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規〔2025〕3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關于進一步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5年4月19日
關于進一步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部署要求,深入推進專精特新企業培育三年行動計劃,進一步加大省制造強省專項資金支持力度,激發涌現更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現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創新能力提升
(一)建立企業研發載體。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建立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中試平臺等各類企業研發載體,積極創建國家級研發載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圍繞省“1650”產業體系實施重大技術難題協同攻關項目,牽頭或參與國家攻關任務。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牽頭或參與起草國際標準、國家標準。(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科技成果推廣。推薦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與首臺(套)重大裝備、首版(次)軟件產品、首批(次)材料遴選認定。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施首臺(套)重大裝備、首版(次)軟件產品、首批(次)材料應用項目。(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培育創新人才。在工信領域國家重大人才工程推薦中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符合條件項目予以應報盡報;在制造業人才支持計劃和工信領域省級人才計劃項目實施中重點支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支持具備條件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試點開展高級職稱自主評審。(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升知識產權能力。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與創新管理知識產權國際標準實施試點、專利產業化樣板企業培育、高價值專利培育項目、商標品牌培育和保護項目。(省知識產權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支持融資便利化
(六)提高融資效率。在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開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直報窗口”,組織有關金融機構3個工作日內點對點對接。將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對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評價意見納入小微企業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引導銀行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辟快速審批、快速辦理的“綠色通道”,符合條件的新客戶自受理之日起原則上10個工作日完成審查審批,存量客戶貸款到期后原則上3個工作日完成續貸,提供無還本續貸服務。(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降低融資門檻。擴大江蘇省制造業貸款財政貼息政策支持范圍,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進行傾斜支持,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都納入貼息范圍,不局限于制造業。用好用足省普惠金融發展風險補償基金產品“專精特新貸”,新增100億貸款規模,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低門檻、低成本、中長期資金。發揮省級政府性融資再擔保機構作用,帶動合作體系內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支持力度,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委金融辦、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強上市培育。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上市后備資源庫,加強分層分類管理,強化上市培育服務,深化投融資對接活動,助力加速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上市進程。發揮區域性股權市場入板企業申請“新三板”掛牌“綠色通道”及“公示審核”等機制作用,提高企業申報掛牌效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江蘇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支持數字化轉型
(九)建設智能工廠。引導和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建設智能制造車間;鼓勵和支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建設智能制造工廠,對獲批國家卓越級和領航級智能工廠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資金獎勵。(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建設工業互聯網平臺。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建設工業互聯網平臺,并納入省級重點工業互聯網平臺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對符合條件的平臺企業給予資金扶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推廣使用國產工業軟件。通過云服務平臺推廣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研發的優質通用、小快輕準的國產工業軟件及配套服務,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使用國產工業操作系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人工智能技術研發。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人工智能行業大模型研發,支持發展生產決策大模型,培育人工智能領軍企業,支持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研發生產的訓推一體機納入智改數轉推薦設備清單。(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數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支持綠色化國際化發展
(十三)建設綠色工廠。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省級綠色工廠和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在評分體系中給予適當加分。(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十四)促進國際化發展。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借船出海”“鏈式出海”“抱團出海”,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加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等國際性展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上述政策,在項目申報上建立“直報通道”;在資金支持上,屬于獎補類資金的加大力度;屬于資質認定類獎勵資金的,對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實行“免申即享”。
本文件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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