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19〕31號),我省高考實行“3+1+2”模式,考試科目包括全國統考科目以及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以下簡稱選擇性考試科目)。
1. 科目設置
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不分文理。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考生首先在物理、歷史2門科目中選擇1門,再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科目中選擇2門。
2. 成績構成及計分方式
高考總分值設置為750分。考生總分由全國統考科目成績和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組成。
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以每門150分原始分計入總分,其中外語科目含聽力考試30分。選擇性考試科目每門均為100分。其中,物理、歷史科目以原始分計入總分,其余科目以等級分計入總分。
3.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
考生所選的選擇性考試科目,其所選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必須達到合格。對于選擇性考試科目所對應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高考時不得參加相應科目考試,可參加志愿填報及投檔。
4. 考試日程
經教育部批準,我省全國統考科目、選擇性考試科目考試時間為6月7、8、9日(詳見附件)。
5. 綜合素質評價
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圍繞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自我認識與生涯規劃等六個方面進行寫實記錄,建立個人檔案。個人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將以統一格式提供給高校,具體使用辦法由各高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確。
二、外語考試科目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6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應參加外語口語測試,且成績符合相關高校(專業)的報考要求。
三、報考體育類、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除必須參加文化科目考試外,還須按有關規定參加省教育考試院、招生高校組織的專業考試。
附件
江蘇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時間安排表
6月7日 | 6月8日 | 6月9日 | |
上午 | 語文 (9:00-11:30) | 物理/歷史 (9:00-10:15) | 化學 (8:30-9:45)
地理 (11:00-12:15) |
下午 | 數學 (15:00-17:00) | 外語 (15:00-17:00) | 思想政治 (14:30-15:45)
生物 (17:00-18:15) |