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實施國家教育體制
改革試點項目重點任務分解方案的通知
蘇政辦發〔2011〕26號 2011年3月18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的通知》(國辦發〔2010〕48號)精神,我省承擔15個改革試點項目。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實施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項目重點任務分解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開展教育體制改革試點,是貫徹實施中長期教育規劃綱要、推進新時期教育改革發展的重大舉措。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扎實加以推進。堅持以人為本,把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作為推進教育改革的出發點,從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入手,著力解決影響和制約教育事業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堅持統籌謀劃,搞好總體設計,既立足當前,又著眼長遠,把改革的力度與社會的可承受程度統一起來,確保改革的科學性、系統性;堅持因地制宜,尊重基層首創精神,引導各地各校緊密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勇于創新,不斷增強教育改革發展的內在動力。承擔改革試點任務的地區和單位要盡快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工作目標,完善配套政策,積極開展改革實踐;要明確各項改革任務的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切實做到分工具體、責任落實;要在認真履行職責分工的同時,相互支持、積極配合,共同完成好工作任務。省有關部門要加強檢查指導,把握改革進程,掌握改革動態,總結推廣經驗,不斷把教育改革試點工作引向深入。
實施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項目重點任務分解方案
序號 |
項目編號 |
試點項目 名 稱 |
主要試點任務和配套政策 |
責任單位 |
試點地區/學校 |
1 |
04-110-092 |
改革學前教育管理體制 |
將學前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形成“五為主”(學前教育事業以公益性為主,辦學體制以公辦為主,經費投入以公共投入為主,師資隊伍以公辦教師為主,管理以教育行政部門為主)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 |
省教育廳,鎮江市人民政府,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政府,江陰市人民政府,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政府,張家港市人民政府 |
鎮江市及蘇南部分市縣(南京市建鄴區、江陰市、常州市武進區、張家港市) |
2 |
04-110-093 |
優化配置幼兒教師 |
研究制訂江蘇省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標準 |
省編辦、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
南京、蘇州、南通、徐州各選1個縣(市、區) |
3 |
02-110-094 |
優化配置義務教育師資 |
落實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動態調整中小學教職工編制 |
省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 |
南京、蘇州、南通、徐州各選1個縣(市、區) |
4 |
02-110-095 |
蘇錫常區域整體聯動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
參照縣鎮標準核定農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落實增編因素,及時調劑行政區域內學校之間的編制,滿足發展義務教育需求 |
省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蘇州、無錫、常州市人民政府 |
蘇錫常地區 |
5 |
05-110-096 |
探索建立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基地 |
建立拔尖創新人才基地學校建設標準,擴大合作高校的自主招生權限 |
省教育廳 |
部分中學(每個省轄市1所) |
6 |
01-110-097 |
以普通高中多樣化建設促進素質教育創新發展 |
實行初中升高中自主招生,進一步開展與高校聯合培養人才試點 |
省教育廳,南京市人民政府 |
南京市10所中學 |
7 |
06-110-098 |
推進中考改革,探索減輕中小學課業負擔的途徑和方法 |
建立符合素質教育要求和適應義務教育課程改革需要的中考招生制度 |
省教育廳,南通市人民政府 |
南通市 |
8 |
03-110-099 |
開展地方政府促進高等職業教育發展綜合改革試點 |
在區域內率先建成政府主導、行業指導、企業參與的辦學體制與育人機制,深化校企合作,提升人才培養質量 |
省教育廳,蘇州、無錫、常州、南通市人民政府 |
蘇州市、無錫市、常州市、南通市 |
9 |
03-110-100 |
深化職業教育體制改革 |
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校企合作辦學的意見》,啟動20個左右職業教育創新發展實驗區建設 |
省法制辦、省教育廳 |
全省(省職業教育創新發展實驗區) |
推進多種形式的股份制辦學,擴大對口單獨招生規模比例 |
省教育廳 | ||||
10 |
04-110-101 |
創建江蘇開放大學,加快構建終身教育體系 |
向教育部申請本科辦學權,整合教育資源,探索開放式辦學模式 |
省教育廳 |
江蘇廣播電視大學等 |
11 |
08-110-102 |
擴大來華留學生規模 |
優化國際化品牌學科專業和課程規劃與建設,建設雙語精品課程庫和雙語師資庫,完善留學生培養質量保障體制,提高留學生培養質量 |
省教育廳 |
蘇州大學、南京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東南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江南大學、揚州大學、南京醫科大學、南京農業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南通大學、南京理工大學、河海大學、江蘇大學、中國礦業大學、中國藥科大學、南京藝術學院、常州紡織職業技術學院、蘇州高博職業技術學院、常州信息職業技術學院、蘇州工藝美術職業技術學院 |
12 |
08-110-103 |
探索獨立學院規范管理和科學發展的有效方式 |
探索登記為事業單位的獨立學院教職工參加事業單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 |
全省26所獨立學院 |
規范獨立學院資產管理及財務監督,完善獨立學院的法人治理結構,分類指導,探索多渠道發展途徑 |
省教育廳 | ||||
13 |
09-110-104 |
完善并擴大實施師范生免費教育 |
實施師范生免費教育試點,實行定向招生、定向就業 |
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
試點地區:全省,試點學校:南京、蘇州、徐州幼師,南京師范大學、蘇州大學、揚州大學、徐州師范大學等 |
14 |
09-110-105 |
改革并完善保障教育優先發展的公共財政體制和投入機制 |
制訂并逐步提高各級學校生均經費基本標準和生均財政撥款基本標準 |
省財政廳、省教育廳 |
全省 |
建立省屬高校撥款咨詢委員會,探索建立績效撥款制度 |
省財政廳、省教育廳 | ||||
15 |
10-110-106 |
高等教育綜合改革 |
深化教學人事與社會保障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改革,為推進高校管理體制和人才培養體制改革創造良好條件。實行以舉辦者投入為主、受教育者按公辦和民辦分類合理分擔培養成本、學校設立基金接受社會捐贈等籌措經費機制。引導、支持企業和社會組織在學校設立人才基金。合理確定政府、家庭分擔比例,適時調整學費標準,完善社會捐贈教育的激勵機制。根據改革發生的實際成本與新增改革發展項目的實際需要,加大對高等教育綜合改革的經費保障 |
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
南京師范大學、蘇州大學、揚州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
15-1 |
深化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建設現代大學制度試點 |
(1)完善高等學校部省共建、省市共建機制 |
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 |
(1)部省共建部屬有關高校 (2)部省共建省屬有關高校 (3)省市共建地方有關高校 | |
(2)推動建立健全大學章程,研究制訂不同類別學校章程范本,啟動依照大學章程管理學校試點 |
省教育廳、省編辦、省政府研究室、省社科院、團省委 |
南京中醫藥大學、南通大學、南京藝術學院、宿遷學院、三江學院、蘇州工藝美術職業技術學院 | |||
(3)開展大學內部治理結構改革試點,探索建立現代大學治理結構 |
省教育廳、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政府研究室、省社科院、團省委 |
東南大學、南京師范大學、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 | |||
15-1 |
深化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建設現代大學制度試點 |
(4)改進校長遴選機制 |
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團省委 |
省委組織部研究確定試點高校 | |
(5)試行本科院校專業自主調控機制,建立以辦學條件為基礎、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專業設置動態調整機制 |
省教育廳 |
南京郵電大學、鹽城工學院、常熟理工學院 | |||
(6)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高校全面推行人員聘用制、崗位管理制和公開招聘制度;對具備條件的高校,按照管理權限下放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權;按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實施績效工資;對符合條件的高校,將進人審批制度改為備案制度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 |
南京師范大學、蘇州大學、徐州醫學院、鹽城工學院、無錫職業技術學院 | |||
15-2 |
區域高校聯盟試點 |
建立校際資源共享機制、區域高校合作育人制度、區域高校合作科研制度 |
省教育廳 |
仙林大學城本科高校(南京大學、南京師范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南京郵電大學、南京財經大學) | |
15-3 |
高校人才培養體制改革試點 |
(1)高職人才培養體制改革,實行“交通類”、“信息類”技術專門人才培養體制改革,探索“大職教”人才培養立交橋,以若干專業大類為突破口深化高職人才培養模式改革 |
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教育廳 |
(1)常州高職教育園(高職教育園區資源共享試點)(2)南京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及常州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淮安信息職業技術學院(行業高職院校協作試點)(3)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及江蘇省機電職業教育集團,南通紡織職業技術學院及江蘇紡織職教集團,南京 | |
15-3 |
高校人才培養體制改革試點 |
(1)高職人才培養體制改革,實行“交通類”、“信息類”技術專門人才培養體制改革,探索“大職教”人才培養立交橋,以若干專業大類為突破口深化高職人才培養模式改革 |
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教育廳 |
化工職業技術學院及江蘇化工職教集團(依托職教集團構建人才培養立交橋)(4)無錫職業技術學院,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徐州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無錫商業職業技術學院,蘇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不同專業大類高技能人才培養案例) | |
(2)本科人才培養體制改革,深化學分制改革,提高課程結構化水平;開展地方高校計算機學院服務外包人才試點 |
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 |
(1)淮海工學院、南京大學金陵學院(全面學分制改革試點學校)(2)南京工業大學(模塊化人才培養試點)(3)全省(地方高校計算機學院轉型培養服務外包人才試點) | |||
(3)高層次人才培養,探索“三型”培養模式、專業學位試點、企業研究生工作站建設、國際合作培養 |
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
蘇州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農業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師范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徐州師范大學、南京大學、南京醫科大學、揚州大學等 | |||
15-4 |
江蘇省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試點 |
支持行業企業參與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 |
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廳 |
具有省級以上工科特色專業的地方高校 | |
出臺《關于建立企業實踐基地,加強大學生實習工作的意見》 |
省法制辦、省教育廳 | ||||
15-5 |
實施“江蘇高校優勢學科建設工程”,推進高水平大學、特色大學建設試點 |
實施江蘇高校優勢學科建設工程 |
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 |
全省有關高校(近30所) | |
15-6 |
深化高校產學 研合作、增強高校社會服務能力改革試點 |
支持高校與企業共建科技研發平臺和產學研合作基地 |
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廳、省科協 |
南京工業大學、蘇州大學、江蘇大學、常州大學 | |
組織高校承擔省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推進大學科技園建設,推進高校科技中介服務體系建設 |
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科協 | ||||
15-7 |
創新高校高端人才隊伍建設機制試點 |
實施獎勵和補助政策,支持引進海內外高端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和創新團隊 |
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編辦 |
南京大學、南京師范大學、蘇州大學、南京工業大學 | |
15-8 |
建立一批中外合作高水平大學和項目,實施江蘇高等教育國際化戰略試點 |
探索創辦中外合作高水平大學,引進國外高校的教學理念和管理模式 |
省教育廳、省財政廳 |
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師范大學、蘇州大學、揚州大學、常州大學、南京曉莊學院、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無錫職業技術學院、蘇州工業園區職業技術學院、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南京化工職業技術學院 | |
對符合外國文教專家條件的外籍人士,為其辦理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證件提供相關服務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 | ||||
引進國外優質教育資源,建設示范性合作辦學項目,擴大教師和學生海外學習規模 |
省教育廳 | ||||
15-9 |
招生考試改革試點 |
試行高職(專科)院校注冊入學 |
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 |
部分公辦高職院校和全省民辦高職院校 | |
實施高校入學考試方式和招生錄取辦法改革 |
省教育廳 |
南京師范大學、江蘇大學、揚州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南京工業大學、中國礦業大學、河海大學、南京農業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 | |||
15-10 |
建立健全科學的高等學校分類評價體系 |
培育獨立的第三方評價機構 |
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
||
探索建立高校分類建設體系和分類評價體系 |
省教育廳、省政府研究室、省社科院 |
南京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揚州大學、金陵科技學院、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