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
關于表彰法治建設示范縣(市、區)和
法治縣(市、區)創建工作先進單位的決定
蘇委〔2012〕120號 2012年3月22日
2010年以來,全省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扎實推進法治江蘇建設重點工作,認真抓好各項措施落實,深入開展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法治江蘇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為又好又快推進“兩個率先”作出了積極貢獻。為表彰先進,推動法治江蘇建設工作深入開展,經考核評比和復核確認,省委、省政府決定:授予南京市建鄴區等10個縣(市、區)法治建設示范縣(市、區)稱號;授予南京市高淳縣等19個縣(市、區)2010-2011年度法治縣(市、區)創建工作先進單位稱號;再度確認南京市玄武區等37個縣(市、區)為法治縣(市、區)創建工作先進單位。
希望受到表彰的縣(市、區)珍惜榮譽,再接再厲,進一步提高法治建設水平,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全省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學習先進經驗,切實把法治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把弘揚法治精神與弘揚新時期江蘇精神緊密結合起來,把深化法治江蘇建設與實施“八項工程”有機融合起來,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體制機制,狠抓工作落實,努力構建法治建設先導區,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會、開啟基本實現現代化新征程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附件1:
江蘇省法治建設示范縣(市、區)名單
(10個)
南京市:建鄴區 無錫市:江陰市 徐州市:云龍區 常州市:武進區
蘇州市:昆山市 南通市:如皋市 淮安市:金湖縣 揚州市:江都區
鎮江市:揚中市 泰州市:高港區
附件2:
江蘇省法治縣(市、區)創建工作先進單位名單
(56個)
一、2010-2011年度法治縣(市、區)創建工作先進單位(19個)
南京市:高淳縣、秦淮區
無錫市:錫山區
徐州市:鼓樓區、泉山區
常州市:鐘樓區
蘇州市:吳中區、蘇州工業園區
南通市:崇川區、啟東市
連云港市:新浦區、連云區
淮安市:清浦區
鹽城市:濱海縣、阜寧縣
揚州市:邗江區
鎮江市:京口區
泰州市:姜堰市
宿遷市:宿豫區
二、通過復核確認繼續保留的法治縣(市、區)創建工作先進單位(37個)
南京市:玄武區、建鄴區、白下區、雨花臺區、江寧區
無錫市:江陰市、宜興市、濱湖區
徐州市:云龍區、銅山區、睢寧縣
常州市:武進區、溧陽市、金壇市
蘇州市:常熟市、吳江市、昆山市、太倉市、張家港市
南通市:如皋市、如東縣、海安縣、海門市
連云港市:東海縣
淮安市:清河區、金湖縣
鹽城市:大豐市、東臺市
揚州市:儀征市、高郵市、江都區
鎮江市:丹陽市、揚中市
泰州市:海陵區、高港區
宿遷市:宿城區、泗陽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