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信息 | |
標題 | 咨詢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生育醫療費政策 |
提交日期 | 2025-07-26 17:12:47 |
內容 | 徐州市賈汪區市民咨詢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生育醫療費政策。 |
受理回復 | |
回復日期 | 2025-08-18 17:12:47 |
回復單位 | 徐州市醫療保障局 |
回復內容 | 您好! 《江蘇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省政府令第94號)規定,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生育的醫療費用包括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在妊娠和分娩住院期間,因產前檢查、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產、引產,所發生的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其中,分娩住院期間診治生育引起的并發癥、合并癥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他期間產生的上述費用,按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