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林業局關于做好第八次森林資源清查工作意見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0-05-31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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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林業局關于做好第八次
森林資源清查工作意見的通知
蘇政辦發〔2010〕45號 2010年4月9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省林業局《關于做好第八次森林資源清查工作的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關于做好第八次森林資源清查工作的意見
省林業局
開展森林資源清查,全面掌握森林資源現狀和動態,是發展現代林業、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保障,是檢驗綠色江蘇建設成效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根據國家林業局和省政府部署要求,2010年我省要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第八次森林資源清查。為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此次清查任務,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工作任務。此次清查不僅要查清全省森林資源的數量和質量,而且要分析全省森林資源消長動態,掌握其變化規律,預測變化趨勢,為制定林業發展的方針政策以及監督檢查各地森林資源消長任期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提供科學依據。主要任務:一是對全省按4×3公里網格布設的8536個地面固定樣地進行實地復測;二是利用近期衛星相片,對全省按2×1公里網格布設的51890個遙感樣地進行判讀;三是開展生物多樣性、森林生物量及固碳調查;四是完成專題社會訪問調查。
二、統一工作步驟。此次清查共分四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前期準備階段,時間為3月至4月,主要任務是編制清查方案、制訂操作細則、做好物資準備、召開部署會議、培訓技術骨干。第二階段為外業調查階段,時間為5月至7月,主要任務是完成8536個地面樣地外業調查和51890個衛星遙感樣地判讀,省市同步開展技術指導和質量檢查,并接受國家林業局的外業驗收。第三階段為內業匯總階段,時間為8月至9月,主要任務是開展自查、互查及補充調查,完成內業資料整理并進行數據錄入。第四階段為總結表彰階段,時間為10月至12月,主要任務是提交工作資料、編制成果報告、召開總結會議、進行表彰獎勵。
三、保證工作質量。各地要牢固樹立質量意識,抽調作風過硬、業務精通、認真負責的技術骨干組成專業隊伍,進行專門培訓,開展清查工作。要嚴格執行《江蘇省第八次森林資源清查操作細則》各項規定,建立技術質量責任制、定期通報交流制和責任追究制,對調查質量實行長期動態監督。對質量優良的單位和相關人員要給予表揚獎勵;對達不到質量要求的,要責令返工;對弄虛作假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落實工作經費。此次清查時間緊、任務重,外業條件十分艱苦,各地要在人力、物力、財力上予以充分保證。調查經費按各地清查實際任務量核定,除國家補助外,由省市縣財政分級負擔。為提高效益和節約開支,要認真總結以往經驗,繼續實行定任務、定時間、定質量、定經費的技術經濟承包責任制。
五、加強組織領導。此次清查為全省全覆蓋抽樣調查,樣地分布城市與農村,涉及城建、園林、水利、交通運輸、司法、農墾等多個部門、行業及駐軍。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確保工作順利開展。林業部門要成立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工作責任制,具體組織實施清查工作。外業期間正值高溫季節,各地要堅持以人為本,加強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確保作業安全,并認真做好交通后勤等相關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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