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信息 | |
標題 | 咨詢60歲以上工人發生工傷事故如何處理 |
提交日期 | 2025-05-07 15:54:43 |
內容 | 溧陽市民咨詢60歲以上工人發生工傷事故如何處理。 |
受理回復 | |
回復日期 | 2025-05-12 15:54:43 |
回復單位 | 溧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回復內容 | 您好! 用人單位招用的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雖已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但招用單位已按項目參保等方式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符合上述情形的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其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保險待遇參照《工傷保險條例》、《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