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14〕25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近年來,全省各地加強現代農業(漁業)產業園區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較好發揮了示范帶動作用,有力推動了農業現代化建設。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現代農業產業園區建設的通知》(蘇政辦發〔2010〕1號)明確的六條標準,以及省政府關于新認定園區“嚴格控制總量,著力提升質量”的要求,經各地申報,省農委、海洋與漁業局會同省有關部門組織評審,并報省人民政府同意,確定南京湖熟現代農業示范園區等19個園區為“江蘇省現代農業(漁業)產業園區”,現予公布。
建設現代農業(漁業)產業園區,是培育壯大農業優勢特色產業、促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創新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形式的有效途徑。培育發展省級農業(漁業)園區,認定是基礎,建設是關鍵,監管是保證。通過認定的省級現代農業(漁業)產業園區要進一步創新體制機制,加強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大力發展現代高效農業,充分發揮示范、推廣和帶動作用。省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能,加強指導管理和監測評估,實行“動態管理、能進能退”,及時調整取締不符合要求的園區稱號。各地要強化規劃指導,加大政策扶持,完善園區功能,提高建設水平,引領現代高效農業發展,真正把園區建好管好、長久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