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6號公布)相關規定,為貫徹落實省政府“3550”改革精神,深入開展國家稅務總局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試點工作,江蘇省國家稅務局將對做好“5355”準備工作的新辦企業,通過網上申請,實現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保證正常開業經營的相關涉稅事項辦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3550”涉稅業務辦理目標
為貫徹省政府關于推行“3550”改革相關要求,全省國稅系統全面落實“3550”改革中明確的“開辦企業3個工作日內完成、不動產登記5個工作日內完成、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50個工作日內完成”工作目標。“3550”改革與辦理國稅業務相關的主要是“3”,即“新設立企業辦理營業執照、刻制公章、開立銀行賬戶、辦理涉稅事項3個工作日內完成”。國稅機關實現“3”的目標,是新設立企業從辦理營業執照之日起,符合條件的,通過網上申請辦理,3個工作日內可到稅務機關一次取件,保證正常開業經營。
二、做好“5355”,實現“3550”
新辦企業通過登錄江蘇省政務服務網“江蘇國稅旗艦店”(網址:http://www.jszwfw.gov.cn)或“江蘇國稅電子稅務局”(http://etax.jsgs.gov.cn),在“新辦企業綜合申請套餐”應用模塊辦理新辦企業相關涉稅事項時,按照“5355”要求做好以下準備。
(一)完成5個事項
1.完成工商環節登記并取得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紙質(電子)營業執照;
2.完成單位公章及發票專用章刻制;
3.完成銀行賬戶開立;
4.熟悉電子稅務局注冊用戶操作方法;
5.完成本公告要求的涉稅資料準備。
(二)提交3項信息
1.銀行存款賬戶賬號信息(賬戶性質、銀行行別、開戶銀行、賬號、幣種、開戶日期等);
2.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領票人相關信息(姓名、身份證件號、聯系電話等);
3.總分機構類型及總分機構相關信息(總機構的納稅人識別號、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冊地址、郵編、經營范圍、聯系電話;分支機構的名稱、注冊地址等)。
(三)確認5個項目
1.企業核算方式(是否獨立核算);
2.企業所處街道鄉鎮;
3.適用財務會計制度和相關核算方式(低值易耗品攤銷、折舊、成本核算方法等);
4.是否登記一般納稅人;
5.使用發票票種票量。
(四)攜帶5種資料
1.相關人員(企業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身份證件;
2.加蓋銀行印章及納稅人印章的銀稅協議書;
3.單位公章及發票專用章;
4.資料領取面單號;
5.總機構或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業務辦理流程
新辦企業涉稅業務辦理,可以通過在線提交申請到辦結取件“兩步走”方式一次性辦理。
(一)在線提交申請
新辦企業領取營業執照后,通過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及初始密碼(企業法定代表人證件號后六位)登錄江蘇省政務服務網“江蘇國稅旗艦店”或“江蘇國稅電子稅務局”,在“新辦企業綜合申請套餐”應用模塊中填寫資料并提交申請。對資料完整的,國稅部門將及時處理完畢,并通過電子稅務局推送辦理成功提醒。
(二)辦稅服務廳一次取件
新辦企業自接收到江蘇國稅電子稅務局推送的“新辦企業綜合申請套餐”成功辦理提醒信息起,相關人員攜帶本公告第二條第四款所列資料至主管國稅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實名采集、領取稅控設備、領取發票及相關文書等涉稅事項。
四、業務咨詢渠道
如需進一步了解“3550”涉稅業務辦理事宜,可通過如下渠道:
1.登錄江蘇省政務服務網“江蘇國稅旗艦店”門戶或江蘇國稅電子稅務局“二維碼專題”欄目,通過掃描二維碼下載相關操作手冊;
2.取閱工商部門、銀行網點及辦稅服務廳紙質宣傳材料;
3.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當地國稅機關辦稅服務特服電話或到辦稅服務廳現場咨詢。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