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委省扶貧辦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江蘇省農村公共就業服務四項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0-11-22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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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委省扶貧辦省財政廳
關于印發江蘇省農村公共就業服務四項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
蘇人社發〔2010〕262號 2010年7月29日
各市、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農業委員會、扶貧辦、財政局:
近年來,全省上下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全力實施500萬農民轉移工程,加快推進城鎮公共就業服務向農村農民延伸覆蓋,城鄉勞動就業一體化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有力地促進了農民就業創業,城鎮和非農產業成為農民就業和增收的主要渠道。但是,與城鎮相比,當前我省農村公共就業服務體系依然薄弱,就業服務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和信息化有待提高,農民接受公共就業服務比例明顯偏低,難以適應城鄉統籌就業的要求。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實施擴大就業發展戰略的重大決策部署,加快城鄉統籌就業進程,更大力度地促進農民就業創業,根據《就業促進法》和《江蘇省實施〈就業促進法〉辦法》,經省委、省政府領導同意,決定在全省建立農民就業失業登記制度、農民求職登記制度、農村困難家庭就業援助制度和農民創業服務制度(以下簡稱“農村公共就業服務四項制度”)。
建立農村公共就業服務四項制度,為農民提供均等化就業服務,是推進城鄉勞動就業一體化、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的重要內容,是促進農民就業創業、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的必然要求。各地要充分認識建立農村公共就業服務四項制度的重要意義,牢固樹立城鄉一體、人本服務的工作理念,立足城鎮現有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著眼農村實際和農民需求,堅持主動服務、平等服務、貼近服務、規范服務的基本原則,不斷提高就業服務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精細化水平,努力促進農民充分就業、穩定就業、體面就業。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建立農村公共就業服務四項制度作為當前一項重點工作,結合本地實際,落實責任部門,明確序時進度,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年底前所有市縣全部出臺操作細則。重點加強農村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平臺建設,鞏固鄉鎮平臺建設成果,加大村級平臺建設力度,加快形成城鄉一體、平臺到村、聯系到戶、服務到人的工作格局,不斷提升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為實施農村公共就業服務四項制度奠定堅實基礎。充分發揮各級農民就業創業聯席會議作用,加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農業、扶貧、財政等職能部門間的協調與配合,定期通報工作進展,共同研究重大問題,形成推進農村公共就業服務四項制度實施的工作合力。深入開展農村公共就業服務四項制度宣傳普及活動,廣泛介紹制度的重要意義、主要內容和基本流程,努力營造黨委政府重視、職能部門支持、社會各界關注、農民兄弟歡迎的良好氛圍。
附件1:農民就業失業登記制度.doc附件2:農民求職登記制度.doc附件3:農村困難家庭就業援助制度.doc附件4:農民創業服務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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