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17〕95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2017年江蘇省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點》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6月26日
2017年江蘇省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點
2017年,江蘇省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簡稱打擊侵權假冒)工作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圍繞經濟轉型升級、保障改善民生和維護公平正義,結合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突出依法治理、打建結合、統籌協作、社會共治,努力營造法制化營商環境,為推進“兩聚一高”提供有力支撐。
一、突出重點領域,開展專項整治
(一)加強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治理。創新網絡監管方式,提高監管部門應對網絡侵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監管能力。強化網上交易管理,組織開展2017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開展以消費品為重點的電子商務產品質量執法打假專項行動,強化郵件、快件渠道重點執法,加強農村電子商務產品質量問題集中整治。加強網絡侵權盜版整治,深入開展“劍網行動”,繼續開展電子商務領域專利執法維權行動,組織查處違法違規互聯網文化產品和經營單位。強化交易平臺監管,繼續加強網站備案、網際協議地址(IP地址)、域名等基礎管理,指導網站切實落實主體責任,組織對網站完善內控管理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從源頭上阻斷有害信息發布傳播渠道。深化政府部門與電商平臺合作,借助電商大數據資源,提升監測預警、風險防范、線索發現和精準打擊能力。
(二)持續開展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市場治理。突出農村食品安全監管,針對重要節慶時點和春耕、夏種等重要時段,從生產源頭、流通渠道、消費終端多管齊下,加強農村市場監管執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凈化農村市場環境。深入開展紅盾護農行動,依法加強農資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違法犯罪行為。開展春秋兩季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加大大案要案查處和曝光力度。推動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檢測、農資質量監督抽查和執法辦案相結合,嚴肅查處含量不合格、標識不規范和無證生產化肥農藥及非法添加違禁成分行為。組織開展林木種苗質量抽查,對持有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企業開展“雙隨機”抽查。
(三)認真落實“清風”行動江蘇省2017年實施計劃。針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突出進出口、重點專業市場、跨境電子商務等重點環節,圍繞出口化妝品、紡織品、日用品、藥品等重點商品,加強部門執法協作,嚴厲打擊跨境制售侵權假冒商品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重點產品生產企業和輸出重要商品的集散地和大型專業市場的監管,強化涉外展會、交易會的知識產權保護。做好檢驗檢疫跨境執法合作機制試點,加快出口商品海外打假維權監測網建設。完善知識產權綜合服務機制,幫助企業加快適應國際規則,引導企業加強知識產權管理,提升應對糾紛能力,積極開展海外維權。
二、圍繞民生熱點,加強監管執法
(四)加強生產領域質量監管執法。把區域集中整治作為質量和品牌提升行動的重點內容,創新管理理念和工作方式,完善治理機制,鞏固治理成果,深入開展區域性質量問題集中治理。深入開展“質檢利劍”專項行動,嚴肅查處質量違法行為。開展打擊制售假劣“四品一械”產品、無證生產藥品醫療器械違法行為。針對第一類消毒產品生產企業,開展“雙隨機”抽查,加強對消毒劑、消毒器械、滅菌劑和滅菌器械等重點產品的抽檢。
(五)加強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執法。進一步規范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工作,加強對線上線下商品質量一體化監管。強化車用燃油監管,重點加強車用汽柴油和普通柴油質量監管與專項檢查,對非標油、走私油進行綜合治理,加大道路運輸環節稽查抽檢力度,加強成品油零售市場監管,嚴肅查處開設黑加油點等違法違規行為。推動落實寄遞渠道安全管理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三項制度,積極推進寄遞渠道安全監管“綠盾”工程建設。積極拓展案源,主動發現線索,嚴肅查處通過投訴舉報、虛假廣告監測等渠道發現的違法行為。
(六)做好無害化銷毀工作。指導各地公布并定期更新本地區具有環境無害化銷毀能力的單位名錄。加大侵權假冒商品環境無害化銷毀工作力度,將假劣農藥、藥品等危險廢物送到有資質的單位進行無害化銷毀,防止二次污染。侵權假冒商品銷毀情況應及時通報同級環保部門。探索建立假劣農資銷毀長效機制,制定假劣農資統一儲存和銷毀辦法。
三、查處侵權行為,保護知識產權
(七)依法查處侵犯知識產權行為。以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環境保護等涉及民生領域和高新技術領域為重點,深入開展知識產權執法維權專項行動。加大對馳名商標、地理標志、涉外商標專用權和老字號商標保護力度,研究推進商標代理信用監管,提高商標代理行業服務水平。組織開展“秋風2017”專項行動,著力查繳盜版文學作品、少兒讀物、教材教輔,從嚴查處高校及其周邊復印店、培訓機構擅自編印教材教輔行為。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開展版權重點企業、印刷復制發行企業專項檢查,嚴肅查處侵權盜版行為。開展文化市場抽查、暗訪和交叉執法檢查,規范文化市場秩序。組織開展打擊制售侵權假冒種子種苗工作,繼續開展打擊農、林業植物新品種侵權行政執法活動。
(八)深入推進軟件正版化工作。持續開展黨政機關軟件正版化工作,指導、督促各市、縣(市、區)健全黨政機關軟件正版化的長效工作機制,推進正版化自查、軟件采購、管理維護、年度報告、考核評議常態化。加快推進省屬企業軟件正版化工作。繼續舉辦軟件正版化培訓,擴大培訓覆蓋面,提升培訓效果。
四、推進執法協作,強化司法保護
(九)加強跨地區跨部門執法協作。貫徹落實長三角區域執法協作及信息共享機制,健全聯席會議、線索通報、證據轉移、案件協查等制度,加強跨地區綜合執法、聯合執法。積極推進海關區域執法合作,防范和打擊侵權假冒違法主體實施口岸“漂移”。加強海關、工商、知識產權、郵政部門在進出口環節打擊侵權假冒的執法協作。
(十)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力度。健全線索通報、案件協辦、聯合執法、定期會商等制度,完善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程序,明確移送案件證據要求,避免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有罪不究現象。加快推進打擊侵權假冒“兩法銜接”信息共享系統建設,提高行政處罰案件錄入比率,加強數據管理和有效應用。加大侵權假冒涉稅案件線索移交和調查處理工作,嚴肅查處相關稅收違法行為。
(十一)推進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發揮政府網站、信用江蘇網等信息公開主渠道作用,依法及時公開侵權假冒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加大互聯網渠道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力度,逐步實現行政處罰案件信息集中公開。加強對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情況通報和績效考核,推動行政處罰案件信息應公開盡公開。
(十二)強化刑事打擊與司法保護。以情報導偵帶動全面打假工作,完善集群戰役發起、組織模式和“一體化”作戰機制,對侵權假冒犯罪行為實施全鏈條打擊。著力辦理一批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侵權假冒犯罪案件,加強對重點案件、新型案件的研究和督辦,適時公布打擊侵權假冒參考案例。嚴查侵權假冒犯罪案件背后的玩忽職守、貪贓枉法、徇私舞弊等職務犯罪。依法加強對侵權假冒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審判工作。
五、加強機制建設,推動社會共治
(十三)加強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建設江蘇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網,深入宣傳打擊侵權假冒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組織省內重點新聞網站、各級政府網站等,充分運用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加強網絡宣傳。推動打擊侵權假冒法制宣傳與“法律六進”活動有機結合,加強新媒體、新技術解讀相關法律法規,及時曝光典型案例。結合重要時間節點做好集中宣傳,提高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社會知曉度。
(十四)推進信用建設和聯合懲戒。加強信用法律法規制度建設,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建立打擊侵權假冒領域黑名單發布制度。發揮全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樞紐作用,加大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力度,擴大平臺互聯互通范圍。建立以信用為核心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加快我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完善全省企業質量信用檔案。推進食品藥品、農資領域、快遞行業、林木種苗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工作。
(十五)加強打擊侵權假冒政企合作。深化政府部門與電商平臺合作,借助電商大數據資源,提升監測預警、風險防范、線索發現和精準打擊能力。督促電商平臺企業加強對網絡經營者的資格審查,建立健全對網絡交易、廣告推廣等業務和網絡經營者信用評級的內部監控制度。
(十六)發揮社會組織行業自律作用。整合行業組織力量,加強行業統計、維權服務和信用評價,培育發展知識產權服務業,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引導企業強化主體責任,加強知識產權自我保護。完善舉報投訴制度,發揮媒體和社會公眾監督作用,共同打擊侵權假冒違法犯罪行為。
六、強化組織領導,保障工作落實
(十七)落實地方政府責任。各市、縣(市、區)政府要落實打擊侵權假冒屬地責任,健全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統籌協調機制,落實人員和工作經費,推動打擊侵權假冒工作扎實有效開展。將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納入市、縣(市、區)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完善考核評價機制,定期開展考核評價。各級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要發揮好統籌協調和跟蹤服務作用,切實抓好政策制定、執法協調、督查督辦、宣傳教育等工作。
(十八)健全督查考評機制。健全重要工作督查制度,對重點專項整治要組織督促檢查和情況通報,推動打擊侵權假冒任務落實。建立完善重點案件督辦制度,對涉案金額巨大、社會反響強烈、跨地區和部門的侵權假冒案件,加強協調督辦,增強打擊效果。對侵權假冒問題突出的地區,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
(十九)加強基層執法能力建設。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持證上崗制度,依法確定不同崗位執法人員執法責任,全面落實執法責任制,完善激勵約束制度。調整充實基層執法力量,加強業務培訓,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辦案技能。加強對打擊侵權假冒執法經費和涉案物品環境無害化處理經費的財政保障,改善執法裝備和檢驗檢測技術條件,不斷提高執法監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