專項‘863’“生活垃圾及農業廢棄物處理技術與示范工程”·TK—2,2002AA601012—02;國家環保部重點環境保護實用技術示范工程,項目編號:2007—S—053,證書編號200)
(7)藍藻打撈及藻水分離技術推廣與應用;建設藍藻打撈及藻水分離示范工程,推廣運用有關藻水分離技術成果。(發明專利:防治水華爆發及水體富營養化的水—藻自體循環站,200710055795.4;囊內脫水技術處理藍藻漿的工藝,200710066251.X;藍藻漿脫水處理工藝,200710066082.X;氣浮除藻法,200810058076.4)
(8)湖底清淤、淤泥固化及綜合利用技術示范。實施太湖流域底泥固化及資源化利用示范工程,推廣有關淤泥固化和處理方法及專利成果。(發明專利:淤泥固化土的施工方法·200610040093.6;利用太湖淤泥制磚的方法·2006100400940;復合型淤泥固化材料·ZL03113373.8;實用專利:淤泥固化處理機·ZL200420028026.9)
(9)生態濕地建設與恢復關鍵技術示范。積極推廣現有生態濕地建設與恢復的專利成果,提升太湖流域河道、湖泊等主要濕地的污染削減能力與污染物吸納容量,改善其水環境質量。(注:1.入湖河道生態修復與污染削減功能重建集成技術,ZL200310106558.X,ZL200610039345.3,ZL200610161292.2;2.湖濱帶濕地重建與污染削減功能恢復集成技術,ZL200410041089.2,ZL200610039342.X,ZL200610161292.2;3.濕地植物工具種大規模擴繁與快速建群集成技術,ZL200310106559.4,ZL200410013848.4,ZL200410065474.0,ZL200410014210.2,ZL200510065450.X,ZL200510040376.6;4.濕地污水處理系統構建與功能強化集成技術,ZL200610161292.2,ZL200610039343.4,ZL200610039342.X等)
(10)建設工業節水技術示范工程。積極推廣火電、化工、造紙、冶金、紡織、建材、食品、機械等八大行業中適用的節水科技成果,促進節水減排。
2. 重點技術攻關項目。重點開展與太湖綜合治理密切相關的應用基礎和技術研究,指導太湖水環境綜合治理重大工程建設。重點技術攻關項目包括太湖水環境綜合治理的基礎性研究和關鍵應用技術攻關。
(1)基礎性研究項目。圍繞太湖水污染治理的重大科學需求,系統收集分析國內外湖泊,特別是太湖污染形成機理與控制方法的研究成果,開展基礎性工作和應用基礎研究,弄清基本規律,取得科學數據,建立基本模型,為太湖水污染綜合治理提供科學依據。主要包括以下8個項目:太湖富營養化形成及消除機理研究,藍藻生長暴發規律及控制研究,太湖流域水環境容量及閾值研究,水體氮磷沉積及消除機理研究,清淤工程對太湖水質影響研究,氮磷污染貢獻率分析技術及“湖泛”發生成因研究,平原河網、湖泊水體生態修復和水資源綜合配置技術及植物系統去除氮磷作用的研究,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監測計劃、污染物地方排放標準、產業技術政策等基礎性研究工作。
(2)應用技術攻關項目。圍繞當前太湖流域水污染處理和藍藻防治的重大技術需求,開展太湖污染防治關鍵技術裝備的攻關和應用研究,為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提供技術支持。主要包括以下8個項目:飲用水深度處理和應急達標處理工藝研究,不同類型工業廢水處理技術與工藝研究,城鎮污水氮磷深度處理技術與工藝研究,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與工藝研究,主要污染物資源化無害化利用技術研究,機械化生態清淤改進技術研究,移動式藻水分離設備及技術攻關研究,“湖泛”監測、保障飲水安全應急處理措施的研究。
3. 國家水專項已有成果的推廣應用。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簡稱水專項)是根據《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設立的重大科技專項之一,根據太湖流域綜合整治的實際需要,選擇國家水專項中一些已成熟的科技成果,進行研究和推廣應用。
四、投資匡算與效益分析
根據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以突出重點、優化結構、分步推進為原則,全省共安排十大類主要工程和項目,總投資為1083.11億元。項目投資均為參考投資,方案實施時需要重新核定。
(一)投資編制依據
1. 在建項目和已立項項目按照有關設計文件和批復文件計列。
2. 已編制完成項目建議書的項目,按項目建議書估算投資計列。編制依據基本按有關行業投資估算辦法和取費標準執行。
3. 其他沒有開展前期工作的擬建項目,根據地方上報投資,依經驗類比適當調整。涉及面廣、項目多的同類工程,參照行業和地方投資估列。
4. 已在相關規劃中編列的項目,參照原成果計列。
5. 項目近遠期投資安排,在全面考慮有關部門編制行業規劃基礎上,充分考慮資金年度投入強度及可行性。
(二)總投資匡算
1. 總投資及構成。本方案重點項目總投資為1083.11億元,各類項目分別參見《江蘇省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實施方案—重點治理項目匯編》(見附表3),其中,583.74億元已列入國家總體方案。
(1)按項目類別劃分,飲用水安全等十二類項目投資(見附表1)。
(2)按行政區劃分。無錫市項目252.91億元、蘇州市項目334.65億元、常州市項目155.60億元、鎮江市項目63.86億元、南京市項目10.23億元、跨行政區項目265.85億元(見附表2)。
(3)按近、遠期劃分。近期投資804.82億元,遠期投資278.28億元。
2. 籌資渠道。建立“政府引導,地方為主,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多元化籌資機制。根據治理事權劃分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投資以地方投入為主,要充分調動全社會對水環境治理投入的積極性,拓寬融資渠道,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入機制,切實落實方案項目建設資金。在國家補助基礎上,根據建設項目的性質和類別省財政給予適當支持,支持重點以環境改善效益明顯和需要政府扶持、引導為主的項目。
3. 對照國家總體方案新增項目及投資。
(1)根據我省太湖治理的實際需要,并依據2007年9月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將我省太湖流域實際治理范圍擴大到上游的“句容市、高淳縣、溧水縣行政區內對太湖水質有影響的河流、湖泊、水庫、渠道等水體所在區域”,該地區也是影響上游水環境質量的重要區域。
(2)根據國家總體方案的要求,為確保總體方案中治太項目的實施,確保近期年度污染源治理和污染物削減目標的實現,在進一步論證的基礎上,對近期實施的部分重點項目投資額進行了調整,省級實施方案對國家總體方案的任務進行進一步細化,補充增加了鄉鎮污水處理廠、主要出入湖河道及鄉村河網整治、生態濕地建設、調水引流交通設施配套工程、鄉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方面項目,共增加工程項目976個,總體上增加投資約500億元,突出了上游地區和15條主要入湖河道所在區域的整治,污染源控源截污項目投資占實施方案總投資的60%以上。
(三)投資效益分析
《實施方案》實施后,對改善水環境的效果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生態系統功能增強,二是污染物總量的削減。
1. 生態系統功能增強。通過實施濕地保護與修復、生態林建設、水體生態修復、生態攔截、環太湖河道整治工程、河湖清淤等生態修復措施,可恢復和重建水生生態系統,有效提高對污染物吸收分解凈化能力和水源涵養能力。“引江濟太”工程實施后,年增加入湖水量48.6億立方米,在現狀水質條件下分別提高流域COD、氨氮的水環境容量(納污能力)17.2%和29.1%,同時促進了水體流動,有助于抑制藍藻暴發。
2. 污染物量削減。在《實施方案》中提出的措施可分為兩類:一是消除污染源,二是提高污染物削減能力。
(1)消除污染源。通過關停重污染企業、減施化肥、拆除圍網等措施消除污染源;2012年較2005年減少污染物排放量COD2.1萬噸、氨氮0.40萬噸、總磷0.102萬噸、總氮0.9萬噸;2020年較2012年減少氨氮0.50萬噸、總磷0.140萬噸和總氮1.32萬噸(見表4.3—1)。此外,通過科學清淤,可以將總磷0.28—0.38萬噸、總氮1.30—1.78萬噸移出河湖。
表4.3-1 消除污染物排放總量統計 (萬噸/年)
序號 | 工程項目 | 2012年較2005年消除量 | 2020年較2012年消除量 | ||||||
COD | 氨氮 | 總磷 | 總氮 | COD | 氨氮 | 總磷 | 總氮 | ||
1 | 工業污染源消除 | 2.1 | 0.15 | — | 0.23 | — | — | — | — |
2 | 化肥減施 | — | 0.25 | 0.100 | 0.66 | — | 0.50 | 0.140 | 1.32 |
3 | 圍網拆除 | — | — | 0.001 | 0.01 | — | — | — | — |
4 | 合計 | 2.1 | 0.40 | 0.102 | 0.90 | — | 0.50 | 0.140 | 1.32 |
(2)污染物削減能力。通過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畜禽養殖清潔、農業面源氮磷攔截生態工程等措施提高污染物削減能力,2020年形成污染物削減能力:COD66.03萬噸/年、氨氮7.10萬噸/年、總磷0.59萬噸/年、總氮9.11萬噸/年(見表4.3—2)。
表4.3-2 污染物削減能力 (萬噸/年)
序號 | 項目 | COD | 氨氮 | 總磷 | 總氮 |
1 | 污水處理廠建設 | 50.38 | 5.19 | 0.27 | 6.79 |
2 | 垃圾處理處置 | 12.08 | 1.62 | 0.09 | 1.70 |
3 | 農業面源治理 | 3.57 | 0.29 | 0.23 | 0.62 |
4 | 合計 | 66.03 | 7.10 | 0.59 | 9.11 |
3. 污染負荷與削減能力綜合分析。從效果分析可以看出,增強生態系統功能,可增加對污染物吸收分解凈化能力;引江濟太工程實施后,流域水環境容量(納污能力)有所提高。本方案對產業結構調整中污染物削減量為不完全統計,僅估算至2008年。2008年以后,太湖流域產業結構將有較大程度優化,重污染行業在生產中所占比例將有明顯降低。污染物排放標準更加嚴格。這些措施都將會進一步削減污染物排放量。經綜合測算,新增綜合治理工程將大幅提高污染物削減能力。在全省太湖流域五市落實各項治理措施的基礎上,本方案提出的近、遠期水環境綜合治理目標可以基本實現。
4. 社會效益分析。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對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逐步恢復太湖流域水環境質量具有重要作用,社會效益十分顯著。
(1)加快產業優化升級,促進節水減排。通過制訂更加嚴格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環保準入制度,實施產業結構調整,“關停并轉”高污染的小化工、小印染、小電鍍企業,發展高新技術產業,促進產業優化升級,加大工業污水治理力度,形成結構優化、節水減排、環境改善的可持續發展局面。
(2)完善城市和村鎮治污基礎設施,有利于社會經濟持續發展。方案實施后,太湖流域將成為全省、乃至全國污水處理設施和垃圾處理設施齊全、處理標準最高的地區之一。這樣可以大大減少點源污染,有助于實現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有利于社會經濟發展。
(3)加強農村綜合治理,有利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通過種植業結構調整、農藥化肥減施和農藥替代工程,推動綠色有機農業的發展,提高農產品品質,增加農民收入;通過農村污水處理,沼氣工程和有機肥料使用,發展循環農業;通過垃圾收集、儲運、處理系統的建設,徹底改變農村人居環境,有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4)積累經驗,為富營養化湖泊的流域綜合整治起示范作用。太湖流域水系復雜、人口集聚、工業發達、污染嚴重、生態退化,水環境整治過程復雜,難度大。通過成功實施《太湖流域水環境治理實施方案》,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將成為江蘇省湖泊流域治理的典范,為全國的“三河三湖”流域其它污染水體的水環境綜合治理起到示范作用。
(5)有利于構建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局面。《實施方案》的實施,將使太湖及流域水環境質量從根本上得到改善,形成流域性良性循環,居民生存的基本條件得到強有力保障,有望恢復太湖地區山清水秀的自然風貌,讓太湖明珠重現碧波美景。
五、管理體制和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主體。流域地方各級政府是實施本《實施方案》的責任主體,地方政府的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要建立健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將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制定年度實施方案,并納入地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組織實施。省政府成立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員會,負責協調解決太湖治理全局性重大問題;根據省政府授權,省太湖水污染防治辦公室對省《實施方案》的執行情況實行全面監督,組織全過程跟蹤檢查。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環保廳協調各相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實施國家《總體方案》和省《實施方案》,分解各有關部門和太湖流域各省轄市政府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責任和任務。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度,省政府與各成員單位簽訂目標責任書。治污工作完成情況,列入各部門行政效能考核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考核內容。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完成任務情況較好的,報請省人民政府給予表揚;不能按期完成任務的,報請省人民政府對主要責任人給予批評;失職瀆職的,由紀檢監察機關追究責任。建立太湖治理項目績效審計制度,規范項目資金使用,保證投資效益。由省審計部門負責組織對政府性投資資金使用情況及相關經濟政策落實情況開展年度審計。落實省政府對主要入湖河流建立“雙河長”制的重要措施,加強省級領導和部門與地方領導及部門的通力合作,對15條主要入湖河流進行重點治理,做到“規劃、項目、資金、責任”四落實。市、縣(區)政府也要根據治湖先治河的要求,對轄區內的河流或河浜建立河長責任制。省各有關部門根據《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員會分工細則》的要求,細化本部門的工作任務,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加強溝通與協作,保證本方案制定的各項措施得以落實。
(二)健全環境法制,嚴格執法監管。嚴格執行新修訂的《水污染防治法》、《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進一步完善地方環保立法工作,加快制定江蘇省水污染防治條例、江蘇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江蘇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條例等地方法規以及江蘇省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江蘇省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定太湖地區水環境綜合治理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出臺江蘇省太湖流域產業發展指導目錄,明確限制和禁止類產業;出臺治污工程環境監理規則、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實施方案;根據治太要求,進一步提高污染物排放標準,增加中水回用的強制標準,提高環保準入條件。建立太湖污染物排放總量的統計指標體系,提供更為全面、準確的環境信息。建立健全環境執法監督體系。構建科學、合理、完備的污染物總量監測、監控和考核體系。完善和加強流域和區域間的聯合執法,努力打破部門分割和地方保護、杜絕重復監管、相互推諉和轉嫁污染等現象。嚴格落實執法監管的各項措施,加大對破壞水環境違法案件的查處和督辦力度,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對重點污染企業、污水處理廠和其他污染源排放實施專項執法檢查,提高執法效果;對重大環境違法行為實行掛牌督辦,依法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觸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加強環境行政執法機構和隊伍建設。完善各級執法隊伍建設,充實執法人員,規范環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和執法水平。組建省環保廳蘇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負責檢查監督流域內市、縣政府和部門履行環保法律法規情況,解決太湖跨行政區環境監管的問題。設立蘇南污染源監控中心,對太湖流域重點污染源實施全過程、全方位在線自動監控。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發展改革、經貿、環保、水利、衛生、建設、國土資源、農業、林業、交通、旅游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總體方案和實施方案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拓寬融資渠道,加大投入力度。各級財政要加大投入力度,將治理太湖水污染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省財政近期每年安排20億元專項資金,用于支持國家總體方案和省實施方案所確定的重點工程及其相關工作;太湖地區各市、縣(市)以2007年基數,每年從新增財力中劃出10%—20%專項用于水污染防治。在省財政建立的省級節能及循環經濟發展專項引導資金、省級環境保護引導資金、污染防治資金中,加大對太湖水污染防治的傾斜力度。鼓勵各地從財政預算中安排一定資金,采用補助、獎勵等方式,支持治污減排重點工程、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治污減排關鍵技術和監管體系等建設,同時加強對政府財政資金的使用監管,確保專款專用。充分發揮價格調節機制的作用,完善環境價格體系。加快落實《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污水處理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工〔2008〕126、蘇財綜〔2008〕27),盡快將太湖流域市、縣污水處理費調整到每噸1.30元—1.60元。制訂鄉鎮污水處理收費價格,確保鄉鎮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提高排污費征收標準,將化學需氧量排污費由每公斤0.9元提高至1.4元,全面開征氮磷排污費,按超標倍數計收超標排污費,并逐步使排污費征收水平超過污染治理成本,解決違法成本低的問題;改革垃圾處理收費方式,太湖流域所有城鎮盡快開征垃圾處理費,并限期將垃圾處理費提高到補償運行成本并使垃圾處理企業合理盈利水平;加強水資源費征收管理,完善差別水價政策,制定中水價格,建立鼓勵水資源綜合使用的政策體系;推行環境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在太湖流域開展化學需氧量排放指標初始分配有償試點,開展排污權交易,并逐步擴大到氨氮、總磷排放指標,培育排污權交易一級、二級市場,建設國家排污權交易平臺。建立環境資源區域補償機制。落實《江蘇省環境資源區域補償辦法》,在試點的基礎上,在太湖流域建立上下游污染賠付的補償機制,區域補償按行政區劃分級管理,按照“誰污染誰付費、誰破壞誰補償”的原則確定責任主體,按照“補償標準高于環境治理成本”的原則計算補償金額,嚴格落實各級政府治污責任制。建立太湖流域污染損失補償、治污控源獎勵機制。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多元投入”的原則,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入機制,拓寬和創新融資渠道。鼓勵和引導國家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國際金融組織等金融機構加大對太湖流域水環境治理重點項目的信貸支持。引入市場機制,擴大污水處理收費權質押、技術作價投資試點,積極發展產業投資基金,發行企業債券,進一步推行BOT、TOT等多種融資方式,吸收和鼓勵社會資金投入環保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
(四)加強科技攻關,推廣適用技術。加強太湖流域社會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保護綜合研究,為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環境保護提供決策支持。建立健全專家委員會工作機制,加強決策咨詢和支持。加強太湖水污染防治規劃、計劃和實施方案的研究制定,提高綜合治理的科學性、系統性和可操作性。地方政府要積極協調,加強指導,做好太湖流域水環境治理技術集成和適用技術的開發、示范和推廣培訓工作。建立國家級水處理與水環境修復高新技術研發平臺,聚集高水平科技人才隊伍,發展專業的環保產業,為太湖水污染防治提供技術支撐。
(五)加強項目管理,保證工程效益。對實施方案確定的建設項目,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優化、細化,科學論證工程技術方案,落實項目建設資金,做好項目前期準備,嚴格履行項目審批程序。要強化工程實施管理,嚴格實施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合同制和工程監理制,加強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的監督管理。項目竣工后按規定驗收,驗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每年對流域重點治污項目實施、水質改善、排污總量和環境管理等情況進行監督評估。重點治污項目建成后,要組織開展后評價。要嚴格建設資金管理,保證各類投資及時、足額到位,確保項目按計劃工期實施。對配套資金不到位或收費政策不落實的地方和項目,暫停項目審批、暫停撥付國債資金和投資補助。
(六)推進公眾參與,保障環境權益。建立環境信息共享與公開制度。環保、水利、建設、衛生等部門協作,實現水源地、污染源、流域水文和人群健康資料等有關信息的共享,并由各級政府及時發布信息,讓公眾及時了解流域與區域環境質量狀況。各級政府通過設置熱線電話、公眾信箱、開展社會調查或環境信訪等途徑獲得各類公眾反饋信息,及時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健全社會動員機制。加強環境宣傳,增強全社會的環境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倡導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綠色消費的生活方式。創新太湖流域公眾參與的體制機制,增強太湖流域街道社區、鄉鎮村莊等自主管理環境事務的意識和能力,形成全社會共同推動太湖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受到水污染威脅或損害時,可通過民事訴訟等方式提出污染補償等要求,保障公眾的環境權益。
附表1: 江蘇省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實施方案-重點項目匯總表(按項目類型分)
序號 | 項目類別 | 項目個數 | 近期投資(億元) | 遠期投資(億元) | 總投資(億元) | 占總投資比例 |
合 計 | 1601 | 804.82 | 278.28 | 1083.10 | 100.00% | |
一 | 飲用水安全項目 | 55 | 41.23 | 18.38 | 59.61 | 5.50% |
二 | 產業結構調整 | |||||
三 | 點源污染治理 | 580 | 53.36 | 0.81 | 54.17 | 5.00% |
四 | 城鎮污水處理和垃圾處置 | 493 | 268.98 | 6.45 | 275.43 | 25.43% |
五 | 面源污染治理 | 213 | 100.82 | 92.14 | 192.98 | 17.82% |
六 | 生態修復 | 107 | 74.40 | 63.89 | 138.30 | 12.77% |
七 | 資源再利用 | 28 | 4.08 | 3.56 | 7.64 | 0.71% |
八 | 提高水環境容量的引排通道工程 | 10 | 168.34 | 80.12 | 248.46 | 22.94% |
九 | 河網綜合整治 | 36 | 54.37 | 12.15 | 66.52 | 6.14% |
十 | 節水減排 | 70 | 31.28 | 0.27 | 31.55 | 2.91% |
十一 | 太湖流域水環境監測預警系統 | 9 | 7.94 | 0.50 | 8.44 | 0.78% |
十二 | 科技支撐 | 0.00 | 0.00 | 0.00 | 0.00% |
附表2: 江蘇省太湖流域各市投資重點治理項目匯總表(按地區分)
項目類別 | 無錫 | 蘇州 | 常州 | 鎮江 | 南京 | 跨行政區 | 占比 | ||||||
項目數 | 投資額 (億元) | 項目數 | 投資額 (億元) | 項目數 | 投資額 (億元) | 項目數 | 投資額 (億元) | 項目數 | 投資額 (億元) | 項目數 | 投資額 (億元) | ||
飲用水安全項目 | 11 | 21.58 | 28 | 27.58 | 6 | 5.20 | 4 | 3.40 | 2 | 0.95 | 4 | 0.90 | 5.50% |
產業結構調整 | |||||||||||||
點源污染治理 | 209 | 16.57 | 199 | 19.99 | 113 | 11.80 | 53 | 2.43 | 3 | 0.18 | 3 | 3.20 | 5.00% |
城鎮污水處理和垃圾處置 | 137 | 86.69 | 210 | 113.07 | 74 | 45.27 | 44 | 23.75 | 27 | 6.58 | 1 | 0.08 | 25.43% |
面源污染治理 | 51 | 55.83 | 83 | 52.93 | 54 | 62.32 | 25 | 21.90 | 0 | 0.00 | 0 | 0.00 | 17.82% |
生態修復 | 63 | 42.51 | 27 | 68.03 | 13 | 18.96 | 1 | 0.40 | 0 | 0.00 | 3 | 8.40 | 12.77% |
資源再利用 | 12 | 4.35 | 9 | 0.44 | 5 | 2.82 | 1 | 0.00 | 0 | 0.00 | 1 | 0.04 | 0.71% |
提高水環境容量的引排通道工程 | 2 | 1.96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8 | 246.50 | 22.94% |
河網綜合整治 | 11 | 11.67 | 16 | 41.64 | 6 | 3.36 | 2 | 9.43 | 1 | 0.42 | 0 | 0.00 | 6.14% |
節水減排 | 22 | 11.67 | 27 | 10.89 | 7 | 5.81 | 1 | 2.55 | 4 | 0.50 | 9 | 0.14 | 2.91% |
太湖流域水環境監測預警系統 | 1 | 0.08 | 1 | 0.08 | 1 | 0.08 | 0 | 0.00 | 1 | 1.60 | 5 | 6.60 | 0.78% |
科技支撐 | 0.00% | ||||||||||||
合 計 | 519 | 252.91 | 600 | 334.65 | 279 | 155.60 | 131 | 63.86 | 38 | 10.23 | 34 | 265.85 | 100.00% |
占 比 | 21.46% | 23.35% | 24.81% | 30.90% | 11.54% | 14.37% | 5.42% | 5.90% | 1.57% | 0.94% | 1.41% | 24.54% | 100.00% |
注:本表在統計中將節水減排跨行政區項目的投資分解到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