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国产精品成人天堂,亚洲免费电影毛片在线视频,午夜福利女优在线观看,亚洲一区二区三区四区在线观看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學前教育改革發展重點工作任務分解方案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1-01-27 10:30 字體:[ ]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學前教育改革發展
重點工作任務分解方案的通知
蘇政辦發〔2011〕7號  2011年1月27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蘇政辦發〔2010〕136號)精神,現將《學前教育改革發展重點工作任務分解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對需要明確具體實施辦法的事項,省有關部門應盡快制訂意見,指導督促各地抓緊組織實施。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發展學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大力發展學前教育作為一項重要民生工程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扎實加以推進,加快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努力使適齡兒童接受更加公平、更高質量的學前教育,讓人民群眾共享教育改革發展成果。

學前教育改革發展重點工作任務分解方案

        一、理順管理體制
        1. 建立健全學前教育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學前教育工作,研究解決影響和制約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突出矛盾。(省政府辦公廳、省教育廳、省綜治辦、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衛生廳、省人口計生委、省工商局、省物價局、省地稅局、省法制辦、省婦聯)
        2. 加強學前教育法制建設,加大學前教育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的宣傳和貫徹力度。(省法制辦、省教育廳)
        3.以縣為單位制訂學前教育五年行動計劃,明確5年內學前教育發展的主要目標、工作任務和政策措施。2011年3月底前完成編制工作。(省教育廳)
        4. 所有學前教育機構,不論所有制、投資主體、隸屬關系,均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規劃、統一準入、統一監管。舉辦學前教育機構,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查、登記注冊和備案,未經注冊登記的一律不得舉辦。(省教育廳)
        5.在審批面向學齡前兒童早期教育培訓、教育咨詢等機構時,嚴格界定其經營范圍。對違反規定擅自辦園的,由審批部門會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查處。(省工商局、省民政廳、省教育廳)
        6. 由縣級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各有關部門齊抓共管,加大對無證幼兒園的清理整頓力度,到2012年全面消除無證幼兒園。同時,對以嬰幼兒為教育對象的社會教育、培訓、咨詢等機構一并清理整頓,確保規范運行。(省教育廳、省綜治辦、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廳、省工商局、省物價局、省婦聯)
        二、擴大教育資源
        7. 鞏固普及學前三年教育,擴大學前教育優質資源,全面提高學前教育保障水平和保教質量。到2012年,每個鄉鎮至少舉辦一所達省優標準的公辦中心幼兒園,村級幼兒園都建成合格園。(省教育廳、省財政廳)
        8.把學前教育納入城鎮和新農村建設規劃,根據人口規模和城鄉差異合理規劃幼兒園布局,原則上每1萬人左右建一所幼兒園,適齡兒童逐步實現就近入園。(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教育廳)
        9. 在舊城改造和新區建設時,規劃建設好與居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配套幼兒園,做到與其他建筑設施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未按規定安排配套幼兒園建設的小區規劃不予審批。項目竣工驗收要重點檢查配套幼兒園建設情況,園舍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住宅用地供地時,應根據學前教育布點規劃和城鄉規劃要求,安排好幼兒園用地。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作為公共教育資源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舉辦公辦幼兒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教育廳)
        10. 實施優質幼兒園創建工程,逐步使全省所有農村幼兒園達到省級優質園標準。到2015年,省級優質幼兒園占比達70%以上,2020年達90%以上。(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
        11.加強優質園創建工作指導,以縣(市、區)為單位制訂實施年度創建規劃,省、市教育部門定期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督查。自2011年起,新設幼兒園須按省級優質園標準建設。(省教育廳、省政府教育督導團)
        12. 在堅持政府為主舉辦學前教育的同時,鼓勵多元辦園,扶持并規范民辦幼兒園發展,形成學前教育公辦民辦協調發展的良好局面,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學前教育的需求。(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地稅局、省工商局)
        三、加強經費保障
        13. 各級政府將學前教育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新增教育經費向學前教育傾斜。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在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中占合理比例,未來三年有明顯提高。研究制訂公辦幼兒園生均經費標準和生均財政撥款標準。(省財政廳、省教育廳)
        14. 從2011年起,省財政安排獎補專項經費,重點對經濟薄弱地區達到規定辦園標準的新建農村幼兒園給予獎補。各市、縣加大投入,努力縮小城鄉之間、區域之間、園際之間學前教育差距。(省財政廳、省教育廳)
        15. 建立學前教育扶困資助制度,對家庭經濟困難子女進入幼兒園就讀給予資助。(省財政廳、省教育廳)
        16. 完善成本合理負擔機制。公辦幼兒園根據辦學綜合成本、社會承受能力、辦學類別和層次,堅持優質優價原則,由價格、教育、財政部門確定收費標準。民辦幼兒園按照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原則,在保證發展基金提留比例25%的前提下,根據幼兒園生均培養成本,合理確定收費標準并報物價、教育、財政部門備案。幼兒園實行收費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加強收費監管,堅決查處亂收費。(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
        17. 通過購買公共服務等方式加大對民辦幼兒園的扶持力度,選派公辦幼兒園教師到民辦幼兒園支教,對承擔普惠性教育任務的民辦幼兒園進行補助。(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8. 2011年起,省財政對經濟薄弱地區農村幼兒教師培訓給予資助。各市、縣(市、區)財政大幅度增加幼兒教師培訓專項經費。(省財政廳、省教育廳)
        四、提升師資素質
        19. 制訂完善幼兒園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核定幼兒園崗位總量和各類人員結構比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廳)
        20.明確公辦幼兒園的獨立法人資格,修訂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標準。保證公辦幼兒園有一定比例的事業編制,用于配備管理人員和骨干教師。按照崗位設置管理辦法,為公辦幼兒園配齊配足專任教師、保育員、保健人員和其他必須配備的人員。(省編辦、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廳)
        21. 幼兒園園長、專任教師、保育員、保健人員等均應取得崗位任職資格,實行持證上崗?,F有尚不具備相關任職資格的在崗人員,要通過在職培訓、自學考試等方式,在三年內取得任職資格,逾期仍未獲得任職資格的一律不得擔任。嚴把各類保教人員入口關,新進人員必須具備相應任職資格。省教育部門統一組織幼兒教師資格考試和資格認定,縣級以上教育部門按規定履行幼兒教師招聘錄用、職務(職稱)評聘、培養培訓和考核等管理職能。(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
        22. 完善幼兒教師在職培訓體系,實行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師和園長全員培訓,2012年前,對全省農村幼兒園教師進行一輪全員培訓。(省教育廳、省財政廳)
        23.加強學前教育教師培養基地建設,發展幼兒高等師范教育,擴大免費幼兒師范生試點,吸引優秀初高中畢業生報考學前教育專業。加強名園長、名教師、特級教師的培養。各類教育評審評優中,學前教育教師應占一定比例。(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24. 到2015年,每所幼兒園均有中級以上職稱專任教師,全省幼兒教師專科及以上學歷達90%以上,教師、保育員、保健人員等各類人員全部持證上崗。(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
        25. 研究制訂學前教育職稱評審辦法。公辦幼兒園編外聘用教師享有在編教師同等的崗位聘用、在職培訓、職稱評定和評獎評優等權利。(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
        26. 公辦幼兒園教師的工資福利待遇由政府提供保障,確保國家各項工資福利待遇政策落實到位。公辦幼兒園編外聘用教師和民辦幼兒園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依據幼兒園和聘用人員雙方約定執行,其工資水平要高于當地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其社保經費由幼兒園和個人按比例承擔,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助。(省財政廳、省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
        27. 為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教師實行人事代理,民辦幼兒園教師在繼續教育、職稱評定、評優評先等方面享有公辦幼兒園教師同等待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
        五、規范教育管理
        28. 根據幼兒身心發展特點、學前教育規律、保教活動需求,配齊配好各類保教設施。全面加強幼兒園常規管理和教學、活動用書用品管理,規范辦園行為。認真貫徹《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積極推進學前教育改革,建立體現學前教育特點的規范和標準,防止“小學化”傾向。實施“園園通”工程,全面提高學前教育信息化水平。(省教育廳)
        29. 幼兒園要與家庭、社區密切合作,面向家長開展多種形式的早期教育宣傳、指導等服務。積極搭建嬰幼兒早期教育服務平臺,有條件的幼兒園可辦幼托班,引導組織社會力量舉辦早教指導專業機構,為0-3歲嬰幼兒及其家庭提供優質早教服務。(省教育廳、省編辦、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省物價局、省人口計生委)
        30. 嚴格執行中央和省關于加強幼兒園安全防范和治安保衛工作的規定,建立健全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配齊安保人員和安保設施,落實安全措施,確保師生人身安全。嚴格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加強幼兒園安全教育和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堅決取締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幼兒園及辦園點。(省教育廳、省綜治辦、省公安廳、省衛生廳、省安監局、省質監局)
        31.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督導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經費投入與籌措、幼兒園保教質量和管理水平、幼兒教師待遇等進行專項督導檢查、視導評估,并將檢查結果向社會公布。(省教育廳、省政府教育督導團)
        32. 積極開展學前教育先進縣(市、區)創建和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示范區建設,對學前教育改革發展成效明顯、群眾滿意度高的地區予以表彰。(省教育廳)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Produced By 大漢網絡 大漢版通發布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