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15〕66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人才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資源,是增強蘇北發展內生動力、實現全面小康的關鍵。近年來,蘇北地區堅持人才優先發展、優先投入,完善人才政策措施,加強人才培養和引進,人才隊伍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但還存在人才資源總量不足、分布不合理、人才發展環境亟待優化、區域內人才工作缺乏統籌協調等問題。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蘇北全面小康建設的總體部署,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更好發揮人才在引領蘇北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支撐作用,建設經濟強、百姓富、環境美、社會文明程度高的新蘇北,現就進一步加強蘇北地區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江蘇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圍繞蘇北全面小康建設,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堅持人才優先發展戰略,以擴大人才總量和提升人才質量為主導,以實施重點人才工程(項目)為抓手,創新人才發展體制機制,營造人才發展良好環境,建設一支結構合理、規模較大、層次較高、創新能力強、引領帶動作用明顯的人才隊伍,為蘇北經濟社會發展邁上新臺階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到2017年,蘇北人才資源總量達340萬人,其中:專業技術人才180萬人,高技能人才80萬人,企業經營管理人才64萬人,農村實用人才60萬人。到2020年,蘇北人才資源總量達372萬人,其中:專業技術人才200萬人,高技能人才104萬人,企業經營管理人才70萬人,農村實用人才67萬人,高層次人才在人才資源總量中的比例達4.8%以上,每萬名勞動者中高技能人才數量達600人。
二、加大對蘇北人才發展的政策支持力度
(三)強化省級人才項目的扶持引導。加大省級人才項目對蘇北地區的支持力度,優先支持蘇北支柱產業、特色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高層次、高技能緊缺人才,逐步提高蘇北地區入選各類省級人才項目的比例。省級政府部門實施的人才項目要緊貼蘇北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專項設置準入標準與條件,推動蘇北各類人才資源規模擴大與質量提升。
(四)支持引進基礎性和應用型人才。充分發揮“蘇北發展急需人才引進計劃”的引領作用,為蘇北引進更多基礎性和應用型人才。完善普通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辦法,對省內外(不含境外)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自愿到蘇北基層公共服務機構與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企業工作,連續工作滿3年的,按有關規定給予學費補償。蘇北各市、縣(市、區)要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增強對基礎性和應用型人才的吸引力。
(五)支持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智力成果。根據蘇北產業轉型升級和創新驅動發展的需求,每年在省內外選聘300名“蘇北發展特聘專家”,采取定點掛鉤方式,為蘇北地區企事業單位提供科技咨詢、項目合作、技術攻關、人才培養等服務。發揮專業技術協會、技術中介服務等組織作用,依托各類園區、高新技術企業及基層科研單位開展專家服務活動。支持蘇北地區引進高層次緊缺外國專家,鼓勵用人單位與外國專家組織、人才機構洽談對接外國專家項目。支持蘇北地區通過南北共建園區和特色產業基地,在承接產業轉移和成果轉化的進程中,柔性引進蘇南地區的人才和智力資源。
(六)完善蘇北地區人才政策體系。蘇北各市、縣(市、區)要結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人才發展規劃,進一步完善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整合各類人才項目資金,重點實施一批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引進工程。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健全人才使用評價辦法,激發各類人才創新創業活力。完善人才優先投入的財政政策,加大對人才工作的投入力度。
(七)發揮企事業單位引才用才的主體作用。強化財稅政策導向作用,鼓勵企事業單位加大人才培養、引進的投入力度。支持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建立人才發展基金,多形式投資人才資源開發。鼓勵企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推動技術改造、新技術應用、產業升級。
三、統籌推進蘇北各類人才隊伍建設
(八)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每年為蘇北培養培訓不少于7000名專業技術骨干人才。開展以掌握先進技術和提升專業技能水平為主要內容的培訓活動,每年培訓不少于1.2萬名緊缺人才。依托蘇北地區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大型企業等施教機構,大力開展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
(九)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依托蘇北地區大型企業、職業(技工)院校等載體,構建高技能人才實訓網絡。支持企業組織在職職工參加培訓、技術攻關和課題研修。實施政府購買緊缺職業(工種)高技能人才培訓成果,落實有關政策補貼。開展具有蘇北產業發展特點的職業技能競賽和崗位練兵活動,對成績突出的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并晉升相應等級職業資格。
(十)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以提高能力素質為核心,加快培養一支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熟悉市場規則、善于經營管理的企業家隊伍。“科技企業家”培養工程、“千名企業家EMBA培養計劃”、“職業經理人培養計劃”、“千名蘇商海(境)外培訓”等省級人才培養工程(項目)要將蘇北企業家優先納入培養計劃。加快蘇北地區職業經理人隊伍建設,開展職業經理人培訓和評價工作。安排蘇北企業經營管理人才以參觀見習、崗位實習等方式,到蘇南企業參與市場調研和經營決策等活動。
(十一)加強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圍繞推進蘇北農業現代化,大力培養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能創業的農村實用人才。支持蘇北地區培育以家庭農場主等農業經營主體為主要對象的新型職業農民,壯大農村創業致富帶頭人隊伍。圍繞農業生產和服務人員職業技能提升,依托現有培訓資源,開展蘇北農村實用人才培訓標準化建設。
四、優化蘇北人才發展環境
(十二)完善人才激勵機制。完善蘇北創業領軍人才獎勵辦法,激勵和引導各類高層次人才到蘇北創新創業。鼓勵支持蘇北地區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人才服務企業、離崗創業。對于離崗創業的,經原單位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引導企業建立健全人才技術技能等級與業績貢獻相結合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職務、薪酬、績效等激勵措施。
(十三)健全人才市場配置機制。整合現有資源,形成服務蘇北地區的人才推介、引進和流動平臺,統籌區域招才引智和人才流動工作。支持蘇北地區大力發展人力資源服務產業,采取省、市共建方式,重點建設一批在國內外有較強競爭力、在同行業有較大影響力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集群。支持蘇北地區引進國內外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舉辦大型人力資源交流活動。發揮社會力量作用,引入專業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政府購買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成果活動。發揮蘇北省級人力資源市場作用,加強公共人力資源市場合作與資源共享,推行標準化公共人力資源服務產品。
(十四)加強創新創業載體和平臺建設。推動蘇北地區政產學研合作,加快集聚科技創新資源。實施重點科技項目,增強蘇北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支持蘇北地區建設各類企業孵化器、加速器、工程研究中心、技術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和技能大師工作室等人才創新創業載體,不斷提升科技園區、留學人員創業園等園區服務水平。
(十五)支持金融服務體系發展。加快建設政府引導、銀行、擔保、風險投資機構和企業共同參與的蘇北創業融資服務平臺。整合蘇北創投資源,擴大省級創業投資引導資金向蘇北投入的規模。深化蘇南與蘇北在創投領域的合作,推動蘇南資本向蘇北投入、創投團隊向蘇北轉移,促進蘇北創投機構發展。優先支持蘇北地區設立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科技支行、科技保險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引導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在蘇北縣域新設分支機構,并按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十六)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統籌規劃和推進蘇北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培養更多技術技能人才。支持引導一批蘇北地區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向應用技術類高等學校轉型。推進蘇北地區職業(技工)院校標準化、特色化、現代化建設,創新校企合作模式,促進院校專業設置與產業發展聯動。支持社會培訓組織對接企業,開展以提高就業創業能力和職業技能水平為主的繼續教育和職業培訓。支持蘇北地區行業組織、龍頭企業牽頭開展多元投資主體共建職業(技工)教育集團試點。
(十七)改善人才居住環境。蘇北地區要加大人才公寓用地供應力度,統籌規劃和建設人才公寓。將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的人才居住用房納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各類安居房中劃出一定比例用于安排人才住房。
五、健全蘇北人才工作機制
(十八)建立蘇北人才工作統籌機制。建立由蘇北5市和省有關部門參加的蘇北人才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和交流蘇北人才工作情況,協調政策措施,開展區域合作,實現資源共享。建立蘇北人才統計監測制度,對蘇北人才規模、素質、投入和人才引進、培養、使用以及人才載體建設等情況進行跟蹤統計監測。定期面向社會編制與發布蘇北地區緊缺人才目錄。
(十九)編制蘇北人才發展規劃。根據蘇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現狀,組織編制蘇北人才發展“十三五”規劃,統籌規劃蘇北人才隊伍建設的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為蘇北地區人才工作提供指導。
(二十)加強工作指導和檢查考核。省有關部門要分工負責、協同配合,加強對蘇北人才工作的指導,強化人才工作目標任務、政策落實、資金投入、人才服務保障等檢查考核。蘇北各市、縣(市、區)要加強對人才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大投入力度,完善配套措施,營造良好氛圍,吸引更多人才到蘇北創新創業。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