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發〔2016〕87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經國務院批準,對淮安市行政區劃作如下調整:
一、撤銷淮安市清河區、清浦區,設立淮安市清江浦區,以原清河區、清浦區的行政區域為清江浦區的行政區域,清江浦區人民政府駐城南鄉淮海南路268號。
二、撤銷洪澤縣,設立淮安市洪澤區,以原洪澤縣的行政區域為洪澤區的行政區域,洪澤區人民政府駐高良澗街道東九道26號。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規定及時勘定,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等由淮安市自行解決。淮安市要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走以人為本、四化同步、優化布局、文化傳承的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創新體制機制,進一步提高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水平,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約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不增加財政供養人員,不增加“三公”經費。要嚴格執行中央關于厲行節約的規定和國家土地管理法規政策,加大區域資源整合力度,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要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加強行政區劃調整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統籌做好各項工作,確保行政區劃調整平穩有序實施,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