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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高新區和高等院校
協同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
(蘇政辦發〔2025〕28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各省級以上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高等院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重要講話精神,一體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改革,落實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著力推動高新區和高等院校協同創新發展(以下簡稱“雙高協同”),打造江蘇特色的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體系,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思路
“雙高協同”以培育新質生產力為戰略目標,以高新區和高校兩大優勢主體為發力點,以“優勢產業聚集區+優勢學科專業群”協同發展為核心路徑,探索“有組織科研+有組織轉化”模式,促進高新區與高校雙向適配、雙向賦能,構建因地制宜的創新生態。
——堅持“雙新領航”。以高新區新賽道培育和高校新工科建設為突破口,建立“產業需求+學科建設”兩張清單,通過共建未來產業研究院、學科交叉中心等載體,推動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等前沿領域實現學科鏈與產業鏈協同發展。
——堅持“雙優聚合”。高新區優選優勢產業集群,以企業需求為牽引深化與高校的體系化產學研合作;高校配強優勢學科,統籌更多戰略科技力量和創新創業人才服務高新區高質量發展,共同構建“產業集群—學科集群”雙向奔赴機制。
——堅持“雙高共進”。構建高新區與高校資源開放共享體系,激發相互牽引、互促共進的內生動力;完善人才共引共育機制,暢通高校企業之間人才流動與合作渠道,實現教育科技人才三者的良性循環。
二、工作目標
到2027年,實現全省高新區與高校協同創新發展模式全覆蓋,構建科技型企業和高校創新團隊為主體,省市區校聯動、“一區多校”深度協同的發展格局。高校聯合高新區企業共建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概念驗證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以及卓越工程師學院、未來技術學院、專業特色學院、研究生工作站等產教融合平臺80家以上,聯合培養研究生2000人以上,專利技術成果轉化率實現翻番、轉化合同到款額增幅超30%。集聚頂尖人才10名左右,引進培養國家級科技領軍人才500名左右。高新區企業研發投入持續較快增長,校企聯合實施一批省級以上重大科技項目,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轉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培育獨角獸企業10家以上、高新技術企業超3000家,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比重達65%,開辟5個引領科技前沿、處于國內領先的新賽道。深耕全國高校區域技術轉移轉化中心試點,與“雙高協同”統籌一體化推進,構建“雙核引領-區域聯動-全域覆蓋”的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范式,形成符合江蘇資源稟賦特點的良好創新生態。
三、組織實施
試點引領階段(2025-2026年),在每個設區市布局1-2個高新區與高校“雙高協同”試點,明確一個產業方向、依托一個科創平臺、落地一名領軍人才、配套一個轉化基金、培育一批標桿項目,探索構建“五個一”融合發展體系。設區市可參照省級模式自主開展試點培育,因地制宜鼓勵高新區與省內外高校(包括高職院校)結對,探索合作模式、給予政策支持。試點工作期結束后,省科技廳、教育廳聯合開展試點工作成效評價,對評價合格的試點高新區和高校,繼續予以有關政策支持,對成效顯著的加大支持力度。
全面覆蓋階段(2027年),系統總結試點工作成效及經驗,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協同模式,健全“雙高協同”工作體系,實現全省高新區與高校協同創新發展模式全覆蓋。
四、主要任務
(一)協同推進高新區新質轉型。實施高新區“一園區一產業一賽道”工程,做優做強生物醫藥、集成電路、新能源、新型電力(智能電網)、高端裝備、節能環保、船舶海工、物聯網等主導產業,開辟人工智能、前沿新材料、氫能和新型儲能、低空經濟、第三代半導體、6G、量子科技、合成生物、未來網絡、具身智能機器人、商業航天等新賽道。高校與高新區聯合建設高能級創新平臺,打造“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獨角獸企業-領軍企業”戰略梯隊,加快培育壯大創新型產業集群。
(二)協同推動高等教育綜合改革。完善高校學科專業動態調整機制,超常規布局目錄外新興、交叉學科專業。高起點布局有力支撐產業重大創新的基礎學科專業。加強應用類專業與產業和區域發展對接聯動。完善省屬高校分類考核評價機制。出臺教師和企業專家雙聘工作管理辦法,實施雙崗位、雙考核機制。在崗位聘任、職稱晉升、績效考核中,對于教師從事產業應用型技術研發及轉化成果予以合理認定。
(三)協同推進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動高新區優勢產業與高校優勢學科匹配對接,由領軍企業、龍頭企業牽頭,聯合上下游、大中小企業,依托高校學科優勢和科研力量建設創新聯合體、人才攻關聯合體,深化“企業出題、高校解題”協同攻關模式,聚焦產業共性技術瓶頸與未來技術制高點,開展應用基礎研究,加快實現前沿技術、顛覆性技術突破,形成“企業需求牽引-高校技術突破-園區產業升級”的良性循環。
(四)協同促進高水平科技成果轉化。省市區校共同完善創新創業生態,將“雙高協同”工作與全國高校區域技術轉移轉化中心建設、大學科技園優化重塑工作聯動設計、一體推進。支持高新區牽頭完善從前沿技術遴選、科研成果源頭挖掘到技術驗證、樣機樣品開發、產品定型及上市推廣的全鏈條孵化體系,以及“高校成果挖掘-商業價值評估-園區資本對接”全流程科技金融服務體系。推廣“大學科技園孵化轉移+高新園區落地轉化”模式,支持高校孵化“小而美”科技型企業。
(五)協同深化產教融合人才培養。聚焦急需緊缺產業領域,支持高新區及其企業與高校共建校企人才協同培養平臺,支撐特色產業人才集聚區建設。實施高新區與高校“雙培計劃”,重點支持理工學科專業學生到企業參加崗位實習、合作科研、聯合培養,探索長期穩定的項目式教學、跨學科人才培養。支持企業專家深度參與高校專業、課程和教材建設等,構建多元辦學和協同育人新模式。
(六)協同促進創新資源共享。構建高新區企業與高校雙向嵌入式人才交流網絡,支持從高校選派教授、博士赴高新區擔任科技鎮長團成員,支持高校選派科技人才赴企業擔任“科技副總”,鼓勵高新區企業人才赴高校擔任“產業教授”。壯大產業投資人、技術經理人等專業人才隊伍。構建高新區與高校資源開放共享體系,推動創新要素高效配置、創新載體雙向開放,共同開發一批重大應用場景。
五、支持舉措
(一)加強創新平臺建設。支持試點高新區和結對高校共建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概念驗證中心、中試平臺、工程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符合條件的,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級重大創新平臺。(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在省屬高校高質量考核的“高層次科研創新平臺與成果”及同類指標中,單列“雙高協同”相關評分項。對于高校與高新區合作的有關學科,可直接認定為省重點學科。(省教育廳負責)支持試點高校牽頭組建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省知識產權局負責)
(二)強化人才培養激勵。對于試點高新區內省級以上人才創辦企業的技術負責人,符合一定條件的,可納入市級人才計劃,直接進入省級人才計劃評審環節。允許試點高新區內重點企業開展工程技術系列高級職稱自主評審。支持試點高校教師按規定離崗創辦企業,并保留3年人事關系。(省委人才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在省屬高校研究生招生計劃中設定“雙高協同”專門增量計劃;支持試點高校在研究生推免、評優評先、學分認定、選修課替換等方面,對學生參與“雙高協同”工作取得的實踐創新成果及應用成效予以認定;在產業教授、省級研究生優質教學資源、研究生工作站申報中,為試點高校安排額外專門的申報指標;在特聘教授、青藍工程、省教學名師等人才項目申報評選中,為試點高校安排額外專門的申報指標。(省委人才辦、省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大財政金融支持。統籌省級教育、科技專項資金,引導地方協同投入,對于試點高校和高新區企業相關專項予以支持。(省財政廳、教育廳、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支持試點高新區和高校承擔國家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任務,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和超長期國債資金。支持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基金集群加大對試點高新區和高校創新項目投資力度。(省發展改革委負責)發揮省基礎研究專項資金牽引作用,與試點高新區建立聯合資助機制,協同開展應用基礎研究。支持試點高新區與省產業技術研究院合作共建科技成果轉化資金池,構建撥投結合和基金支持的前沿科技成果轉化模式。(省科技廳、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支持試點高新區設立未來產業天使基金、概念驗證基金、科創接力基金(S基金)等,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貸,推廣“園研保”“揭榜掛帥攻關險”“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等科技金融新產品,支持科技型企業、股權投資機構和金融機構發行科技創新債券。引導金融資產投資公司(AIC)與試點高新區合作。支持在試點高新區內設立金融服務中心。(省委金融辦、省科技廳、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省知識產權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促進標志性成果產出。支持試點高新區創新主體申報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鼓勵有條件的高新區加強項目組織,探索共同出資方式組織實施省前沿技術研發項目,產出重大標志性成果。對試點高新區企業委托結對高校開展的聯合攻關項目,擇優列入省產學研合作項目。深化科技成果賦權改革等政策落地落實,推動試點高校按照先使用后付費方式把科技成果優先許可給試點高新區科技型中小企業使用。(省科技廳負責)在省高校基礎科學(自然科學)研究項目和科學研究成果獎評選中,為試點高校與高新區企業聯合申報項目單列推薦指標。(省教育廳負責)
(五)推動新產業新賽道培育。對試點高校有關學生團隊,額外增加江蘇大學生創新大賽、全國大學生職業規劃大賽江蘇省賽的參賽名額。(省教育廳負責)在“創業江蘇”科技創業大賽中,增加試點高新區推薦晉級省行業賽的名額。支持試點高新區開展“一園區一產業一賽道”培育,符合條件的擇優推薦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賽道培育庫。(省科技廳負責)對省級以上人才計劃專家創辦企業,經認定符合條件的,開設申報專精特新企業“綠色通道”。(省委人才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建立由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的省級統籌協調機制,定期調度工作推進情況,研究協調支持舉措及重大事項。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深化思想認識,增強改革主動,密切協作配合,確保政策措施落實到試點高校的學科團隊及師生、試點高新區的相關企業及平臺機構等,并結合工作職責細化支持舉措。全國高校區域技術轉移轉化中心(江蘇)所在的高新區無需申報、不占指標。各試點高新區、高校要主動作為、探索探路,及時總結上報有益經驗、措施和模式。省有關部門要不斷總結經驗、選樹典型,帶動全省高新區與高校協同創新發展的蓬勃局面,形成江蘇特色的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融合發展模式。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5年7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