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商務廳等部門
關于進一步推進全省對外文化貿易意見的通知
蘇政辦發〔2012〕154號 2012年8月16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文化廳、省政府新聞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推進全省對外文化貿易的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關于進一步推進全省對外文化貿易的意見
省商務廳 省財政廳 省文化廳 省政府新聞辦公室
對外文化貿易是實施文化建設工程、加快文化走出去的重要內容,是推動開放型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途徑,是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手段。為充分利用江蘇文化大省和開放型經濟大省的有利條件,促進全省對外文化貿易加快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以及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大力促進文化貿易發展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全面落實我省文化建設工程、轉型升級工程的相關要求,優化對外文化貿易結構,創新對外文化貿易模式,提高文化企業的國際競爭力,促進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加快發展,進一步推動江蘇文化走出去和開放型經濟轉型升級。
二、主要目標
培養一批國際文化市場競爭主體,鼓勵、支持和引導各種所有制文化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培育發展一批實力雄厚的文化出口企業,使之成為文化出口的主導力量。引導建設一批對外文化貿易集聚區,整合文化出口資源,優化文化出口布局、實現區域性錯位發展。打造對外文化貿易優勢行業,逐步提高行業競爭力。制定出臺一系列對外文化貿易扶持政策,加強對外文化貿易公共平臺建設,創造公平的市場環境和良好的政策環境。
三、工作重點
(一)扶持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
推動我省更多文化企業和產品進入《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目錄》和《國家文化出口重點項目目錄》。參照商務部、中宣部、外交部、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國務院新聞辦等共同制定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指導目錄》、《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目錄》和《國家文化出口重點項目目錄》,統籌考慮文化企業出口總額、產品結構、科技含量、市場潛力等因素,制定我省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及重點項目評價體系,對評選出的江蘇省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給予政策扶持。
(二)培育對外文化貿易優勢行業。
推進對外文化產業結構調整,改造提升和發展壯大出版及版權服務、廣播電視、演藝娛樂、工藝美術、會展等傳統文化行業,加快發展創意設計、移動多媒體、動漫游戲等新興文化行業,重點扶持體現核心內容、附加值較高的對外文化貿易新興行業,逐步提高行業競爭力。以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為基礎,對產品和服務符合國際市場需求,具有一定出口規模、出口潛力較大、出口配套條件較好的園區、基地,授予“江蘇省文化出口園區”、“江蘇省文化出口基地”稱號,結合其結構調整實際貢獻和宣傳推廣、完善功能等情況給予政策扶持。深入挖掘和整理江蘇文化資源,鼓勵文化企業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原創性產品,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文化貿易品牌。
(三)打造開拓國際市場的平臺。
支持文化企業參加境外演藝交易會、藝術博覽會、圖書展、影視展、動漫游戲節等國際大型展會和文化活動,進一步擴大文化企業國際影響力,對重點文化產品開展面向國際市場的廣告、宣傳、產品論證、自主知識產權保護、參展費用給予扶持。對以美、歐及我周邊國家和地區為重點,借助區域文化合作等平臺,鼓勵文化企業按規定與國際著名文化制作、經紀、營銷機構合作,采用共同投入、收益分賬、保底分成的形式,推動我省文化企業走出去,在境外建立文化產品營銷網點,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層次國際市場營銷網絡,加快我省對外文化貿易平臺建設。
(四)鼓勵文化企業赴境外投資。
鼓勵企業通過新設、收購、合作等方式,在境外收購劇場,設立演藝經紀公司、藝術品經營機構、出版社、報刊社、廣播電視網、出版物營銷機構等,各有關部門在境外投資促進、扶持、保障、服務、核準等方面提供便利。扶持我省文化企業開展跨境服務,生產制作以外需為導向的文化產品。支持我省廣播電視在境外落地,鼓勵在境外購買媒體播出時段和報刊版面、開辦廣播電視頻率頻道、開展對外勞務合作。
(五)支持文化企業科技創新。
鼓勵文化企業增加研發投入,積極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技術和核心技術。提高文化企業的科級含量,推進文化與科技的融合。加強對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的知識產權保護。支持文化企業引進用于文化產品和服務創新的先進技術與設備,同時,提升消化、吸收和再創新的能力。支持企業深入挖掘江蘇特色文化資源,充分運用高新技術手段提升我省文化產品的表現形式和質量,開發國外受眾易于接受的文化產品和服務。
四、政策保障
(一)加大財政支持力度。
省商務發展資金支持文化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全省文化企業重點文化產品參加境外文化貿易展銷會對其攤位、展品運輸費用給予補貼,補助標準執行《江蘇省商務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外經貿轉型升級實施細則(2012年修訂版)》(蘇財工貿〔2012〕27號),即列入年度展會目錄的省自辦展和重點組織展全額補助,推薦展給予80%的補助,年度重點文化產品展會目錄由省商務廳發布。全省重點文化產品出口企業開展面向國際市場的自主品牌建設,對其境外商標注冊、出口產品認證、境外宣傳廣告、自主知識產權保護費用,給予不超過實際支出50%、單個項目不超過10萬元、同一企業不超過50萬元補助,對2011年至2013年度省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國際知名品牌文化產品出口企業支持比例不超過70%,補助上限不超過100萬元。
省級現代服務業(文化產業)發展專項引導資金通過貸款貼息、項目補貼、保費補助等多種方式支持文化出口,并將省級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納入支持重點。支持文化出口園區、基地建設。
(二)制定和完善對外文化貿易企業稅收政策。
加快研究減免文化出口企業境外收入營業稅政策。貫徹落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1號)規定的支持文化企業出口的稅收政策,對文化企業從事國家鼓勵發展的文化項目,進口項目自用且國內不能生產的設備和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根據有關規定免征關稅。
(三)積極提升對外文化貿易企業金融服務。
根據文化企業的特點,鼓勵和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完善信貸管理制度,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加強對文化企業的融資支持。建立無形資產抵(質)押登記、交易平臺。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通過發行股票、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工具擴大直接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融資。鼓勵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金融機構以投資參股等形式支持文化出口。
(四)完善出口信用保險體系。
根據我省文化出口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文化產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引導對外文化貿易企業積極投保文化產業保險。采取靈活承保政策,優化投保手續,不斷擴大支持規模,為文化企業提供快捷高效的風險保障、融資便利、資信評估和應收賬款管理等服務。對優秀文化出口企業和項目給予政策扶持。
(五)建立表彰激勵機制。
在江蘇省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出口業務增長較快,特別是在傳播我省文化方面做出突出業績的百強文化出口企業(項目)以及對積極引進我省企業作品版權的國外文化機構和企業,為我省文化開拓國際市場做出貢獻的國內外媒體、中介機構和友好人士,給予相應的表彰。
五、發展環境
(一)加強組織領導。
以省服務貿易聯席會議機制為平臺,建立由省商務廳、省委宣傳部、省政府新聞辦、省財政廳、省文化廳、省外管局、南京海關、省國稅局、江蘇檢驗檢疫局、省廣電局、省新聞出版局等部門組成的對外文化貿易推進工作領導小組,制定規劃,研究政策。各市相關部門按照統一部署,切實加強溝通和協調,創造條件,共同支持我省文化貿易發展。
(二)提高出口便利化水平。
海關、檢驗檢疫局在有效監管的前提下,為文化產品進出口提供通關便利,為境內文化企業出境演出、進行影視節目攝制和后期加工,以及境外文化企業來華演出、進行影視節目攝制和后期加工所需暫時進出境貨物提供通關便利,提高通關效率,降低企業成本。對從事文化出口的銷售人員、演出人員,簡化因公出境審批手續,實行一次審批、全年有效的辦法,并研究出臺管理細則。完善文化出口收匯管理,加快企業出口收匯資金結算速度,改進出口收匯核銷方式,簡化出口核銷手續,為文化企業出口收匯開辟“綠色通道”。
(三)建立并完善對外文化貿易中介組織。
大力發展對外文化中介機構,培育文化專業貿易公司和代理公司。鼓勵和支持企業在自愿基礎上注冊成立文化貿易協會,研究有關國家文化市場和政策環境,充分發揮協會維護會員權益和市場秩序的作用。推動成立省級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聯盟,在商務、文化等各行業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整合企業力量,擴大對外宣傳,加強行業自律,提供法律咨詢和信息服務,幫助企業開拓海外文化市場。
(四)健全對外文化貿易統計體系。
學習和借鑒發達國家、地區的做法,在現有的對外文化貿易統計直報系統基礎上構建完整有效的文化貿易統計分析體系,建立科學、統一、全面、客觀的統計調查制度、信息管理制度和數據發布制度,不斷提高對外文化貿易統計數據的科學性、準確性和權威性。加強對外文化貿易信息平臺建設,做好文化出口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商品、重點企業及文化出口收匯的統計分析,及時掌握全省文化貿易發展態勢和特點,為推進對外文化貿易發展工作提供有效決策依據。向文化企業及時提供國際文化市場信息,為文化企業走向國際市場創造條件。
(五)加強人員培訓和人才培養。
文化、教育、外宣、外事、商務等部門要通力合作,聯合舉辦各種形式的學習班、輔導班、研究班等,提高對外文化工作者的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使其掌握必備的經濟、商貿、文化、法律、外語和國際慣例等方面知識。選擇一些重點院校作為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專門人才的培養基地,注意從海外學成歸國人員中選用專業人才,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注重研究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規律,根據經濟發展和產業特點,按照本指導意見確定的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制定符合各自實際的發展規劃,努力創新工作內容和工作方式,不斷創新研發、生產、營銷和管理模式,促進江蘇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工作又好又快地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