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14〕46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江蘇省支持外貿穩定增長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6月10日
江蘇省支持外貿穩定增長實施方案
今年以來,外貿形勢復雜嚴峻,保持全省外貿穩定增長、實現全年既定目標任務艱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外貿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4〕19號)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為支持全省外貿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全力穩定出口增長
(一)大力開拓國際市場。深入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發揮國際展會的帶動作用,支持企業鞏固傳統市場,開拓新興市場。調整完善全省貿易促進計劃,新興市場展會占比提高到50%以上,資金扶持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組織企業參加廣交會、華交會、江蘇出口產品大阪展等境內外重點展會,辦好中國(無錫)國際新能源大會暨展覽會、中國蘇州電子信息博覽會、中國(徐州)國際工程機械展覽會、中國國際船舶工業博覽會、中國(連云港)絲綢之路國際物流博覽會等省內舉辦的國際性展會。積極爭取廣交會等優質展會資源,幫助企業搶抓訂單。(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貿促會負責)
(二)穩定重點產品出口。實行“一業一策”,著力解決電子信息、光伏、船舶等重點產業出口面臨的困難,穩定優勢產業出口規模。引導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開拓國際市場,培育外貿新增長點。檢驗檢疫部門為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提供產品公共測試、研發診斷、儀器共享等綜合服務,免費向企業發放3000萬元檢測優惠券,支持江蘇新興產業和傳統優勢產業發展。(省商務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江蘇檢驗檢疫局負責)
(三)強化外資對外貿的帶動作用。引導外資穩存量、擴增量,推動外資企業增資擴股,促進外資重大項目早開工、早投產、早出口。落實我省外資總部經濟支持政策,加大力度吸引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營銷中心、采購中心、物流中心等功能性機構。積極幫助外資企業向總部爭取訂單。(省商務廳、省財政廳負責)
(四)發揮“走出去”對外貿的促進作用。設立5億元省企業國際化基金,鼓勵企業開展對外投資,積極參與境外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并購境外品牌、技術和營銷網絡等創新資源,帶動裝備、材料、產品、標準和服務出口。發揮企業國際化重點聯系企業的龍頭作用,為90家重點企業和22家累計對外投資超過1億美元企業提供優質服務,促進企業擴大出口。推動柬埔寨西港特區和埃塞俄比亞東方工業園兩個國家級境外經貿合作區穩步發展,加快印度尼西亞加里曼丹島農工貿經濟合作區等一批境外產業集聚區建設,推動有比較優勢的產業加快向海外轉移。支持設備制造企業和行業協會設立境外維修服務保障平臺。(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負責)
二、加大進口扶持力度
(五)完善進口政策措施。修訂完善省級鼓勵進口產品和技術目錄,改進申報方式,滾動式接受企業進口貼息申報。綜合運用貼息、信貸、信用保險等多種措施,支持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和短缺資源、原材料進口。合理增加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必要的一般消費品進口。鼓勵企業資源投資和資源回運。爭取商務部下放自動進口許可證發放權限。(省商務廳、省財政廳負責)
(六)擴大重要物資進口。爭取國家支持我省建設原油、煤炭、天然氣等重要物資儲備基地,擴大重要物資儲備進口。支持符合條件的原油加工企業申請原油進口和使用資質,擴大原油進口渠道。(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負責)
(七)加快進口平臺建設。全力辦好中國(昆山)品牌產品進口交易會,完善平臺功能,提高交易實效。增強重點口岸的進口功能,擴大張家港港、太倉港、連云港港、泰州港、南通港等在能源、化工、紡織原料、礦產品、林產品、農產品、食品等領域的進口集聚優勢,發展一批服務全省、輻射周邊的進口集散地以及進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和分撥、物流中心。支持蘇州工業園區國家級進口創新示范區推進展示交易、倉儲分撥、物流配送和檢測平臺建設。加快發展張家港汽車整車進口口岸,建設汽車物流園,開展保稅展示業務,打造汽車整車進出口全方位服務平臺。支持海門海產品國際貿易平臺建設。推動建設連云港糧食、蘇州水果、大豐木材等進口檢驗檢疫指定口岸,促進優質農產品和消費品進口。(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南京海關、江蘇檢驗檢疫局負責)
三、著力優化外貿結構
(八)做強一般貿易。穩步推進國家級、省級66個出口基地和15個出口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完善公共服務平臺,支持企業開展技改研發,做大做強特色產業。加快培育國際知名品牌,加大對省出口企業優質獎和自主品牌的宣傳推廣力度,2014年認定國際知名品牌數量300個以上。組織品牌企業參加中國品牌產品歐洲、美國、非洲和拉美展,擴大品牌產品出口。(省商務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江蘇檢驗檢疫局負責)
(九)提升加工貿易。深入推進蘇州加工貿易轉型升級試點城市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內加工貿易企業開展高技術、高附加值、無污染的境內外維修業務,推動加工制造向研發及檢測、維修等高附加值環節延伸;對海關特殊監管區內加工貿易企業開展工單式核銷試點。支持加工貿易產品內銷電子商務平臺建設,拓展企業發展空間。推進蘇中、蘇北地區加強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等載體建設,有序承接蘇南加工貿易產業轉移。有針對性地吸引臺資企業落戶蘇北地區,發展加工貿易。(省商務廳、南京海關、省臺辦負責)
(十)加快發展服務貿易。用足用好國家和省級各項扶持資金,創新服務外包支持政策,出臺擴大文化貿易的意見。積極落實“營改增”各項改革工作,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同時適用免稅和零稅率規定的,優先適用零稅率。逐步擴大服務進口。鼓勵政策性金融機構創新業務,加大對服務貿易類企業和項目扶持力度。探索建立與服務貿易特點相適應的口岸通關管理模式。(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文化廳、南京海關、省國稅局負責)
四、積極培育新型貿易業態
(十一)建立完善外貿綜合服務平臺。加快推進外貿綜合服務體系建設,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建設政府主導型外貿綜合服務平臺。加快培育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對列入省級試點的平臺給予財政支持,對蘇南、蘇中、蘇北地區出口規模分別超過5億、3億和1億美元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予以200萬元獎勵。對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融資貸款給予貼息支持。推動進出口環節相關部門創新業務監管模式,完善企業分級管理辦法,設立“綠色通道”,切實解決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在通關、檢驗檢疫、退稅、結匯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省商務廳、省國稅局、省財政廳、南京海關、江蘇檢驗檢疫局、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蘇分局負責)
(十二)發展市場采購貿易方式。推動海門盡早列入國家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推動專業大市場國際化,促進家紡產業轉型升級。積極推動常熟服裝城、吳江東方絲綢市場等專業大市場搭建外貿公共服務平臺,增強進出口功能,爭取列入國家重點培育內外貿結合商品市場試點。(省商務廳、省國稅局、省財政廳、南京海關、江蘇檢驗檢疫局負責)
(十三)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抓好蘇州跨境電子商務出口試點,爭取年內擴大到南京、無錫、南通等地。積極爭取跨境電子商務進口試點。建設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實現電子數據共享共用、互認互通、通關便利。加快培育跨境電子商務市場主體,扶持一批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及企業做大做強。(省商務廳、省國稅局、南京海關、江蘇檢驗檢疫局、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蘇分局負責)
五、努力改善發展環境
(十四)推進貿易便利化。探索業務監管新模式,提高海關查驗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降低出口查驗率1個百分點。落實國家法定檢驗檢疫制度改革措施,全部取消一般工業制成品出口商品檢驗,完善直通放行模式。推進通關無紙化改革,年內全省海關通關作業無紙化率達到80%以上,全面推進檢驗檢疫申報放行無紙化。全省主要口岸年內實現“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進一步擴大商品適用范圍。參與推動長江三角洲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實現蘇北五市檢驗檢疫一體化。加強檢驗檢疫、海關、海事等部門之間以及長江沿線、隴海蘭新鐵路沿線各地區之間的通關合作,積極推進在連云港開展“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試點。加快江蘇電子口岸建設,落實服務項目,完善平臺功能,提升服務能力,探索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模式。(南京海關、江蘇檢驗檢疫局、江蘇海事局、省商務廳負責)
(十五)整合拓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功能。推進海關特殊監管區類型、存量、政策、管理優化整合,引導其向貿易多元化、功能多樣化、產業鏈高端化方向發展。積極爭取開展保稅展示交易業務試點,擴大海關特殊監管區委內加工和返區維修業務試點,爭取“先進區、后報關”以及內銷選擇性征稅等政策試點,拓展國際物流、銷售、結算、研發、維修等功能和服務。按照“分類管理、方便進出”的原則,對進出海關特殊監管區貨物實施“入區報檢、出區核銷、即報即放”的檢驗檢疫監管措施。在省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間推廣自行運輸制度,開展與上海海關跨關區特殊監管區域間保稅貨物結轉試點。積極推進全省出口加工區轉為綜合保稅區。(南京海關、江蘇檢驗檢疫局、省商務廳負責)
(十六)妥善應對國際貿易摩擦。積極參與重大貿易救濟案件的對外談判和交涉,營造公平貿易環境。抓好光伏等大案要案應訴工作,發揮省級扶持政策引導作用,支持企業積極應對反傾銷、反補貼調查。加強部門協調合作,鼓勵企業主動提起復審,力保市場份額。加強進出口預警監測和防控,加快完善貿易摩擦預警監測和信息服務平臺,建立健全主要進出口商品公平貿易預警點,做好貿易摩擦的事前預防。(省商務廳、南京海關、江蘇檢驗檢疫局負責)
(十七)規范進出口經營秩序。整頓進出口環節經營性服務和收費,加強代理報關、報檢等行業監管,規范第三方檢驗鑒定機構市場行為,引導服務企業加強行業自律,降低收費標準,減輕企業負擔。積極爭取國家下調港口建設費征收標準,將企業生產亟需的大宗商品和生產資料納入減半征收貨物范圍。促進外貿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國際企業資信管理制度,完善進出口風險防控體系,創造良好營商環境。(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南京海關、江蘇檢驗檢疫局負責)
六、強化財政金融支持
(十八)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發揮國家和省級扶持政策的引導作用,用好用足現有支持外經貿發展的各項財政政策,調整優化資金使用方向,突出穩增長、調結構,著力支持外貿企業做大出口市場、外貿綜合服務平臺建設、企業投保信用保險及擴大進口等。加強省級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績效管理,加快資金撥付進度,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地要結合實際,加大對支持外貿穩定增長的財政支持力度。(省財政廳、省商務廳負責)
(十九)不斷改善融資服務。推動銀行業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積極開展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業務,豐富信保保單項下跨境貿易融資產品,拓寬外貿企業融資渠道。加大對有訂單、有效益企業的金融支持,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對大型骨干企業的貸款和授信額度只增不減。發揮省級外經貿融資風險資金的引導作用,支持進出口銀行等金融機構擴大對我省中小外貿企業融資增信,緩解中小外貿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完善“走出去”投融資協作機制,提供風險保障和金融支持。進一步推進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爭取在海門市開展個人經常項下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和外匯管理試點,落實蘇州工業園區跨境人民幣創新業務試點政策,全面落實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的規定。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避險產品,幫助企業規避匯率波動風險。對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等政策性金融機構新增外匯貸款給予一定的貼息支持。(省金融辦、省財政廳、人民銀行南京分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蘇分局、江蘇銀監局、省商務廳、開發銀行江蘇省分行、開發銀行蘇州分行、進出口銀行江蘇省分行、中信保江蘇分公司負責)
(二十)加大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力度。擴大出口信用保險承保規模和覆蓋面,力爭全年承保規模突破500億美元。對重點行業和企業適當下調承保費率,提高限額滿足率,增強企業搶接訂單和防范風險能力。對蘇北地區投保出口信用保險的企業,承保費率在目前基礎上下浮10%。優化出口信用保險保費扶持政策,重點加大對“走出去”、大型成套設備、自主品牌產品、服務貿易、新興市場等支持力度。優化小微企業承保方案,擴大小微企業出口信用保險平臺統保覆蓋面。(省商務廳、省財政廳、中信保江蘇分公司負責)
(二十一)完善出口退稅政策。蘇北地區及蘇中部分困難地區出口退稅負擔比例在原有基礎上再下調0.5個百分點。對申報單證齊全真實、對應單證的電子信息準確無誤且審核未發現騙稅疑點的出口業務,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退(免)稅審批手續,在嚴厲打擊出口騙退稅的基礎上,加快出口退稅進度,確保及時足額退稅。落實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出口貨物、跨境電子商務出口等退(免)稅政策。積極爭取符合條件的企業融資租賃貨物納入國家出口退稅試點范圍。積極爭取在太倉試行啟運港退稅政策。繼續落實交通運輸工具和機器設備的“先退稅后核銷”政策。(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商務廳負責)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外貿穩定增長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外貿工作,顧全大局,積極作為。要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區和本部門實際,抓緊研究出臺配套政策,完善協調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服務水平,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提振外貿企業信心,促進進出口平穩增長。省商務廳要加大工作指導和政策宣傳力度,對各地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