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0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0-05-31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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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醫藥衛生體制
五項重點改革2010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蘇政辦發〔2010〕33號 2010年3月26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全省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0年工作安排》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全省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0年工作安排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國發〔2009〕12號)和《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蘇發〔2009〕7號)精神,現提出全省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0年工作安排。
一、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
1.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參保率分別穩定在95%以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參合率穩定在95%以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
2. 繼續做好在校大學生以及城鎮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民工的參保工作。解決困難和破產關閉國有、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醫保問題。指導和督促各地解決其他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的參保問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等)
3. 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規定范圍內醫藥費用報銷比例分別達80%和60%,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分別提高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和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新農合縣、鄉兩級政策范圍內住院補償比例達60%,最高支付限額全面提高到當地農民平均純收入的8倍以上,全省住院實際補償比達45%。(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
4. 各級財政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標準,其中新農合人均最低籌資標準不低于150元。(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
5. 全面實行醫療救助制度與城鄉醫保同步結算,推進資助城鄉低保、五保等重點對象參保參合,加大救助力度,有效使用救助資金。(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6. 全面推進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門診統籌工作。進一步完善城鎮居民醫保政策,將參保人員住院分娩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納入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支付范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
7. 加強醫保服務管理,制定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開展醫療保險異地就醫費用結算工作,提高醫療保險統籌層次。(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二、推進和完善基本藥物制度
8. 推進首批實施地區基本藥物制度建設各項工作。完善基本藥物招標采購、配送等實施辦法,嚴格執行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使用、零差率銷售基本藥物的規定,提高基本藥物(含省增補藥物)報銷比例。積極探索促進公立醫院使用基本藥物的政策措施,推進其他各類醫療機構將基本藥物作為首選藥物優先選用。(省衛生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物價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等)
9. 至2010年底,全省60%的縣(市、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省衛生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物價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等)
10. 切實加強對基本藥物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管,確保基本藥物質量安全。指導和督促基本藥物生產企業在規定期限內率先達到新修訂的藥品GMP要求,優先實行新的GMP認證;落實藥品質量受權人制度,加強對生產現場的檢查;逐步實行對基本藥物生產、配送企業電子監管,年內將抗微生物藥和注射劑品種納入電子監管網;完善對基本藥物品種不良反應監測、評價和監督性抽驗,嚴肅查處制售假劣藥品違法行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11. 根據國家臨床基本藥物應用指南和基本藥物處方集,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基本藥物使用管理,規范處方行為,合理使用基本藥物。(省衛生廳)
三、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12. 制定《江蘇省區域衛生規劃指導意見》,修訂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標準。(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廳、省財政廳、省編辦)
13. 實施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規劃。(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廳)
14. 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招錄和培訓全科醫師,繼續實施城市醫院對口支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省衛生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15. 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省衛生廳、省財政廳、省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
16. 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內部管理等多方面的綜合改革。完善政府辦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落實財政補助等政策,與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相銜接。(省衛生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7. 督促各地落實對鄉村醫生承擔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村衛生室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給予合理補助,落實鄉村醫生養老保障政策。(省財政廳、省衛生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8. 進一步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鞏固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大力推進縣級醫院、中心鄉鎮衛生院和標準化村衛生室建設;發展和完善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加快實現以街道為單位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全覆蓋。省在繼續扶持經濟薄弱地區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建設和村衛生室設備配置的基礎上,對經濟薄弱地區縣級醫院、中心鄉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給予扶持,并通過合理規劃設置,完善補助辦法,轉變投入機制,切實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開展鄉村醫生中專學歷補償教育和城鄉基層衛生人員全科醫學知識轉崗培訓等,全年培訓不少于1萬人。(省衛生廳、省財政廳)
四、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19. 全面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認真實施已確定的9類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指導督促各地按不低于15元的標準落實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鼓勵各地在省定項目基礎上增加服務內容,提高人均經費標準。(省衛生廳、省財政廳)
20. 繼續實施血吸蟲病、結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預防控制項目和國家免疫計劃。加強對嚴重威脅人民健康的傳染病、慢性病等的監測與預防控制,繼續做好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傳染病、食品安全、飲用水污染和職業病危害等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控工作。對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費用給予財政專項補助,每位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的財政補助不低于400元,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率提高到97%以上。完成25萬名15歲以下青少年乙肝疫苗補種;對37萬名農村婦女進行宮頸癌、乳腺癌檢查;為所有孕前和孕期農村婦女免費補服葉酸預防出生缺陷;繼續實施貧困白內障患者復明手術;新增83萬戶無害化衛生戶廁,使全省農村衛生戶廁普及率達80%以上。加強農村飲用水質監測,農村安全飲水工程衛生學評價及集中式供水水質監測覆蓋率達100%。(省衛生廳、省財政廳、省殘聯)
21. 堅持預防為主,大力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有效降低重大疾病的發生率。加強對公共衛生服務機構和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績效考核,切實提高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省衛生廳、省財政廳)
22. 加快衛生信息化進程。構建公共醫療衛生服務信息平臺,重點推進城鄉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建設,力爭全省城市65歲以上老年人建檔率達85%以上,城市居民健康檔案規范化建檔率達40%以上,農村居民達30%以上。統籌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和醫院電子病歷的應用發展,促進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公共衛生機構以及醫藥、醫保機構的信息共享與業務協同。(省衛生廳)
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23. 根據衛生部等有關部委《關于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堅持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和主導地位,以促進公立醫院切實履行公共服務職能,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為目標,制定出臺我省公立醫院改革實施指導意見及相關配套文件。加強對試點城市鎮江市公立醫院改革工作的指導。(省衛生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編辦)
24. 完善公立醫院服務體系,優化資源配置。強化區域衛生規劃,合理確定公立醫院功能、數量和規模,優化結構和布局,完善服務體系,建立公立醫院之間、公立醫院與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分工協作機制。(省衛生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編辦、省財政廳)
25. 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建立協調、統一、高效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科學界定公立醫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責權,探索建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推進醫院院長職業化、專業化建設。(省衛生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編辦、省財政廳)
26. 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探索實現醫藥分開的具體途徑,改變公立醫院過度依賴藥品銷售收入維持運轉的局面,逐步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完善基本醫療保障支付方式,落實財政補助政策。落實中醫藥扶持政策。(省衛生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物價局)
27. 改革公立醫院運行機制。深化公立醫院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主要內容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進公立醫院經濟運行和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公立醫院內部管理,落實各項醫院管理制度,制訂疾病診療規程并推廣實施,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保障醫療安全,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控制醫療費用,方便群眾就醫。(省衛生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編辦、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28. 健全公立醫院監管機制。實施醫院信息公開,完善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制度,加強醫療安全質量和經濟運行監管。(省衛生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編辦、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29. 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進入醫療服務領域,完善政策體系,為非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促進不同所有制醫療衛生機構相互合作和有序競爭,滿足群眾不同層次的醫療服務需求。(省衛生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編辦、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30. 以質量安全和行為規范為重點,完善公立醫院巡查制度,推進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大力改善醫療服務。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查處的力度,創建平安醫院,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省衛生廳、省監察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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