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13〕4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全省園區循環化改造推進工作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全省園區循環化改造推進工作方案
省發展改革委 省財政廳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的意見》(發改環資〔2012〕765號)精神,為推進我省園區循環化改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義
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是“十二五”時期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任務。園區作為江蘇經濟的特色和亮點,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為全省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但也應看到,一些園區存在資源利用方式粗放、土地和環境等要素制約突出、可持續發展面臨挑戰等問題,亟需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增強經濟發展后勁。根據循環經濟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減量化優先的要求,通過改造存量、新建增量,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新的經濟增長點,有效引導企業集群、產業成鏈、發展集約,推進各類園區循環化改造,實現資源高效、循環利用和廢物“零排放”,促進園區發展步入結構優化、創新驅動、自主增長軌道。充分認識園區循環化改造的重要意義,將其作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破解要素瓶頸制約、實現綠色低碳增長的戰略舉措。
二、總體要求、主要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高資源產出率為目標,按照“布局優化、產業成鏈、企業集群、物質循環、創新管理、集約發展”的要求,統籌園區規劃布局,優化資源要素配置,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大力推進清潔生產,促進企業間廢物交換、能量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共享資源、共用基礎設施,形成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能循環的現代產業體系,促進產業和產品結構升級,把園區改造成“經濟快速發展、資源高效利用、環境優美清潔、生態良性循環”的循環經濟示范區。
(二)主要原則。
1.堅持把總體規劃、系統設計作為循環化改造的引領思路。從空間布局優化、產業產品結構調整、企業清潔生產、公共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環境保護等方面進行整體規劃、系統設計和統籌安排,明確改造方向、重點和目標,整體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各項工作。
2.堅持把產業成鏈、物質循環作為循環化改造的核心任務。按照“橫向耦合、縱向延伸、循環鏈接”的要求,實行產業鏈招商、補鏈招商,建設和引進關鍵鏈接項目,實現項目間、企業間、產業間首尾相連、環環相扣,促進原料投入和廢物排放的減量化,物料閉路循環、資源化和高效利用。
3.堅持把上下聯動、分類指導作為循環化改造的方式方法。將園區循環化改造作為發展循環經濟的主戰場,納入到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布局中。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負責全省園區循環化改造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監督考核。各市是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轄區內園區循環化改造工作,根據本地園區的類型特點和現有基礎,制定推進工作方案,明確分階段推進計劃、扶持政策和推進措施,加強工作指導和督促。園區管委會是循環化改造的實施主體,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本園區循環化改造實施方案。各地要根據園區各自特色和發展階段特征,明確各園區改造的重點領域和核心任務,加強分類指導。
4.堅持把技術進步、項目帶動作為循環化改造的有效載體。緊緊依靠技術進步,把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作為園區循環化改造的重要支撐,推進產業循環鏈接關鍵技術的創新和突破,實現資源由低值利用向高值利用轉變,由難循環向易循環轉變。將技術攻關、關鍵環節補鏈、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污染物處理處置等體現在具體項目中,明確實施計劃,切實將循環化改造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5.堅持把創新管理、完善機制作為循環化改造的重要保障。將創新管理、構建長效機制作為一項長期任務,采取編制規劃、完善政策、健全法規標準、加強監督檢查等手段,形成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引導企業自覺參與循環化改造,形成園區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的長效機制。
(三)主要目標。
“十二五”期間,力爭70%以上的國家級開發區和50%以上的省級開發區完成循環化改造任務,蘇南各市園區循環化改造目標要明顯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蘇中各市要達到全省平均水平,蘇北各市要力爭接近全省平均水平。通過循環化改造,實現園區的主要資源產出率、土地產出率大幅度上升;全省創建20個左右循環化改造示范園區;示范、推廣一批適合國情、體現省情特點的園區循環化改造范式和管理模式,為各類產業園區轉型發展提供經驗。
三、重點任務
園區循環化改造要抓好7項重點任務:
(一)空間布局合理化。結合比較優勢、物質流和產業關聯性,總體設計和優化園區布局,尤其要積極調整園區內企業、產業和基礎設施的空間布局,完善不同功能區,發揮要素集聚效益。
(二)產業結構再優化。根據園區的產業基礎和發展潛力,綜合考慮資源環境承載力和未來發展方向,對現有產業產品結構進行調整優化,培育和發展優勢主導產業,發揮我省制造業優勢,放大產業結構效益。
(三)產業鏈接循環化。圍繞園區產業特點,探索項目間、企業間、產業間的循環鏈接,實現企業內小循環、園區企業間中循環以及社會大循環的有機結合,提高資源產出效率和效益。
(四)資源利用高效化。按照循環經濟減量化優先的原則,推動能量梯級利用、余熱余壓綜合利用、企業間廢物交換利用、水資源的循環利用,以及危險廢物的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發揮技術創新和引領作用,實現物質閉路循環、高效利用。
(五)污染治理集中化。加強污染集中治理設施建設和改造升級,發揮專業化治理公司的作用,實現園區污染集中治理,最大限度地將污染物轉化為可用的資源,以盡可能少的資金投入達到降低污染物排放、保護環境的目的。
(六)基礎設施綠色化。對各類園區內物流、供水、供電、供氣、照明、建筑等基礎設施進行綠色化改造,實現基礎設施共建共享、集成優化。
(七)運行管理規范化。建設園區廢物交換平臺、循環經濟技術研發中心等公共基礎設施,制定入園企業、項目的準入標準,大力推行清潔生產,構建環境管理體系,推廣環境質量標準認證,制定激勵扶持政策,建立循環化改造協調推進機制。
四、推進計劃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3年1月底前,各省轄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轄區內園區循環化改造工作方案,并報省發展改革委和省財政廳。工作方案中要明確本地區園區循環化改造的目標、重點任務、推進計劃,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的扶持政策和推進措施,列出擬實施園區循環化改造的具體名單。
(二)組織園區編制實施方案。2013年5月20日前,各市被列入循環化改造計劃的園區,要完成循環化改造實施方案的編制工作。實施方案要圍繞園區物質流分析,明確園區循環化改造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提出擬建設的重點支撐項目。實施方案需由乙級以上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編制,由省轄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實施方案編制可參照《園區循環化改造實施方案編制指南》。申報省級循環化改造示范試點的園區,實施方案須經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批復同意;申報國家級的,須由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組織專家論證后轉報。
(三)組織實施改造。各園區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照批復的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分工和實施計劃,落實基礎配套條件,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完成各項重點任務,穩步推進實施園區循環化改造。各市、縣(市)發展改革和財政部門要做好有關指導工作。每年12月31日前,各省轄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將本地園區循環化改造進展情況報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四)開展考核驗收。實施期內,園區循環化改造重點項目達到建設進度設定目標,且資源環境指標達到預期目標90%以上的,由園區提出考核驗收申請。各省轄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依據園區循環化改造實施方案組織對園區進行考核驗收,通過驗收的報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備案。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負責國家級和省級循環化改造示范試點園區的考核驗收,同時,將抽選部分園區組織評估驗收。具體考核驗收辦法另行制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目標考核。省成立由省政府領導擔任組長,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省有關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省園區循環化改造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全省園區循環化改造工作,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各市成立相應的領導協調機構。依據循環經濟促進法的要求,省將切實加強對各市循環經濟發展情況的考核,并將園區循環化改造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增加資金支持、加大政策扶持。加大省級投入力度,重點支持批復實施方案中的兩類項目:一是園區循環化改造的關鍵補鏈項目。包括循環經濟產業鏈鏈接或延伸的關鍵項目,資源共享設施建設項目、物料閉路循環利用項目,副產物交換利用、能量梯級利用、水的分類利用和循環使用項目,污染物“零排放”或系統構建項目。二是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建設。包括污染集中防治設施建設及升級改造項目、廢物交換平臺項目、循環經濟技術研發及孵化器項目、循環經濟信息統計及監測體系建設項目、生產型服務業循環化改造項目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平臺項目。省財政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制定有關省級財政資金支持園區循環化改造政策。同時,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對列入省級循環化改造示范園區的單位,擇優推薦申報國家級循環化改造示范園區;對列入各市改造計劃、具備條件的,優先申報國家循環經濟教育示范基地;對列入各地循環化改造計劃的園區重點項目,符合國家資源綜合利用“雙百”工程建設條件的,優先推薦申報;對符合國家循環經濟“十百千”示范行動要求的,積極爭取國家支持。
(三)加強技術指導、創新改造模式。堅持市場引導和政府推動相結合,大力培育和扶持一批提供資源節約、廢物管理、資源化利用等一體化服務的循環經濟專業化服務公司,鼓勵其通過合同管理方式,為企業和園區提供廢棄物管理外包式、嵌入式服務,與園區和企業生產流程有效對接。鼓勵園區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進園區及企業節能改造。鼓勵園區創新環境服務模式,推進污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的專業化、社會化。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成立園區循環化改造專家組,組織對咨詢機構開展實施方案編制培訓,為各園區開展循環化改造提供技術服務指導。
(四)加強示范引導、大力宣傳推廣。各地要加強調研,認真總結園區循環化改造的經驗,推廣好的做法。根據園區產業特點、地區分布、基礎條件等,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組織開展園區循環化改造示范工程評選,把基礎條件好、改造潛力大的園區作為循環化改造示范試點,力爭創建20個循環化改造示范園區。對被評為循環化改造示范園區的,由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頒發“循環經濟示范園區”銅牌,同時在專項資金及其他政策方面給予重點支持。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組織對各地園區循環化改造工作經驗、典型模式進行總結提煉,并在全省宣傳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