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18〕19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省供銷合作總社《關于加強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和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2月27日
關于加強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
和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
省供銷合作總社
供銷合作社是為農服務的合作經濟組織,是黨和政府做好“三農”工作的重要載體。我省供銷合作社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綜合改革聯系點,承擔健全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制度專項改革試點任務。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更好發揮供銷合作社在組織體系和經營服務網絡等方面的獨特優勢,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現就進一步加強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和人才隊伍建設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和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中發〔2015〕11號)明確指出,到2020年把供銷合作社系統打造成為與農民聯結更緊密、為農服務功能更完備、市場化運行更高效的合作經營組織體系,成為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的生力軍和綜合平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迫切需要供銷合作社在提供農業社會化服務、推進農業綠色生產和農村生態文明建設、提高農業供給體系質量和流通效率、推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領辦創辦專業性和綜合性農民合作組織、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農民持續增收上發揮更大作用。多年來,全省各地重視和加強供銷合作社經營服務網絡和體系建設,系統優勢、規模優勢得到鞏固和發揮。但是必須清醒認識到,從省、市、縣供銷合作社到鄉鎮基層社整個組織體系還不完善,個別縣(市、區)供銷合作社無機構、無人員,一些鄉鎮基層社“名存實亡”;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制度在一些地方沒有得到很好落實,合作經濟組織屬性不強。有的地方對供銷合作社領導班子和隊伍建設重視不夠,干部專業素質、專業能力不強,人才匱乏。這些問題如不解決,將影響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深入推進,影響供銷合作社推動農業發展、增加農民收入、繁榮城鄉經濟等作用的發揮。各地要牢固樹立重視供銷合作社就是重視農業、扶持供銷合作社就是扶持農民的理念,切實加強供銷合作社領導班子建設,加強組織體系建設,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其為農服務骨干力量的作用。
二、進一步明確加強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和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要求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大力推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和專項改革試點,緊緊抓住組織體系和人才隊伍建設這個關鍵,加大部署推進和落實力度,全面構建功能完備、服務高效的合作經濟組織體系,打造一支對農民群眾有感情、對合作事業有熱情、對干事創業有激情的高素質干部職工隊伍,努力再創供銷合作事業新輝煌,為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作出新貢獻。
三、優化聯合社機關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
根據新的形勢和任務,修改完善市縣《供銷合作社章程》,健全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制度。按照建設合作經濟聯合組織的要求,優化聯合社機關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出臺“三定”方案。立足社企分開、上下貫通、整體協調運轉,以厘清行政管理、行業指導、經濟發展三方面的職能邊界為重點,強化聯合社機關服務系統和“三農”的職能。獨立設置運行的縣供銷合作社要貫徹落實好上級社和地方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按照職能配置和章程規定,全面履行三大職能任務。與其他部門合署辦公以及未設立登記或無工作人員的縣級供銷合作社,要抓緊明確機構、人員和職能任務,確保供銷合作社有機構管、有人抓。因城鎮化進程加快,農業人口和耕地面積較小的涉農區供銷合作社,不宜簡單合并或撤銷,要保全搞活資產、穩定加強隊伍,積極探索城市供銷合作社為城鄉居民開展綜合服務的路徑和方法。
穩定縣及縣以上聯合社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聯合社機關新進的相關工作人員,按照公務員法有關規定,經批準可探索實行聘任制。在改革過渡期內,聯合社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確因工作需要,經有關機關批準可到本級社有企事業單位兼職,但不得在企業領取報酬。
四、健全完善供銷合作社社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監事會制度
“三會”制度是供銷合作社的根本制度安排。各地要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市、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恢復實行社員代表大會下的理事會、監事會制度。召開社員代表大會定期換屆,吸納農民合作社及其聯合社帶頭人,當地有影響有帶動力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負責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等參加。建立健全理事會、監事會組織機構,完善理事會、監事會工作制度。監事會要強化監督職能,適當增加農民監事、專家監事和有關職能部門監事等社外監事比例,形成內部監事和外部監事相結合的監督機制。落實監事會工作機構和人員。設區市及以下聯合社可根據改革情況和編制管理有關規定,實行理事會、監事會領導同職級配備。建立和完善理事會、監事會對社員代表大會工作報告制度、聯合社對成員社工作考核機制、成員社對聯合社的工作評價機制。加快落實基層供銷社“三會”制度,強化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五、積極推進村社共建
不斷創新載體,加強與村“兩委”合作,共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共建產業和服務項目,完善利益共享機制,合力推進農業結構調整、農業社會化服務、集體經濟發展、社區綜合服務?;鶎由缫浞掷煤捅P活在鄉村的廠房、倉庫、場所等土地資源和社有資產,結合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人口狀況和集鎮規劃、行政村撤并進程,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建設一批高質量、多功能經營服務綜合體,大力開展為農服務、促農增收活動。村集體閑置資源、資產要幫助其搞活、增值,助力發展新型集體經濟。推進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基層社建在村里的途徑,共同發展社區性、綜合性組織。
六、重視和加強供銷合作社領導班子建設
各地要緊密結合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實際,選拔具有干事創業激情、落實發展新理念、強力推進工作的干部充實到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領導班子,特別是要選優配強縣級社領導班子。上級社要在綜合業績上加大考評力度,及時向所屬地方政府反饋考評結果。把供銷合作社作為培養和鍛煉年輕干部的平臺,注重選拔年輕有為、知識層次高及有基層工作經驗的干部進入聯合社領導班子。拓寬基層供銷社負責人選任渠道,鼓勵村“兩委”負責人、鄉村能人等入社參選。
七、加快人才隊伍建設
在現有干部人事制度框架內,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要求,研究制定優秀人才在聯合社機關、社有企事業單位和主管社團之間合理流動的政策措施。推動系統上下人才資源的有效整合和優化配置,探索推進聘任制、先掛后任和系統內公開遴選等交流任職、掛職。
突出培育社有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采取組織選拔、市場化選聘和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相結合的方式選好配強社有企業領導班子特別是“領軍人才”。深入推進企業經理層人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健全與績效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對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實施股權期權激勵。完善企業負責人特別獎勵制度,進一步激發企業家創新創業活力。
大力選拔和引進事業發展急需的人才。通過招錄、調任、專家及團體引進等方式引進一批供銷合作社發展亟需的企業管理、現代物流、電子商務、合作經濟等方面的專業人才。進一步強化開放辦社理念,積極吸收能夠整合生產要素、利用社會資源和聚集各類人才的創業明星、致富能手參與供銷合作事業,創造條件吸引一批高校畢業生進入基層社干事創業,激發基層組織活力。
加強供銷合作社主任、基層社主任和重點崗位干部培訓。以提高現代經營管理水平和企業競爭力為核心,重點提升社有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在戰略規劃、公司治理、市場競爭、產業升級、風險控制、企業文化建設方面的能力。加快構建供銷合作社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加強高技能人才實訓基地和技能大賽培訓基地建設,完善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模式,提高供銷合作社經營管理人才層次。
八、落實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領導責任
各地要按照黨建帶社建的要求,切實加強對供銷合作社的組織領導,明確目標,落實責任,確保各項措施落地見效。各級政府要把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納入全面深化改革和農村改革范疇,加強統籌謀劃,加大推進力度。強化考核評價,將供銷合作社開展為農服務、基層社建設、專項改革試點等情況,作為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支持供銷合作社會同農業、商務等部門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村電子商務、農產品市場體系和物流配送體系、肥藥統配統供經營服務活動,支持供銷合作社承接政府委托的公益性和準公益性服務。積極穩妥推進國家級和省級專項試點,努力形成全國領先、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對于開展專項改革試點,各級財政要給予必要支持。組織開展《江蘇省“十三五”供銷合作事業發展規劃》和《深入推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行動計劃(2017-2018年)》實施情況評估和督查,確保全面完成改革發展目標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