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3號
為進一步轉變稅收管理方式,優化納稅服務,規范稅收執法,深化稅收管理改革,我局對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并決定對部分文件予以廢止。現將《江蘇省國家稅務局2014年第一批全文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江蘇省國家稅務局2014年第一批部分條款失效或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江蘇省國家稅務局2014年第一批其他全文廢止的文件目錄》予以發布。
本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但《江蘇省國家稅務局2014年第一批部分條款失效或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中江蘇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2〕第1號第四條第三款廢止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